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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局对第三方支付机构开出罚单 京东旗下网银在线被罚2943.26万元

发布时间:2019-11-26 17:41:53    作者: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中国银行保险报网讯【实习记者 张文思】

近日,外汇局北京外汇管理部在官网公示公告,公告显示网银在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因违反规定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被罚2943.26万元。

该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具体内容为:有违反规定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或者以欺骗手段将境内资本转移境外等逃汇行为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限期调回外汇,处逃汇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逃汇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网银在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为京东集团全资子公司,于2003年成立。法定代表人张雱,现有员工1200余人。2011年5月3日首批获得央行《支付业务许可证》,牌照类型为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银行卡收单(北京)。2014年获得了国家外管局颁发的“跨境支付牌照”并获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批复基金销售支付结算机构。

这并非网银在线第一次受到处罚,早在今年2月,网银在线因违反清算管理规定、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被央行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87.5万余元,罚款90.5万余元,罚没总额177.96万元,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的决定。


外汇局对第三方支付机构开出罚单 京东旗下网银在线被罚2943.26万元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19-11-26

中国银行保险报网讯【实习记者 张文思】

近日,外汇局北京外汇管理部在官网公示公告,公告显示网银在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因违反规定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被罚2943.26万元。

该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具体内容为:有违反规定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或者以欺骗手段将境内资本转移境外等逃汇行为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限期调回外汇,处逃汇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逃汇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网银在线(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为京东集团全资子公司,于2003年成立。法定代表人张雱,现有员工1200余人。2011年5月3日首批获得央行《支付业务许可证》,牌照类型为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银行卡收单(北京)。2014年获得了国家外管局颁发的“跨境支付牌照”并获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批复基金销售支付结算机构。

这并非网银在线第一次受到处罚,早在今年2月,网银在线因违反清算管理规定、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被央行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87.5万余元,罚款90.5万余元,罚没总额177.96万元,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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