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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保险哲学三问

发布时间:2019-12-16 09:51:43    作者: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逄博

近几年,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创新层出不穷。在创新发展大趋势下,既有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欢曲,也有互金业务野蛮生长的悲歌。而互联网保险经过了数年发展,在行业踌躇之间,迎来了行业规范、引领的时刻。《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的适时出台,是对当前互联网保险发展的准确把脉和诊疗。在形式上,它以细则的微观姿态,划定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的边界以及行业参与者的规范与禁区;但在实质上,它包含着对“互联网保险生态”的宏观思考和指引。

对“互联网保险业务”细则进行品味之余,互联网保险人更应深刻地反思“互联网保险生态”建设,并以真正的使命感和责任心发出对互联网保险的哲学三问。

第一问:我们是谁?互联网保险,无论是保险+互联网,还是互联网+保险,还是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还是伴随互联网产业风险而生的新保险,都以各自的姿态成长起来。但令人担忧的是,这个成长更多是保险的互联网化,而非真正的互联网保险,它并没有呈现太多产业互联网的架构,而是更多呈现出消费互联网的样子。我们看到的更多是互联网营销的繁荣,是流量商业在保险行业的附体,而非新保险价值的创造。说实话,这并不符合一个期待着互联网改变保险从业者的真正期待。《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以“雷区”设定和“说不”的方式让我们特别是第三方平台和科技公司们反思:“我们是谁”?

“保险姓保”告诉我们,互联网保险不姓“互联网”,而姓“保”。互联网保险的使命,不能是保险流量简单从线下到线上的转移,不能是消费互联网在保险业的简单复制;互联网保险的生态,不能是流量中心转换下的话语权转移,不能重演其他行业里非理性商业角逐下昙花一现后的一地鸡毛。互联网保险,就是要在“保险姓保”的指引下,助推实现更高质量、更高效率的保险保障。而这个使命,就要求我们在“我们是谁”这一问里,响亮回答出“产业互联网”的定位。

第二问:我们去哪里?当我们定位于“产业互联网”,我们就明晰了方向,就是要渗透到保险产业的全链条中,去寻找那些痛点、梗阻点、低效点,用互联网的方式解决这些问题点,提质增效。

保险产业的问题点在哪里?在于保险的覆盖面还不够、渗透度还不够,还有众多显性需求不能得到及时高效的响应,还有更多隐性需求没有给予充分的挖掘和保障,保险业辅助社会管理和激发创新活力的功能还没有充分发挥,保险业的正外部性还没有很好地显现。保险业运行的问题点在哪里?在于保险供给侧和保险需求侧的保险观念没有达成一致,保险业的整体美誉度还不高;在于保险销售过度而风险管理不足,保险功能多落脚在后端的转移支付,而少落脚在中前端的减量管理;在于保险业的整体供给效率不高,成本过高而服务不足。保险主体经营的问题点在哪里?在于产品开发精准性不够,在于承保端公平不足,在于理赔端难以把控,在于风控上过于粗放。

比起这些问题的解决,那些对现存流量转移和代理人资源切割的追逐,就显得舍本逐末、镜花水月。“我们去哪里”?就是要去到保险业生存和发展的根本上去,就是要回归到保障能力的提升上来。

第三问:我们怎么去?当我们坚定地回答了第一问和第二问,这个问题就变得简单起来。答案就是保险科技,就是基于新科技应用和赋能下的商业范式变革和效率革命。传统保险业已经完成了基础保险体系的搭建,而下一步,就是要进一步转变保险供给模式,提升行业运行效率,推动基于客户导向的产业变革,实现从销售驱动型供给向价值创造型供给转变,实现从高成本、低效率、单维度的供给向为低成本、高质量、多维度的供给转变。

而达成这一使命,必须深度融合保险科技。科技赋能保险业已初见成效,但往往浅尝辄止,而新的监管办法将驱动保险科技企业将注意力更多地从消费端转移到产业端,在需求侧推进普惠和深度渗透,在供给侧推进赋能和效率变革,持续推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在保险业的深度应用,极大提升保险业运行的前瞻性、精准度和效率性。

新的监管办法即将出台,作为保险主体,要勇于承担主体责任,作为其他参与者,要看清自己的边界和禁区,并且都要在按规定约束自身行为的同时,深入思考、探索互联网保险生态的建设,以实际行动来回答互联网保险的哲学三问。这样,保险主体就能够从“换个通道卖保险,找个捷径去超车”的粗放式发展思维中解脱出来,第三方平台和保险科技公司就能够从“换个花样卖保险,换个姿势切蛋糕”的低效竞争思维中解脱出来,共同找到互联网保险的初心和使命,找到互联网保险发展的有效路径。

回答好这三问,必将迎来互联网保险的真正繁荣。

(作者为大地保险代理公司总经理)


互联网保险哲学三问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19-12-16

□逄博

近几年,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创新层出不穷。在创新发展大趋势下,既有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欢曲,也有互金业务野蛮生长的悲歌。而互联网保险经过了数年发展,在行业踌躇之间,迎来了行业规范、引领的时刻。《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的适时出台,是对当前互联网保险发展的准确把脉和诊疗。在形式上,它以细则的微观姿态,划定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的边界以及行业参与者的规范与禁区;但在实质上,它包含着对“互联网保险生态”的宏观思考和指引。

对“互联网保险业务”细则进行品味之余,互联网保险人更应深刻地反思“互联网保险生态”建设,并以真正的使命感和责任心发出对互联网保险的哲学三问。

第一问:我们是谁?互联网保险,无论是保险+互联网,还是互联网+保险,还是专业互联网保险公司,还是伴随互联网产业风险而生的新保险,都以各自的姿态成长起来。但令人担忧的是,这个成长更多是保险的互联网化,而非真正的互联网保险,它并没有呈现太多产业互联网的架构,而是更多呈现出消费互联网的样子。我们看到的更多是互联网营销的繁荣,是流量商业在保险行业的附体,而非新保险价值的创造。说实话,这并不符合一个期待着互联网改变保险从业者的真正期待。《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以“雷区”设定和“说不”的方式让我们特别是第三方平台和科技公司们反思:“我们是谁”?

“保险姓保”告诉我们,互联网保险不姓“互联网”,而姓“保”。互联网保险的使命,不能是保险流量简单从线下到线上的转移,不能是消费互联网在保险业的简单复制;互联网保险的生态,不能是流量中心转换下的话语权转移,不能重演其他行业里非理性商业角逐下昙花一现后的一地鸡毛。互联网保险,就是要在“保险姓保”的指引下,助推实现更高质量、更高效率的保险保障。而这个使命,就要求我们在“我们是谁”这一问里,响亮回答出“产业互联网”的定位。

第二问:我们去哪里?当我们定位于“产业互联网”,我们就明晰了方向,就是要渗透到保险产业的全链条中,去寻找那些痛点、梗阻点、低效点,用互联网的方式解决这些问题点,提质增效。

保险产业的问题点在哪里?在于保险的覆盖面还不够、渗透度还不够,还有众多显性需求不能得到及时高效的响应,还有更多隐性需求没有给予充分的挖掘和保障,保险业辅助社会管理和激发创新活力的功能还没有充分发挥,保险业的正外部性还没有很好地显现。保险业运行的问题点在哪里?在于保险供给侧和保险需求侧的保险观念没有达成一致,保险业的整体美誉度还不高;在于保险销售过度而风险管理不足,保险功能多落脚在后端的转移支付,而少落脚在中前端的减量管理;在于保险业的整体供给效率不高,成本过高而服务不足。保险主体经营的问题点在哪里?在于产品开发精准性不够,在于承保端公平不足,在于理赔端难以把控,在于风控上过于粗放。

比起这些问题的解决,那些对现存流量转移和代理人资源切割的追逐,就显得舍本逐末、镜花水月。“我们去哪里”?就是要去到保险业生存和发展的根本上去,就是要回归到保障能力的提升上来。

第三问:我们怎么去?当我们坚定地回答了第一问和第二问,这个问题就变得简单起来。答案就是保险科技,就是基于新科技应用和赋能下的商业范式变革和效率革命。传统保险业已经完成了基础保险体系的搭建,而下一步,就是要进一步转变保险供给模式,提升行业运行效率,推动基于客户导向的产业变革,实现从销售驱动型供给向价值创造型供给转变,实现从高成本、低效率、单维度的供给向为低成本、高质量、多维度的供给转变。

而达成这一使命,必须深度融合保险科技。科技赋能保险业已初见成效,但往往浅尝辄止,而新的监管办法将驱动保险科技企业将注意力更多地从消费端转移到产业端,在需求侧推进普惠和深度渗透,在供给侧推进赋能和效率变革,持续推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在保险业的深度应用,极大提升保险业运行的前瞻性、精准度和效率性。

新的监管办法即将出台,作为保险主体,要勇于承担主体责任,作为其他参与者,要看清自己的边界和禁区,并且都要在按规定约束自身行为的同时,深入思考、探索互联网保险生态的建设,以实际行动来回答互联网保险的哲学三问。这样,保险主体就能够从“换个通道卖保险,找个捷径去超车”的粗放式发展思维中解脱出来,第三方平台和保险科技公司就能够从“换个花样卖保险,换个姿势切蛋糕”的低效竞争思维中解脱出来,共同找到互联网保险的初心和使命,找到互联网保险发展的有效路径。

回答好这三问,必将迎来互联网保险的真正繁荣。

(作者为大地保险代理公司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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