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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处罚建行北京市分行、平安银行北京分行

对违规行为绝不姑息

发布时间:2019-11-19 09:23:15    作者: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实习记者 仇兆燕】11月18日,中国银保监会对外发布《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部分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支持政策不落实典型案例的通报》,针对部分银行分支机构对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的决策部署认识不到位、落实不彻底,未及时发现并有效遏制小微企业贷款业务中借贷搭售、转嫁成本等违规行为进行了通报。

《通报》显示,近期,在国务院督查组现场核查和银保监会暗访中发现了上述违规现象,影响了国家有关利民政策措施的落实效果,削弱了小微企业的获得感。

11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也对外发布通报称,根据群众在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的问题线索,国办督查室在先期暗访的基础上,协调银保监会及北京银保监局组成核查组赴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行北京市分行”)和平安银行北京分行就借贷搭售、转嫁成本等问题依法进行现场核查。

根据银保监会发布的《通报》显示,建行北京市分行和平安银行北京分行主要存在四大问题。其中,建行北京市分行主要涉及违规向小微企业借款客户搭售人身险产品。

银保监会披露的典型案例显示,2018年3月,建行北京市分行在代销建信人寿“贷无忧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以下简称“贷无忧”保险)产品过程中,制定了销售建信人寿产品规模按存款奖励、销售建信人寿产品产生的中间业务收入双倍计算奖励等激励政策。该行下辖通州分行个别客户经理违背客户真实意愿,强制要求小微企业借款客户在办理贷款过程中必须购买“贷无忧”保险。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行通州分行新发放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137笔、5.92亿元,其中47笔、1.93亿元贷款的借款人购买了“贷无忧”保险,占全部发放金额的32.6%。

其次,违规将押品评估费转嫁给小微企业借款客户承担。银保监会披露的典型案例显示,建行北京市分行办理小微企业抵押快贷业务时,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项下抵押物的押品评估成本由借款人承担。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行北京市分行新发放的2114笔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全部办理了押品评估,评估费全部由借款人承担。

再次,“一刀切”要求所有小微企业借款客户为抵押物购买财产保险。银保监会披露的典型案例显示,建行北京市分行未按照总行规定,对小微企业抵押物是否属于“容易受到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影响造成损失的押品”进行区分,“一刀切”地要求所有小微企业借款人为抵押物购买财产保险,并承担相应保费。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行北京市分行新发放的2114笔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其抵押物全部购买了财产保险,并均由借款人承担保费,保费合计849.22万元。

平安银行北京分行主要涉及违规在个人经营贷款过程中搭售高额人身险产品。银保监会通报的典型案例显示,平安银行北京分行办理个人抵押经营贷款业务过程中,存在强行将购买保险与贷款进行挂钩、违背借款人真实意愿、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办理贷款时必须上保险、贷款额度与保费金额挂钩、不买保险则贷款利率上调等。经抽查统计,13位借款人的保单年缴保费与贷款金额平均比例为0.96%,其中保费占贷款额比例为1%以上的有10笔,最高一笔年缴保费达3.9万元(贷款390万元)。

此类情况并非个别现象。银保监会还指出,在12家银保监局对辖内银行机构进行的调查暗访和相关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银行存在要求客户以贷转存、未按监管法规规定承担融资相关环节费用等不合理抬高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的问题。

在本次典型案例通报中,银保监会也明确了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监管要求,要求银行机构充分认识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重要性,坚决纠正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继续有效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加强监管检查和督促。要求强调,各银保监局要将违规涉企收费服务检查、小微企业融资收费专项检查和暗访工作相结合,督促指导辖内银行机构严格对照监管要求,清理纠正发放贷款时存在的违规收费问题。此外,对于整改不力、屡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典型行为,依法严格处罚,公开通报曝光,切实巩固和扩大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政策效果。

当日,北京银保监局对两家机构进行了处罚,其中建设银行连收两张罚单,建行通州分行因小微企业贷款借贷搭售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责令改正,并给予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建行中关村分行因小微企业贷款转嫁成本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责令改正,并给予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平安银行北京分行被责令改正,并罚款50万元;责任人解朋崃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相关链接: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部分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支持政策不落实典型案例的通报  


银保监会处罚建行北京市分行、平安银行北京分行

对违规行为绝不姑息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19-11-19

【实习记者 仇兆燕】11月18日,中国银保监会对外发布《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部分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支持政策不落实典型案例的通报》,针对部分银行分支机构对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的决策部署认识不到位、落实不彻底,未及时发现并有效遏制小微企业贷款业务中借贷搭售、转嫁成本等违规行为进行了通报。

《通报》显示,近期,在国务院督查组现场核查和银保监会暗访中发现了上述违规现象,影响了国家有关利民政策措施的落实效果,削弱了小微企业的获得感。

11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也对外发布通报称,根据群众在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的问题线索,国办督查室在先期暗访的基础上,协调银保监会及北京银保监局组成核查组赴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行北京市分行”)和平安银行北京分行就借贷搭售、转嫁成本等问题依法进行现场核查。

根据银保监会发布的《通报》显示,建行北京市分行和平安银行北京分行主要存在四大问题。其中,建行北京市分行主要涉及违规向小微企业借款客户搭售人身险产品。

银保监会披露的典型案例显示,2018年3月,建行北京市分行在代销建信人寿“贷无忧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以下简称“贷无忧”保险)产品过程中,制定了销售建信人寿产品规模按存款奖励、销售建信人寿产品产生的中间业务收入双倍计算奖励等激励政策。该行下辖通州分行个别客户经理违背客户真实意愿,强制要求小微企业借款客户在办理贷款过程中必须购买“贷无忧”保险。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行通州分行新发放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137笔、5.92亿元,其中47笔、1.93亿元贷款的借款人购买了“贷无忧”保险,占全部发放金额的32.6%。

其次,违规将押品评估费转嫁给小微企业借款客户承担。银保监会披露的典型案例显示,建行北京市分行办理小微企业抵押快贷业务时,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项下抵押物的押品评估成本由借款人承担。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行北京市分行新发放的2114笔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全部办理了押品评估,评估费全部由借款人承担。

再次,“一刀切”要求所有小微企业借款客户为抵押物购买财产保险。银保监会披露的典型案例显示,建行北京市分行未按照总行规定,对小微企业抵押物是否属于“容易受到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影响造成损失的押品”进行区分,“一刀切”地要求所有小微企业借款人为抵押物购买财产保险,并承担相应保费。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间,建行北京市分行新发放的2114笔抵押类小微企业贷款,其抵押物全部购买了财产保险,并均由借款人承担保费,保费合计849.22万元。

平安银行北京分行主要涉及违规在个人经营贷款过程中搭售高额人身险产品。银保监会通报的典型案例显示,平安银行北京分行办理个人抵押经营贷款业务过程中,存在强行将购买保险与贷款进行挂钩、违背借款人真实意愿、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办理贷款时必须上保险、贷款额度与保费金额挂钩、不买保险则贷款利率上调等。经抽查统计,13位借款人的保单年缴保费与贷款金额平均比例为0.96%,其中保费占贷款额比例为1%以上的有10笔,最高一笔年缴保费达3.9万元(贷款390万元)。

此类情况并非个别现象。银保监会还指出,在12家银保监局对辖内银行机构进行的调查暗访和相关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银行存在要求客户以贷转存、未按监管法规规定承担融资相关环节费用等不合理抬高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的问题。

在本次典型案例通报中,银保监会也明确了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监管要求,要求银行机构充分认识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重要性,坚决纠正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继续有效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加强监管检查和督促。要求强调,各银保监局要将违规涉企收费服务检查、小微企业融资收费专项检查和暗访工作相结合,督促指导辖内银行机构严格对照监管要求,清理纠正发放贷款时存在的违规收费问题。此外,对于整改不力、屡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典型行为,依法严格处罚,公开通报曝光,切实巩固和扩大降低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政策效果。

当日,北京银保监局对两家机构进行了处罚,其中建设银行连收两张罚单,建行通州分行因小微企业贷款借贷搭售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责令改正,并给予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建行中关村分行因小微企业贷款转嫁成本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责令改正,并给予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平安银行北京分行被责令改正,并罚款50万元;责任人解朋崃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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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部分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支持政策不落实典型案例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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