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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评析:从P2P到金融科技,普惠金融路在何方

发布时间:2019-11-14 10:51:02    作者: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编者按: “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希望本文给予从业者以警醒。

□实习记者 于晗

近些年来,由于认知、科技上的进步,普惠金融问题引起广泛关注。

日前,在2019财新峰会上,原工商银行行长杨凯生指出,2018年末到2019年6月底的半年时间内,按银保监会统计口径,中国银行业普惠性贷款增加了13360亿,“这个力度是不小的,但同时也应该承认,对于普惠金融还有许多理论上的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厘清,在实践上还需要进一步探索总结。”

近来,湖南、山东以及重庆等地先后取缔辖内P2P网贷业务的新闻引起关注,同时,全国性的网贷“退出”已成为趋势。然而,很多人不知道的是,P2P网贷一开始是一个带着普惠金融光环创新和实践的样本。

走向深渊

P2P的本意是“点对点借贷”(Peer-to-Peer Lending),即P2P平台作为信息中介,直接建立出借人与借款人的桥梁,提供资金撮合服务。它的特点就在于:简单、高效。但摒弃了借贷以信用为基础的固有金融逻辑,潜在风险巨大。现如今证明,P2P在普惠金融上的创新走了一条歪路。

2007年,第一家P2P网贷平台拍拍贷建立。仅仅发展了6年之后,作为普惠金融的创新实践——P2P网贷开始面临危机。这是因为,很多P2P网贷机构表面上在做P2P,给中小微企业和个人提供便利性贷款,但实质上,超利贷款、平台投机和非法自融是大量P2P网贷平台的主要逻辑。

在这些平台上,没有合理的风险抵御机制,也缺乏有效的征信依托,更多的是凭借天价利率和资本游戏对投资者和借贷人的无情收割。于是,一个普惠金融的创新模式,被投机者们一步步地推向了深渊。

探求本质

“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科技所带来的服务方式、形态的变化,本质不应该改变金融风险属性,科技只是金融方式创新的手段,不能跨越金融规则。”在2019财新峰会上,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陆书春提出,在金融科技助力普惠金融发展方面,一定要立足金融的本质。

金融的本质是什么?或许言人人殊,但首先必须是“安全”。安全是金融最基本的条件,也是金融作为高风险行业的基本规则。从当前金融业对互联网和科技技术的应用来看,科技或者互联网,更多是作为金融业提质增效的手段,能够拓展金融服务的边界、提升金融风险防范能力、增强金融服务效率以及拓宽金融机构的发展空间。具备如上条件的创新,才能成为金融机构的战略选择。

对于普惠金融来说,真正的创新必须是与监管政策的导向形成协同。清华五道口金融学院教授谢平总结了我国发展普惠金融的典型模式,即“政府推动+市场约束+金融科技”。他表示,这套模式在中国的精准扶贫工作上已经取得成功,并已经复制到了普惠金融上。目前,这已成为金融业各方都在探索的一条普惠金融之道。

重塑信心

今年6月份,央行、银保监会首次发布的《中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报告(2018)》中明确,“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在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改造信用评价模型、提高营销获客能力、增进贷款投放效率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为金融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可能”。

9月份,央行印发《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明确提到2021年建立健全我国金融科技发展的“四梁八柱”。这是我国央行首次针对金融科技提出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同时,我国先后出台多项相关政策文件,陆续发布云计算、声纹识别等金融应用规范,为金融科技发展创造了良好政策环境,强化了行业发展的信心。

从普惠金融的意义上来说,P2P网贷无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失败实验,也带来了惨痛的行业教训。但可以看到的是,P2P网贷的失败,让银行业乃至金融业获得了更多教训以及正确的思路。

从P2P到金融科技,我们需要明白——金融模式的创新,始终要遵循一定的客观规律。规律就在于,作为一个高度风险的行业,金融始终需要立足安全,需要高度的监管。而好的创新一定会是兼顾监管风险、社会价值,最终落脚到商业价值。当创新立足这一基点去解决问题时,其社会价值、商业价值迟早会得到体现。


深度评析:从P2P到金融科技,普惠金融路在何方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19-11-14

编者按: “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希望本文给予从业者以警醒。

□实习记者 于晗

近些年来,由于认知、科技上的进步,普惠金融问题引起广泛关注。

日前,在2019财新峰会上,原工商银行行长杨凯生指出,2018年末到2019年6月底的半年时间内,按银保监会统计口径,中国银行业普惠性贷款增加了13360亿,“这个力度是不小的,但同时也应该承认,对于普惠金融还有许多理论上的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厘清,在实践上还需要进一步探索总结。”

近来,湖南、山东以及重庆等地先后取缔辖内P2P网贷业务的新闻引起关注,同时,全国性的网贷“退出”已成为趋势。然而,很多人不知道的是,P2P网贷一开始是一个带着普惠金融光环创新和实践的样本。

走向深渊

P2P的本意是“点对点借贷”(Peer-to-Peer Lending),即P2P平台作为信息中介,直接建立出借人与借款人的桥梁,提供资金撮合服务。它的特点就在于:简单、高效。但摒弃了借贷以信用为基础的固有金融逻辑,潜在风险巨大。现如今证明,P2P在普惠金融上的创新走了一条歪路。

2007年,第一家P2P网贷平台拍拍贷建立。仅仅发展了6年之后,作为普惠金融的创新实践——P2P网贷开始面临危机。这是因为,很多P2P网贷机构表面上在做P2P,给中小微企业和个人提供便利性贷款,但实质上,超利贷款、平台投机和非法自融是大量P2P网贷平台的主要逻辑。

在这些平台上,没有合理的风险抵御机制,也缺乏有效的征信依托,更多的是凭借天价利率和资本游戏对投资者和借贷人的无情收割。于是,一个普惠金融的创新模式,被投机者们一步步地推向了深渊。

探求本质

“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科技所带来的服务方式、形态的变化,本质不应该改变金融风险属性,科技只是金融方式创新的手段,不能跨越金融规则。”在2019财新峰会上,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秘书长陆书春提出,在金融科技助力普惠金融发展方面,一定要立足金融的本质。

金融的本质是什么?或许言人人殊,但首先必须是“安全”。安全是金融最基本的条件,也是金融作为高风险行业的基本规则。从当前金融业对互联网和科技技术的应用来看,科技或者互联网,更多是作为金融业提质增效的手段,能够拓展金融服务的边界、提升金融风险防范能力、增强金融服务效率以及拓宽金融机构的发展空间。具备如上条件的创新,才能成为金融机构的战略选择。

对于普惠金融来说,真正的创新必须是与监管政策的导向形成协同。清华五道口金融学院教授谢平总结了我国发展普惠金融的典型模式,即“政府推动+市场约束+金融科技”。他表示,这套模式在中国的精准扶贫工作上已经取得成功,并已经复制到了普惠金融上。目前,这已成为金融业各方都在探索的一条普惠金融之道。

重塑信心

今年6月份,央行、银保监会首次发布的《中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报告(2018)》中明确,“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在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改造信用评价模型、提高营销获客能力、增进贷款投放效率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为金融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可能”。

9月份,央行印发《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明确提到2021年建立健全我国金融科技发展的“四梁八柱”。这是我国央行首次针对金融科技提出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同时,我国先后出台多项相关政策文件,陆续发布云计算、声纹识别等金融应用规范,为金融科技发展创造了良好政策环境,强化了行业发展的信心。

从普惠金融的意义上来说,P2P网贷无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失败实验,也带来了惨痛的行业教训。但可以看到的是,P2P网贷的失败,让银行业乃至金融业获得了更多教训以及正确的思路。

从P2P到金融科技,我们需要明白——金融模式的创新,始终要遵循一定的客观规律。规律就在于,作为一个高度风险的行业,金融始终需要立足安全,需要高度的监管。而好的创新一定会是兼顾监管风险、社会价值,最终落脚到商业价值。当创新立足这一基点去解决问题时,其社会价值、商业价值迟早会得到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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