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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中国饭碗端得更稳——大商所联手保险业推“保险+期货”4年回溯

发布时间:2019-12-27 09:35:16    作者: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李敬伟

2019年,中国人口总数达到13.9亿。如此一个人口大国,仅仅是每年消耗的粮食就是一个庞大的数字。2018年,袁隆平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粮食安全问题不解决,中国的国家安全就很难得到保障,在与外国出现纠纷时,一粒小小的粮食可能绊倒一个大国。”

抓好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是抓好农业生产的重中之重。而要调动农民种植粮油作物的积极性,就要按照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尤其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深化运用现代金融工具帮助农民提高抵御自然灾害及市场风险的能力。

4年来,按照各相关金融监管机构部署要求及指导,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与相关保险机构将“保险+期货”从发达国家移植到国内,取得积极成效。近期,《中国银行保险报》就“保险+期货”在国内实施4年以来的发展情况,对大商所专家团队进行了独家专访。

《中国银行保险报》:我国“保险+期货”发端于大连,大商所和大连保险业这一创新的行业背景是什么?对于我国农、牧、种、养具有哪些意义?

大商所:多年来,大商所一直坚持服务“三农”、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原则,开展“千村万户”工程、场外期权服务“三农”试点。在此基础上,2015年,大商所组织动员期货公司与保险公司合作,探索出“保险+期货”模式。同年8月14日,人保财险与大商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人保财险大连市分公司分别与北京伟嘉集团和锦州义县桂勇玉米种植专业合作社、义县华茂谷物种植专业合作社签订鸡蛋价格保险和玉米价格保险合同,与新湖期货公司签订了业务合作协议。至此,开启了“保险+期货”服务“三农”的新探索。

近年来,中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推进。2014年,国家取消了大豆和棉花的临储政策,2016年取消了玉米临储政策。在新的政策环境下,相关部委、地方政府一直在积极探索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业生产的有效途径。大商所作为国内主要的农产品期货交易所,早在2005年便开展了“千村万户”工程,将培训和信息服务送到东北的粮食主产区,并开始探索“公司+农户”“期货+订单”试点。在这些工作的基础上,2014年,大商所支持期货公司在黑龙江、吉林、辽宁等地,尝试开展大豆、玉米场外期权试点,帮助农民防范粮食价格下跌风险;2015年,大商所在场外期权试点的基础上引入保险,在国内率先支持开展了“保险+期货”试点。

“保险+期货”模式拓展了传统农业保险主要针对自然灾害进行保险的范畴,将保险范围拓展到农业生产原料和农产品价格波动的市场风险,显著提高政府支农资金使用效率,显著提高保险公司支持农业保险的积极性,构建了可持续、更完善的农业保险体制机制,为农业现代化发展提供重要保障,对于解决“三农”面临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中国银行保险报》:“保险+期货”在大连从调研、寻找切入口到陆续开发系列产品,其操作过程是怎样的?有哪些值得回顾?

大商所:多年来,大商所不断创新、完善“保险+期货”服务模式,在扩大试点规模的同时,丰富“保险+期货”的外延和内涵。

2016年以前开展的“保险+期货”项目都是“价格险”,如果农民的售粮价格低于保险价格,则对农民提供差价补偿,从而一定程度上规避价格波动风险。但是,当出现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粮食产量大幅减产的时候,粮食售价可能较高,但由于产量低,农民的收入仍然得不到保障。为此,大商所在2017年推出“收入险”模式,兼顾农业生产中价格和产量两个核心要素,更有效地保障农民收入。

此外,大商所还引入大型企业集团,探索打通粮食销售渠道;引入商业银行,依托“保险+期货”向有融资需求的农户发放贷款。2018年,大商所推出了涵盖“保险+期货”、场外期权、基差贸易等多种形式,保险公司、期货公司、商业银行、证券公司、龙头企业等多类型机构共同参与,覆盖种植、养殖两个行业的“农民收入保障计划”试点。

今年,大商所继续开展“农民收入保障计划”试点,并且首次采取县域覆盖和分散试点同步推进的方式,更好地服务“三农”发展。

中国银行保险报:目前,由大商所推动的“保险+期货”共有哪些品种?

大商所:2019年,大商所“农民收入保障计划”试点项目由县域覆盖试点和分散试点两部分组成。其中县域覆盖试点的品种为玉米、大豆;分散试点中,种植类分散试点的试点品种为玉米、大豆及合适的新上市品种,养殖类分散试点的试点品种为玉米、豆粕、鸡蛋以及大商所猪饲料成本指数。

中国银行保险报:请介绍一下由大商所主导的我国“保险+期货”各个方向上累计的宏观数量成果。

大商所:2015年至2018年,大商所开展“保险+期货”试点153个,合计保障玉米、大豆等农作物420余万吨,保障种植土地面积850余万亩,累计支持金额逾2.38亿元。2019年,大商所继续加大了试点投入力度,实现了十余个县域全覆盖试点及遍及全国的六十余个分散试点。力图推动期货市场发挥功能,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为期货市场服务“三农”、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不断创新探索助力。

中国银行保险报:为了便于读者从立体空间上对“保险+期货”有一个认知,让广大农民了解进而进一步运用“保险+期货”抵御市场价格波动,提高种养殖效益,增强获得感,能否用通俗的描述,解释一下“保险+期货”的运行原理?

大商所:“保险+期货”是保险公司以农产品期货价格和产量为承保和理赔依据,向农民提供相关保险产品,保障农民产品销售价格或种植、养殖收入,保险公司通过向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购买场外期权,在期货市场对冲,将风险分散。最终相当于由期货市场承担了“再保险”的角色,这使得农民多了可用的价格风险管理工具。

中国银行保险报:保险联姻期货,利用期货价格发现功能进行套期保值,锁定利润,从而保障收益,那么套期保值是怎样锁定利润的,它在实际操作中能够确保“弹无虚发”进而锁定相应利润吗?

大商所:由于同一商品的期货、现货价格受相同因素影响,走势具有高度相关性。而且,期货合约到期进行实物交割的规定,使期、现货价格最终趋同。因此,通过提前在期货市场买、卖,期货市场的盈利(亏损)能与现货亏损(盈利)对冲,从而实现提前锁定买卖商品价格的目的。

实际上,由于受商品质量、交货时间等不同影响,期、现货价格走势较难完全一致。因此,“保险+期货”模式中套期保值的操作,是由专业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来进行。

中国银行保险报:传统种养殖是先生产,后销售,生产效益受制于变化纷繁的预期买方市场,而“保险+期货”借助的期货价格发现和利润锁定功能,则是“先销售,后生产”。针对后者的功能优势,如何引导广大农民踊跃参与并共享“保险+期货”带来的高质量发展所带来的获得感呢?

大商所:大商所在试点开展过程中,采用“边试点、边培训”的模式,将国家相关政策、“保险+期货”的模式和案例、期货基础知识、供求关系和价格走势等内容通过培训的形式传导给农民,下一步,大商所将进一步加强对农民的培训力度,提升农民的风险管理意识。同时加强与地方政府、当地龙头企业等的沟通合作,引导农户积极参与试点。

中国银行保险报:“保险+期货”在我国已经起步几年,从发达国家相对成熟的路程上看,我国“保险+期货”发展目前处于哪个阶段?目前还有哪些困难和瓶颈需要克服或破解?未来还需要在诸如拓展品种等的广度和深度上有哪些工作要做?

大商所:美国农业风险管理体系是农业保险计划和期货市场应用结合、共同作用的结果,在发展中形成了较为成熟的以政策性农作物收入保险保基本收入、以市场化的期货工具促农场增收的互补格局。在美国,90%以上的农作物通过农业保险进行保障,而基于期货价格的农作物收入保险的保费收入占农业保险总保费收入的80%以上。在这个体系中,联邦政府补贴了大部分保费,近年来稳定在62%左右。

经过四年的试点,我国“保险+期货”工作走通了业务流程,为保障农民收入探索出可行的路子。但要在全国范围内惠及更为广泛的农民群体,还需要从国家层面进行统筹规划,凝聚政府和金融市场等各方力量,将财政补贴与商业化运作相结合。

同时,我们将加快上市更多农产品期货和期权品种,丰富“保险+期货”的风险转移渠道与工具。只有这样,才能在确保降低种植业自然灾害风险和市场价格风险的前提下,也才能让更多的中国农民愿意且敢于从事粮食油料作物种植与生产,最终推动中国粮食安全,进而把我们自己的饭碗端得更稳。

(上述采访问题均由大商所博士为主的专家团队回答)


助中国饭碗端得更稳——大商所联手保险业推“保险+期货”4年回溯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19-12-27

□李敬伟

2019年,中国人口总数达到13.9亿。如此一个人口大国,仅仅是每年消耗的粮食就是一个庞大的数字。2018年,袁隆平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粮食安全问题不解决,中国的国家安全就很难得到保障,在与外国出现纠纷时,一粒小小的粮食可能绊倒一个大国。”

抓好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是抓好农业生产的重中之重。而要调动农民种植粮油作物的积极性,就要按照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尤其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深化运用现代金融工具帮助农民提高抵御自然灾害及市场风险的能力。

4年来,按照各相关金融监管机构部署要求及指导,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与相关保险机构将“保险+期货”从发达国家移植到国内,取得积极成效。近期,《中国银行保险报》就“保险+期货”在国内实施4年以来的发展情况,对大商所专家团队进行了独家专访。

《中国银行保险报》:我国“保险+期货”发端于大连,大商所和大连保险业这一创新的行业背景是什么?对于我国农、牧、种、养具有哪些意义?

大商所:多年来,大商所一直坚持服务“三农”、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原则,开展“千村万户”工程、场外期权服务“三农”试点。在此基础上,2015年,大商所组织动员期货公司与保险公司合作,探索出“保险+期货”模式。同年8月14日,人保财险与大商所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人保财险大连市分公司分别与北京伟嘉集团和锦州义县桂勇玉米种植专业合作社、义县华茂谷物种植专业合作社签订鸡蛋价格保险和玉米价格保险合同,与新湖期货公司签订了业务合作协议。至此,开启了“保险+期货”服务“三农”的新探索。

近年来,中国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推进。2014年,国家取消了大豆和棉花的临储政策,2016年取消了玉米临储政策。在新的政策环境下,相关部委、地方政府一直在积极探索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业生产的有效途径。大商所作为国内主要的农产品期货交易所,早在2005年便开展了“千村万户”工程,将培训和信息服务送到东北的粮食主产区,并开始探索“公司+农户”“期货+订单”试点。在这些工作的基础上,2014年,大商所支持期货公司在黑龙江、吉林、辽宁等地,尝试开展大豆、玉米场外期权试点,帮助农民防范粮食价格下跌风险;2015年,大商所在场外期权试点的基础上引入保险,在国内率先支持开展了“保险+期货”试点。

“保险+期货”模式拓展了传统农业保险主要针对自然灾害进行保险的范畴,将保险范围拓展到农业生产原料和农产品价格波动的市场风险,显著提高政府支农资金使用效率,显著提高保险公司支持农业保险的积极性,构建了可持续、更完善的农业保险体制机制,为农业现代化发展提供重要保障,对于解决“三农”面临的市场价格波动风险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中国银行保险报》:“保险+期货”在大连从调研、寻找切入口到陆续开发系列产品,其操作过程是怎样的?有哪些值得回顾?

大商所:多年来,大商所不断创新、完善“保险+期货”服务模式,在扩大试点规模的同时,丰富“保险+期货”的外延和内涵。

2016年以前开展的“保险+期货”项目都是“价格险”,如果农民的售粮价格低于保险价格,则对农民提供差价补偿,从而一定程度上规避价格波动风险。但是,当出现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粮食产量大幅减产的时候,粮食售价可能较高,但由于产量低,农民的收入仍然得不到保障。为此,大商所在2017年推出“收入险”模式,兼顾农业生产中价格和产量两个核心要素,更有效地保障农民收入。

此外,大商所还引入大型企业集团,探索打通粮食销售渠道;引入商业银行,依托“保险+期货”向有融资需求的农户发放贷款。2018年,大商所推出了涵盖“保险+期货”、场外期权、基差贸易等多种形式,保险公司、期货公司、商业银行、证券公司、龙头企业等多类型机构共同参与,覆盖种植、养殖两个行业的“农民收入保障计划”试点。

今年,大商所继续开展“农民收入保障计划”试点,并且首次采取县域覆盖和分散试点同步推进的方式,更好地服务“三农”发展。

中国银行保险报:目前,由大商所推动的“保险+期货”共有哪些品种?

大商所:2019年,大商所“农民收入保障计划”试点项目由县域覆盖试点和分散试点两部分组成。其中县域覆盖试点的品种为玉米、大豆;分散试点中,种植类分散试点的试点品种为玉米、大豆及合适的新上市品种,养殖类分散试点的试点品种为玉米、豆粕、鸡蛋以及大商所猪饲料成本指数。

中国银行保险报:请介绍一下由大商所主导的我国“保险+期货”各个方向上累计的宏观数量成果。

大商所:2015年至2018年,大商所开展“保险+期货”试点153个,合计保障玉米、大豆等农作物420余万吨,保障种植土地面积850余万亩,累计支持金额逾2.38亿元。2019年,大商所继续加大了试点投入力度,实现了十余个县域全覆盖试点及遍及全国的六十余个分散试点。力图推动期货市场发挥功能,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为期货市场服务“三农”、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不断创新探索助力。

中国银行保险报:为了便于读者从立体空间上对“保险+期货”有一个认知,让广大农民了解进而进一步运用“保险+期货”抵御市场价格波动,提高种养殖效益,增强获得感,能否用通俗的描述,解释一下“保险+期货”的运行原理?

大商所:“保险+期货”是保险公司以农产品期货价格和产量为承保和理赔依据,向农民提供相关保险产品,保障农民产品销售价格或种植、养殖收入,保险公司通过向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购买场外期权,在期货市场对冲,将风险分散。最终相当于由期货市场承担了“再保险”的角色,这使得农民多了可用的价格风险管理工具。

中国银行保险报:保险联姻期货,利用期货价格发现功能进行套期保值,锁定利润,从而保障收益,那么套期保值是怎样锁定利润的,它在实际操作中能够确保“弹无虚发”进而锁定相应利润吗?

大商所:由于同一商品的期货、现货价格受相同因素影响,走势具有高度相关性。而且,期货合约到期进行实物交割的规定,使期、现货价格最终趋同。因此,通过提前在期货市场买、卖,期货市场的盈利(亏损)能与现货亏损(盈利)对冲,从而实现提前锁定买卖商品价格的目的。

实际上,由于受商品质量、交货时间等不同影响,期、现货价格走势较难完全一致。因此,“保险+期货”模式中套期保值的操作,是由专业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来进行。

中国银行保险报:传统种养殖是先生产,后销售,生产效益受制于变化纷繁的预期买方市场,而“保险+期货”借助的期货价格发现和利润锁定功能,则是“先销售,后生产”。针对后者的功能优势,如何引导广大农民踊跃参与并共享“保险+期货”带来的高质量发展所带来的获得感呢?

大商所:大商所在试点开展过程中,采用“边试点、边培训”的模式,将国家相关政策、“保险+期货”的模式和案例、期货基础知识、供求关系和价格走势等内容通过培训的形式传导给农民,下一步,大商所将进一步加强对农民的培训力度,提升农民的风险管理意识。同时加强与地方政府、当地龙头企业等的沟通合作,引导农户积极参与试点。

中国银行保险报:“保险+期货”在我国已经起步几年,从发达国家相对成熟的路程上看,我国“保险+期货”发展目前处于哪个阶段?目前还有哪些困难和瓶颈需要克服或破解?未来还需要在诸如拓展品种等的广度和深度上有哪些工作要做?

大商所:美国农业风险管理体系是农业保险计划和期货市场应用结合、共同作用的结果,在发展中形成了较为成熟的以政策性农作物收入保险保基本收入、以市场化的期货工具促农场增收的互补格局。在美国,90%以上的农作物通过农业保险进行保障,而基于期货价格的农作物收入保险的保费收入占农业保险总保费收入的80%以上。在这个体系中,联邦政府补贴了大部分保费,近年来稳定在62%左右。

经过四年的试点,我国“保险+期货”工作走通了业务流程,为保障农民收入探索出可行的路子。但要在全国范围内惠及更为广泛的农民群体,还需要从国家层面进行统筹规划,凝聚政府和金融市场等各方力量,将财政补贴与商业化运作相结合。

同时,我们将加快上市更多农产品期货和期权品种,丰富“保险+期货”的风险转移渠道与工具。只有这样,才能在确保降低种植业自然灾害风险和市场价格风险的前提下,也才能让更多的中国农民愿意且敢于从事粮食油料作物种植与生产,最终推动中国粮食安全,进而把我们自己的饭碗端得更稳。

(上述采访问题均由大商所博士为主的专家团队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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