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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春银保监分局多措并举开展“3.15”教育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0-03-17 18:04:05    作者: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中国银行保险报网讯【何鹏 记者赵修彬】

连日来,伊春银保监分局按照银保监会、黑龙江银保监局工作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提升银行保险机构服务意识、提高消费者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主题,认真组织辖内银行保险机构紧贴疫情形势、突出行业特点、强化金融服务,叫响了“以金融消费者为中心助力疫情防控”口号,2020年伊春市银行业保险业“3•15”消费者权益保护线上教育宣传周活动有声有色、效果显著。29家银行保险机构的334个网点近7000余名员工参与线上活动,共发布线上宣传资料2.6万余份,触及银行保险消费者40余万人。

据了解,该分局历来对“3.15”高度重视,始终把组织开展好每年一度的“3.15”集中宣传活动作为营造健康和谐的金融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年初就开始统筹谋划,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围绕活动主题,认真谋划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根据银保监会和黑龙江银保监局的部署要求,于“3.15”前夕起草制定了《关于开展2020年伊春市银行业保险业“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及其《工作方案》,并及时将文件印发到各银行保险机构。结合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新形势,指导银行业协会、保险行业协会会同伊春市消费者协会向全市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发出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倡议,重点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助力疫情防控;坚持依法合规、信守行业承诺;坚持客户至上、优化服务流程;提前抓好预警、妥善处理纠纷;提炼典型事例、树立行业形象。由于前期准备工作有序有力,强化了各银行保险机构的责任意识,29家机构第一时间积极响应倡议,认真组织以手机APP、微信、微博、官网等线上形式为主、网点悬挂条幅及播放LED同步、围绕“以消费者为中心助力疫情防控”口号开展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原创官方微博宣传阅读数量达到10万人次,原创微信公众号宣传阅读数量30万余人次。

该分局坚持把金融服务支持疫情防控时期企业复工复产作为3•15”教育宣传活动的重要内容,组织全市银行保险机构在全市阅读量最大的伊春日报新媒体上,面向企业做出“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庄严承诺,保证做好抓好信贷稳增、落实特事特贷、灵活还贷方式、着力降低成本、实施线上快保、做到应赔尽赔、提高理赔效率、适当延展保期等方面的工作。各银行机构依据分局推送的复工复产企业名单,加大企业融资对接力度,先后完成与15户企业的对接,新增授信8,000万元,贷款余额13,390万元,贷款利率低至3.55%,为复工复产企业节约融资成本90万余元;积极帮助受困企业,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文化旅游、物流运输、住宿餐饮、医药加工等行业,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无还本续贷、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投放等方式缓解企业债务压力,先后与230户企业完成对接,投放贷款60,249万元。各保险公司积极开展线上企业询访活动,了解复工复产所需,推行了“财政补贴型”和“商业普惠型”等两种为期六个月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综合保险产品,主要负责企业由于发生法定传染病(含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应政府要求停工停产,造成雇员工资、隔离费用及制造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造成的在产品损失三个方面。其中财政补贴型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综合保险风险保障最高400万元,雇员工资按每人每月最高6000元赔偿标准,隔离费用按1000元/次/人赔偿标准,在产品按实际损失赔偿。商业普惠型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综合保险风险保障,企业财产保险由于火灾、爆炸、雷击、空中运行物体坠落造成的损失,最高赔付10万元;企业由于发生法定传染病(含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应政府要求停工停产,造成雇员工资、隔离费用及制造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造成的在产品损失三个方面,最高赔付8万元。

在当前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引导金融消费者依法理性维权是完善金融保险行业监管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3.15”期间,伊春银保监分局更加注重通过发挥行业社团组织维权保障职能引导金融消费者依法理性维权,指导银行业协会、保险行业协会认真分析近年来尤其是疫情防控形势下消费者维权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中规定的金融消费者法定权利、监管部门近年来发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有关政策措施为重点,利用微信公众号开辟了“基本权利篇”、“合规宣导篇”等专栏,相继登载了金融保险消费者的八项基本权利、消费者要知悉的法定权益等内容,同时发布原创微信公众号宣传内容340余次,微信转发监管发布宣传内容1万余次,微博转发监管发布宣传内容1000余次,重点教育宣传引导消费者正确认识自身法定权利,依法合规理性维权。各银行保险机构认真落实监管要求和“第一责任人”职责,畅通疫情防控期间投诉渠道,在官方网站、移动客户端、营业场所或办公场所醒目位置公布本单位的投诉电话、通讯地址等投诉渠道信息和消费投诉处理流程,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依法及时妥善处理消费纠纷。活动期间,各银行保险机构共接受消费者线上投诉咨询19件,及时解决4件,其他15件正在办理之中,以实际行动表明了“客户至上”的行业宗旨。

据悉,为切实增强社会公众的风险识别意识,提高金融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分局深入分析与疫情有关的案例,采取典型案例剖析、热点问题答疑等方式,面向消费者开展“以案说险”等形式,有针对性的风险提示,在微信公众号开设了“以案说险”专栏,分7期登载银保监会发布的6类常见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以及“如何防范保险领域的非法集资”、“针对新型肺炎类似疫情,企业和个人如何做好风险防范、减少损失?”。各银行保险机构充分利用微博、微信、手机APP等形式,共发布原创消费风险提示或“以案说险”信息40条,转发监管发布信息16407条。重点聚焦账户资金安全、个人信息安全、非法集资风险和过度负债、顶冒名贷款或申领信用卡等热点问题,提醒消费者注意保管好重要证件和个人敏感金融信息,防范非法金融活动、电信诈骗等活动的侵害;提示消费者注意理财投资风险、信用卡违约责任、贷款综合成本测算,以及保险产品犹豫期、退保损失、健康告知义务等可能出现的风险问题。


伊春银保监分局多措并举开展“3.15”教育宣传活动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20-03-17

中国银行保险报网讯【何鹏 记者赵修彬】

连日来,伊春银保监分局按照银保监会、黑龙江银保监局工作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提升银行保险机构服务意识、提高消费者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主题,认真组织辖内银行保险机构紧贴疫情形势、突出行业特点、强化金融服务,叫响了“以金融消费者为中心助力疫情防控”口号,2020年伊春市银行业保险业“3•15”消费者权益保护线上教育宣传周活动有声有色、效果显著。29家银行保险机构的334个网点近7000余名员工参与线上活动,共发布线上宣传资料2.6万余份,触及银行保险消费者40余万人。

据了解,该分局历来对“3.15”高度重视,始终把组织开展好每年一度的“3.15”集中宣传活动作为营造健康和谐的金融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年初就开始统筹谋划,要求各银行保险机构围绕活动主题,认真谋划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根据银保监会和黑龙江银保监局的部署要求,于“3.15”前夕起草制定了《关于开展2020年伊春市银行业保险业“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及其《工作方案》,并及时将文件印发到各银行保险机构。结合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新形势,指导银行业协会、保险行业协会会同伊春市消费者协会向全市银行业、保险业金融机构发出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倡议,重点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助力疫情防控;坚持依法合规、信守行业承诺;坚持客户至上、优化服务流程;提前抓好预警、妥善处理纠纷;提炼典型事例、树立行业形象。由于前期准备工作有序有力,强化了各银行保险机构的责任意识,29家机构第一时间积极响应倡议,认真组织以手机APP、微信、微博、官网等线上形式为主、网点悬挂条幅及播放LED同步、围绕“以消费者为中心助力疫情防控”口号开展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原创官方微博宣传阅读数量达到10万人次,原创微信公众号宣传阅读数量30万余人次。

该分局坚持把金融服务支持疫情防控时期企业复工复产作为3•15”教育宣传活动的重要内容,组织全市银行保险机构在全市阅读量最大的伊春日报新媒体上,面向企业做出“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庄严承诺,保证做好抓好信贷稳增、落实特事特贷、灵活还贷方式、着力降低成本、实施线上快保、做到应赔尽赔、提高理赔效率、适当延展保期等方面的工作。各银行机构依据分局推送的复工复产企业名单,加大企业融资对接力度,先后完成与15户企业的对接,新增授信8,000万元,贷款余额13,390万元,贷款利率低至3.55%,为复工复产企业节约融资成本90万余元;积极帮助受困企业,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文化旅游、物流运输、住宿餐饮、医药加工等行业,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无还本续贷、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投放等方式缓解企业债务压力,先后与230户企业完成对接,投放贷款60,249万元。各保险公司积极开展线上企业询访活动,了解复工复产所需,推行了“财政补贴型”和“商业普惠型”等两种为期六个月的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综合保险产品,主要负责企业由于发生法定传染病(含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应政府要求停工停产,造成雇员工资、隔离费用及制造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造成的在产品损失三个方面。其中财政补贴型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综合保险风险保障最高400万元,雇员工资按每人每月最高6000元赔偿标准,隔离费用按1000元/次/人赔偿标准,在产品按实际损失赔偿。商业普惠型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综合保险风险保障,企业财产保险由于火灾、爆炸、雷击、空中运行物体坠落造成的损失,最高赔付10万元;企业由于发生法定传染病(含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应政府要求停工停产,造成雇员工资、隔离费用及制造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造成的在产品损失三个方面,最高赔付8万元。

在当前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引导金融消费者依法理性维权是完善金融保险行业监管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3.15”期间,伊春银保监分局更加注重通过发挥行业社团组织维权保障职能引导金融消费者依法理性维权,指导银行业协会、保险行业协会认真分析近年来尤其是疫情防控形势下消费者维权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中规定的金融消费者法定权利、监管部门近年来发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有关政策措施为重点,利用微信公众号开辟了“基本权利篇”、“合规宣导篇”等专栏,相继登载了金融保险消费者的八项基本权利、消费者要知悉的法定权益等内容,同时发布原创微信公众号宣传内容340余次,微信转发监管发布宣传内容1万余次,微博转发监管发布宣传内容1000余次,重点教育宣传引导消费者正确认识自身法定权利,依法合规理性维权。各银行保险机构认真落实监管要求和“第一责任人”职责,畅通疫情防控期间投诉渠道,在官方网站、移动客户端、营业场所或办公场所醒目位置公布本单位的投诉电话、通讯地址等投诉渠道信息和消费投诉处理流程,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依法及时妥善处理消费纠纷。活动期间,各银行保险机构共接受消费者线上投诉咨询19件,及时解决4件,其他15件正在办理之中,以实际行动表明了“客户至上”的行业宗旨。

据悉,为切实增强社会公众的风险识别意识,提高金融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分局深入分析与疫情有关的案例,采取典型案例剖析、热点问题答疑等方式,面向消费者开展“以案说险”等形式,有针对性的风险提示,在微信公众号开设了“以案说险”专栏,分7期登载银保监会发布的6类常见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以及“如何防范保险领域的非法集资”、“针对新型肺炎类似疫情,企业和个人如何做好风险防范、减少损失?”。各银行保险机构充分利用微博、微信、手机APP等形式,共发布原创消费风险提示或“以案说险”信息40条,转发监管发布信息16407条。重点聚焦账户资金安全、个人信息安全、非法集资风险和过度负债、顶冒名贷款或申领信用卡等热点问题,提醒消费者注意保管好重要证件和个人敏感金融信息,防范非法金融活动、电信诈骗等活动的侵害;提示消费者注意理财投资风险、信用卡违约责任、贷款综合成本测算,以及保险产品犹豫期、退保损失、健康告知义务等可能出现的风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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