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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全部取缔省内网贷机构

发布时间:2019-12-04 22:07:44    作者: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中国银行保险报网讯【实习记者 于晗】

继湖南、重庆之后,四川省也宣布辖区内网贷机构全部取缔。12月4日晚,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四川省金融局”)发布一则“网络借贷行业风险提示”称,四川省内目前无一家(P2P网贷)机构业务完全合规。按照整治要求,即日起,对省内业务不合规及省外未经许可的网贷机构在川开展的P2P网贷业务,全部依法依规予以取缔。

四川省金融局表示,根据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网贷风险专项整治部署要求,按照“一个办法、三个指引”以及网贷合规“108条标准”,四川省对纳入整治范围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以下简称“P2P网贷”)机构开展了合规检查,经省网贷应对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会商会审,目前没有一家机构业务完全合规。

四川省金融局强调,P2P网贷业务的终止,不影响已经签订借贷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和义务。出借人和借款人在网络借贷平台上形成的合法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应依法依约履行还款义务。出借人与P2P网贷机构之间、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借款人与P2P网贷机构之间的纠纷,可通过自行和解、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出借人、借款人、P2P网贷机构如发现涉嫌犯罪行为,应依法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此前本报曾报道,10月16日,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宣布将湖南省纳入行政核查的24家网贷机构P2P业务全部取缔,同时对未纳入行政核查的网贷机构,也一并取缔其在湖南省的P2P业务。两日后,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也发文称“至今未有一家P2P平台完全合规通过验收,未来山东金融局将对全省范围内未通过验收的P2P网贷业务全部予以取缔”。

11月初,互联网金融整治领导小组和网贷整治领导小组联合召开加快网络借贷机构分类处置工作推进会。会议指出,网络借贷等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已进入攻坚阶段。后续工作要坚持以市场风险出清为目标,继续深入彻底整治。对于未接入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实时监测系统的机构,要限期退出。对于已接入实时监测系统的机构,抓紧核查其按照监管办法和监管要求进行整改的情况,对于不符合金融信息中介定位的机构要尽早劝其退出。各地方人民政府和专项整治工作联合办公室要严格按照规定审查申请进入试点的机构,落实各方责任。

据了解,银保监会、人民银行正在会同有关地区研究制定P2P网贷机构向小贷公司转型的具体方案。此外,监管部门将建立监管的长效机制,加强对互联网金融活动的常态化监测和监管。


四川全部取缔省内网贷机构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19-12-04

中国银行保险报网讯【实习记者 于晗】

继湖南、重庆之后,四川省也宣布辖区内网贷机构全部取缔。12月4日晚,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四川省金融局”)发布一则“网络借贷行业风险提示”称,四川省内目前无一家(P2P网贷)机构业务完全合规。按照整治要求,即日起,对省内业务不合规及省外未经许可的网贷机构在川开展的P2P网贷业务,全部依法依规予以取缔。

四川省金融局表示,根据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网贷风险专项整治部署要求,按照“一个办法、三个指引”以及网贷合规“108条标准”,四川省对纳入整治范围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以下简称“P2P网贷”)机构开展了合规检查,经省网贷应对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会商会审,目前没有一家机构业务完全合规。

四川省金融局强调,P2P网贷业务的终止,不影响已经签订借贷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和义务。出借人和借款人在网络借贷平台上形成的合法债权债务关系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应依法依约履行还款义务。出借人与P2P网贷机构之间、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借款人与P2P网贷机构之间的纠纷,可通过自行和解、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出借人、借款人、P2P网贷机构如发现涉嫌犯罪行为,应依法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此前本报曾报道,10月16日,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宣布将湖南省纳入行政核查的24家网贷机构P2P业务全部取缔,同时对未纳入行政核查的网贷机构,也一并取缔其在湖南省的P2P业务。两日后,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也发文称“至今未有一家P2P平台完全合规通过验收,未来山东金融局将对全省范围内未通过验收的P2P网贷业务全部予以取缔”。

11月初,互联网金融整治领导小组和网贷整治领导小组联合召开加快网络借贷机构分类处置工作推进会。会议指出,网络借贷等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已进入攻坚阶段。后续工作要坚持以市场风险出清为目标,继续深入彻底整治。对于未接入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实时监测系统的机构,要限期退出。对于已接入实时监测系统的机构,抓紧核查其按照监管办法和监管要求进行整改的情况,对于不符合金融信息中介定位的机构要尽早劝其退出。各地方人民政府和专项整治工作联合办公室要严格按照规定审查申请进入试点的机构,落实各方责任。

据了解,银保监会、人民银行正在会同有关地区研究制定P2P网贷机构向小贷公司转型的具体方案。此外,监管部门将建立监管的长效机制,加强对互联网金融活动的常态化监测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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