10月22日,浙江海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与宁波舟山港舟山港务有限公司签订了1.5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这是财务公司采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后发放的首笔贷款,标志着财务公司在贯彻落实国家利率市场化工作上迈出了坚实一步。
8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改革完善LPR形成机制的公告,随后,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发布关于执行LPR新规的通知,明确要求辖区银行在新签订的贷款合同中,必须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计算并公布的LPR挂钩。这是金融机构进一步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运用市场化改革推动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的重要举措,并要求金融机构在新发放的贷款中参考LPR定价占比于年内达到50%以上,2020年一季度达到80%以上。财务公司发挥内部银行作用,积极运用金融支持实体经济,贯彻落实国家利率市场化推进,即刻布置推行“新发放贷款中参考LPR定价占比”工作。业务部门组建LPR攻关小组,党员任骨干,反复探讨,攻坚克难,抓紧梳理并修订了相关业务制度和合同文本,于日前正式推出首笔LPR定价贷款,并确定财务公司今后贷款全面执行参考LPR定价制度,比人民银行要求的推进时间大幅提前。
下一步,财务公司将积极落实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导向和要求,提升服务水平,稳步推进后续业务系统的开发。
(顾云)
10月22日,浙江海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与宁波舟山港舟山港务有限公司签订了1.5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这是财务公司采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后发放的首笔贷款,标志着财务公司在贯彻落实国家利率市场化工作上迈出了坚实一步。
8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改革完善LPR形成机制的公告,随后,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发布关于执行LPR新规的通知,明确要求辖区银行在新签订的贷款合同中,必须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计算并公布的LPR挂钩。这是金融机构进一步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运用市场化改革推动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的重要举措,并要求金融机构在新发放的贷款中参考LPR定价占比于年内达到50%以上,2020年一季度达到80%以上。财务公司发挥内部银行作用,积极运用金融支持实体经济,贯彻落实国家利率市场化推进,即刻布置推行“新发放贷款中参考LPR定价占比”工作。业务部门组建LPR攻关小组,党员任骨干,反复探讨,攻坚克难,抓紧梳理并修订了相关业务制度和合同文本,于日前正式推出首笔LPR定价贷款,并确定财务公司今后贷款全面执行参考LPR定价制度,比人民银行要求的推进时间大幅提前。
下一步,财务公司将积极落实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导向和要求,提升服务水平,稳步推进后续业务系统的开发。
(顾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