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设立三周年系列报道之五

打造国家保险创新试验区“升级版”

□记者 朱艳霞

宁波保险创新试验区经过3年的创新探索,在经济社会多个领域努力发挥保险功能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推动全国保险业改革创新贡献了许多实践经验和示范样板。

但是,这些成果仍处于起步阶段,试验区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站在新的起点上,如何提质增效、如何应对形势变化带来的新要求,这是摆在试验区面前的一道必答题。

宁波市副市长李关定提出,要打造国家保险试验区“升级版”。这需要综合多方资源和支持,也需要试验区自身进行持续的努力。

成效显著 痛点犹存

2016年6月,宁波成为全国唯一经国务院批准的保险创新试验区。试验区获批以来,保险业每年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的风险保障超过15万亿元,全市已累计引进保险资金超500亿元,为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提供了源头活水。

但是,试验区也遇到了一些痛点和挑战。例如,宁波保险产业基础薄弱,目前仅有2家法人机构,缺少实力强、影响大、品牌好的保险法人机构,短期内难以吸引和留住高端金融保险人才;试验区建设的政策、人才、技术等要素不足,国家支持宁波先行先试的制度环境还不充分;试验区人身险创新项目相对较少,创新对市场的影响力有待提升。

这些问题的出现不是单一因素造成的,而是受政策、地域、环境等多重因素影响。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各级政府给予积极的引导、培育,也需试验区自身的努力。

营造更好的创新环境

当地政府保险意识很强是一个优势,但是,试验区承载着为全国保险业改革创新和转型发展示范探路的重要使命,很多工作单靠地方的力量是不够的。

为此,李关定表示,希望银保监会等相关部委能加大对试验区建设的关心支持,接续原有的会省市共建领导机制,总结提炼宁波好的做法、经验,更大范围复制推广到全国其他地区,以体现国务院批设成立保险创新试验区的政策导向。

2017年4月,原中国保监会出台14条政策,在保险创新项目试点、法人机构批设、保险资金运用、高管人员任职等方面给予宁波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全面支持。目前部分政策已经得到落实,但还有一些尚未得到有效落实。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认为,应尽快全面落实对试验区的专项支持政策,拿出一批有力度、有分量、可操作的细化扶持政策,支持宁波开展保险创新项目试点,丰富和完善保险市场体系,鼓励保险资金支持试验区建设以及加强保险创新指导监督。

“国家保险创新试验区的定位是很清晰的,就是把一些具有全国性重大示范带动作用的改革创新项目,安排在宁波先行先试。在宁波法人基础比较薄弱的情况下,如果没有有效的政策支持,那先行先试会受到很多约束。”朱俊生说。

目前,宁波仅有2家保险法人机构,其中一家是资产管理公司,另一家是专业性的航运保险公司,开展的业务相对较少。朱俊生建议,在宁波增加一些市场主体,例如,鼓励外资公司在宁波设立保险机构。此外,在现有情况下,分公司的创新权力相对受限,加强分支机构与总公司的协同合作至关重要。

宁波金融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银保监会在保险法人机构审批方面给予倾斜支持,推动特色型、创新型保险法人机构在宁波的设立及集聚,使宁波加速形成完整的保险创新发展生态体系。

进一步加大创新力度

打铁还需自身硬。宁波国家保险创新试验区要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各个击破,进一步加大创新力度,才能打造国家保险试验区“升级版”。具体而言,要调整创新项目结构,要激活保险创新的市场驱动力,要推动金融科技赋能保险创新,要加强人才培养与机构引进。

试验区财险业务的创新项目较多,而人身险创新项目相对较少,创新项目不太均衡。此外,创新型产品种类很多,但未能有效成为保险业创新发展的新增长极,影响了试验区发挥更大的辐射效应。

对此,朱俊生认为,应积极发展人身险业创新项目,活跃区域保险市场。要明确人身险业服务人民生活、服务国家治理、服务实体经济的定位,尤其要大力发展长期健康和养老保险业务。

前期,宁波很多的创新项目是借助于政府的一些补贴撬动的,从长远来看,还要进一步发挥市场在创新保险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要对接重大战略需求提升保险创新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要创新风险分担机制,要继续践行“全域保险”和“全产业链保险”的发展理念,将保险机制和保险功能主动运用渗透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

“机构与人才匮乏是试验区建设的重要短板,导致保险公司新产品开发与服务升级能力有限。”朱俊生认为,宁波应实施一些专项政策吸引险企总部和高端人才落户宁波。如果没有特别的吸引力,宁波离上海很近,机构、人才的首选会是上海。

此外,试验区应顺应“互联网+”的发展趋势,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信息技术,优化产品设计,为消费者提供保障功能更强、消费体验更好、内涵价值更优的保险产品。

宁波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设立三周年系列报道之五

打造国家保险创新试验区“升级版”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19-12-13

□记者 朱艳霞

宁波保险创新试验区经过3年的创新探索,在经济社会多个领域努力发挥保险功能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推动全国保险业改革创新贡献了许多实践经验和示范样板。

但是,这些成果仍处于起步阶段,试验区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站在新的起点上,如何提质增效、如何应对形势变化带来的新要求,这是摆在试验区面前的一道必答题。

宁波市副市长李关定提出,要打造国家保险试验区“升级版”。这需要综合多方资源和支持,也需要试验区自身进行持续的努力。

成效显著 痛点犹存

2016年6月,宁波成为全国唯一经国务院批准的保险创新试验区。试验区获批以来,保险业每年为全市经济发展提供的风险保障超过15万亿元,全市已累计引进保险资金超500亿元,为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提供了源头活水。

但是,试验区也遇到了一些痛点和挑战。例如,宁波保险产业基础薄弱,目前仅有2家法人机构,缺少实力强、影响大、品牌好的保险法人机构,短期内难以吸引和留住高端金融保险人才;试验区建设的政策、人才、技术等要素不足,国家支持宁波先行先试的制度环境还不充分;试验区人身险创新项目相对较少,创新对市场的影响力有待提升。

这些问题的出现不是单一因素造成的,而是受政策、地域、环境等多重因素影响。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各级政府给予积极的引导、培育,也需试验区自身的努力。

营造更好的创新环境

当地政府保险意识很强是一个优势,但是,试验区承载着为全国保险业改革创新和转型发展示范探路的重要使命,很多工作单靠地方的力量是不够的。

为此,李关定表示,希望银保监会等相关部委能加大对试验区建设的关心支持,接续原有的会省市共建领导机制,总结提炼宁波好的做法、经验,更大范围复制推广到全国其他地区,以体现国务院批设成立保险创新试验区的政策导向。

2017年4月,原中国保监会出台14条政策,在保险创新项目试点、法人机构批设、保险资金运用、高管人员任职等方面给予宁波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全面支持。目前部分政策已经得到落实,但还有一些尚未得到有效落实。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认为,应尽快全面落实对试验区的专项支持政策,拿出一批有力度、有分量、可操作的细化扶持政策,支持宁波开展保险创新项目试点,丰富和完善保险市场体系,鼓励保险资金支持试验区建设以及加强保险创新指导监督。

“国家保险创新试验区的定位是很清晰的,就是把一些具有全国性重大示范带动作用的改革创新项目,安排在宁波先行先试。在宁波法人基础比较薄弱的情况下,如果没有有效的政策支持,那先行先试会受到很多约束。”朱俊生说。

目前,宁波仅有2家保险法人机构,其中一家是资产管理公司,另一家是专业性的航运保险公司,开展的业务相对较少。朱俊生建议,在宁波增加一些市场主体,例如,鼓励外资公司在宁波设立保险机构。此外,在现有情况下,分公司的创新权力相对受限,加强分支机构与总公司的协同合作至关重要。

宁波金融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银保监会在保险法人机构审批方面给予倾斜支持,推动特色型、创新型保险法人机构在宁波的设立及集聚,使宁波加速形成完整的保险创新发展生态体系。

进一步加大创新力度

打铁还需自身硬。宁波国家保险创新试验区要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各个击破,进一步加大创新力度,才能打造国家保险试验区“升级版”。具体而言,要调整创新项目结构,要激活保险创新的市场驱动力,要推动金融科技赋能保险创新,要加强人才培养与机构引进。

试验区财险业务的创新项目较多,而人身险创新项目相对较少,创新项目不太均衡。此外,创新型产品种类很多,但未能有效成为保险业创新发展的新增长极,影响了试验区发挥更大的辐射效应。

对此,朱俊生认为,应积极发展人身险业创新项目,活跃区域保险市场。要明确人身险业服务人民生活、服务国家治理、服务实体经济的定位,尤其要大力发展长期健康和养老保险业务。

前期,宁波很多的创新项目是借助于政府的一些补贴撬动的,从长远来看,还要进一步发挥市场在创新保险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要对接重大战略需求提升保险创新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要创新风险分担机制,要继续践行“全域保险”和“全产业链保险”的发展理念,将保险机制和保险功能主动运用渗透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

“机构与人才匮乏是试验区建设的重要短板,导致保险公司新产品开发与服务升级能力有限。”朱俊生认为,宁波应实施一些专项政策吸引险企总部和高端人才落户宁波。如果没有特别的吸引力,宁波离上海很近,机构、人才的首选会是上海。

此外,试验区应顺应“互联网+”的发展趋势,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信息技术,优化产品设计,为消费者提供保障功能更强、消费体验更好、内涵价值更优的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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