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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加强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金融服务

发布时间:2020-03-27 08:58:05    作者: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实习记者 仇兆燕】

3月26日,银保监会下发《关于加强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金融服务的通知》,要求金融机构加强金融服务,疏通资金流堵点,落实金融支持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

产业链环环相扣,一个环节阻滞,上下游企业都无法运转。推动产业链各环节协同复工复产是保持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的重要前提和主要抓手,也是当前刻不容缓的工作。日前,银保监会首席检查官杨丽平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会上指出,产业链复工复产的背后需要有一个稳定的资金流,资金流的堵点主要有两方面:一是核心企业占用了上下游中小企业的资金,二是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银保监会正在及时研究落实金融支持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有关重点工作。

那么如何才能打通这些资金流的堵点呢?本次下发的《通知》主要包括六个方面:一是加大产业链核心企业金融支持力度;二是优化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金融服务;三是加强金融支持全球产业链协同发展;四是提升产业链金融服务科技水平;五是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考核激励和风险控制;六是加大保险和担保服务支持力度。

在加大产业链核心企业金融支持力度方面,《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强化产业链核心企业金融服务,加大流动资金贷款等经营周转类信贷支持,给予合理信用额度。支持核心企业通过信贷、债券等方式融资后,以适当方式减少对上下游企业的资金占用,帮助产业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解决流动资金紧张等问题。

优化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金融服务方面,《通知》要求加强对核心企业上游企业的信贷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可通过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融资方式,为上游企业解决先货后款模式下的资金占用问题;也可以上游企业所获订单为基础进行订单融资,满足上游企业经营周转需要。

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应收账款融资时应办理质押、转让登记。银行业金融机构可通过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预付款融资等方式,为下游企业获取货物、支付货款提供信贷支持;也可在下游企业已获取货物的情况下,通过存货与仓单质押融资等方式缓解存货积压形成的资金压力。在核心企业承担付款责任或提供担保、回购、差额补足等增信措施的前提下,上下游企业办理供应链融资业务时,银行业金融机构可适度简化客户评级准入等流程,纳入核心企业统一授信管理,使用核心企业授信额度。疫情防控期间,对于核心企业上游企业,金融机构可适当提高应收账款、应收票据或订单融资比例;对于核心企业下游企业,可适当提高预付款融资或存货与仓单质押融资比例。对暂时受到疫情影响、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业,可适当降低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比例和适度减免手续费。

在加强金融支持全球产业链协同发展方面,《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加外贸信贷投放,对优质外贸企业授信和支用放款建立“绿色通道”,合理确定分支机构授权,提高效率。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跨境服务网络,与境外同业机构合作,共同为全球产业链提供信用支持和融资服务。鼓励保险机构进一步拓宽短期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当降低费率。

在提升产业链金融服务科技水平方面,《通知》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供应链业务系统,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企业提供方便快捷的供应链融资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与政府机构、核心企业相关系统实时交互交易数据,建立交易风控模型,创新供应链金融模式。鼓励有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创新产业链金融服务产品,研究开发服务电商平台、物流等领域大型核心企业的金融产品。主要依靠互联网运营的银行可运用大数据风控技术加强对产业链上民营小微企业线上贷款支持,鼓励大中型银行、政策性银行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强与此类银行的业务合作。

在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考核激励和风险控制方面,《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立足自身实际,对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相关授信予以差别化安排,完善激励机制,对供应链融资业务在信贷规模、经济资本考核和内部资金转移价格等方面予以适当倾斜。落实尽职免责安排,加快处置不良贷款,核销不良贷款处置损失。同时,《通知》也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明确核心企业准入标准,认真审核核心企业融资需求和贷款用途,加强对信贷资金流向的有效监督。加强押品管理,有效控制存货质押融资风险。合理确定供应链融资整体合作额度,严格审核供应链交易背景,必要时要求核心企业承担账款回购或商品回购责任。通过专户管理、协议扣款或受托支付等手段,监控应收账款回笼。

《通知》还鼓励保险机构和政策性担保机构加大保险和担保服务支持力度。具体包括鼓励保险机构和政策性担保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产业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获取融资提供增信服务。鼓励保险机构针对核心企业上下游的风险特征,提供抵质押、纯信用等多种形式的保证保险业务,进一步加大贸易信用保险的承保覆盖面,拓宽企业融资的增信方式。人身保险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适度延长保单质押贷款期限,提升贷款额度,帮助客户缓解短期资金压力,支持小微企业复工复产。针对疫情发生以来物流受阻情况,保险机构可适当顺延疫情期间停运的营运车辆、船舶、飞机的保险期限。


银保监会:加强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金融服务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20-03-27

【实习记者 仇兆燕】

3月26日,银保监会下发《关于加强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金融服务的通知》,要求金融机构加强金融服务,疏通资金流堵点,落实金融支持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

产业链环环相扣,一个环节阻滞,上下游企业都无法运转。推动产业链各环节协同复工复产是保持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的重要前提和主要抓手,也是当前刻不容缓的工作。日前,银保监会首席检查官杨丽平在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会上指出,产业链复工复产的背后需要有一个稳定的资金流,资金流的堵点主要有两方面:一是核心企业占用了上下游中小企业的资金,二是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银保监会正在及时研究落实金融支持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有关重点工作。

那么如何才能打通这些资金流的堵点呢?本次下发的《通知》主要包括六个方面:一是加大产业链核心企业金融支持力度;二是优化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金融服务;三是加强金融支持全球产业链协同发展;四是提升产业链金融服务科技水平;五是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考核激励和风险控制;六是加大保险和担保服务支持力度。

在加大产业链核心企业金融支持力度方面,《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强化产业链核心企业金融服务,加大流动资金贷款等经营周转类信贷支持,给予合理信用额度。支持核心企业通过信贷、债券等方式融资后,以适当方式减少对上下游企业的资金占用,帮助产业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解决流动资金紧张等问题。

优化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金融服务方面,《通知》要求加强对核心企业上游企业的信贷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可通过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融资方式,为上游企业解决先货后款模式下的资金占用问题;也可以上游企业所获订单为基础进行订单融资,满足上游企业经营周转需要。

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应收账款融资时应办理质押、转让登记。银行业金融机构可通过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预付款融资等方式,为下游企业获取货物、支付货款提供信贷支持;也可在下游企业已获取货物的情况下,通过存货与仓单质押融资等方式缓解存货积压形成的资金压力。在核心企业承担付款责任或提供担保、回购、差额补足等增信措施的前提下,上下游企业办理供应链融资业务时,银行业金融机构可适度简化客户评级准入等流程,纳入核心企业统一授信管理,使用核心企业授信额度。疫情防控期间,对于核心企业上游企业,金融机构可适当提高应收账款、应收票据或订单融资比例;对于核心企业下游企业,可适当提高预付款融资或存货与仓单质押融资比例。对暂时受到疫情影响、信用状况良好的企业,可适当降低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比例和适度减免手续费。

在加强金融支持全球产业链协同发展方面,《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加外贸信贷投放,对优质外贸企业授信和支用放款建立“绿色通道”,合理确定分支机构授权,提高效率。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跨境服务网络,与境外同业机构合作,共同为全球产业链提供信用支持和融资服务。鼓励保险机构进一步拓宽短期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当降低费率。

在提升产业链金融服务科技水平方面,《通知》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供应链业务系统,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为企业提供方便快捷的供应链融资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与政府机构、核心企业相关系统实时交互交易数据,建立交易风控模型,创新供应链金融模式。鼓励有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创新产业链金融服务产品,研究开发服务电商平台、物流等领域大型核心企业的金融产品。主要依靠互联网运营的银行可运用大数据风控技术加强对产业链上民营小微企业线上贷款支持,鼓励大中型银行、政策性银行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强与此类银行的业务合作。

在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考核激励和风险控制方面,《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立足自身实际,对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相关授信予以差别化安排,完善激励机制,对供应链融资业务在信贷规模、经济资本考核和内部资金转移价格等方面予以适当倾斜。落实尽职免责安排,加快处置不良贷款,核销不良贷款处置损失。同时,《通知》也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明确核心企业准入标准,认真审核核心企业融资需求和贷款用途,加强对信贷资金流向的有效监督。加强押品管理,有效控制存货质押融资风险。合理确定供应链融资整体合作额度,严格审核供应链交易背景,必要时要求核心企业承担账款回购或商品回购责任。通过专户管理、协议扣款或受托支付等手段,监控应收账款回笼。

《通知》还鼓励保险机构和政策性担保机构加大保险和担保服务支持力度。具体包括鼓励保险机构和政策性担保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产业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获取融资提供增信服务。鼓励保险机构针对核心企业上下游的风险特征,提供抵质押、纯信用等多种形式的保证保险业务,进一步加大贸易信用保险的承保覆盖面,拓宽企业融资的增信方式。人身保险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适度延长保单质押贷款期限,提升贷款额度,帮助客户缓解短期资金压力,支持小微企业复工复产。针对疫情发生以来物流受阻情况,保险机构可适当顺延疫情期间停运的营运车辆、船舶、飞机的保险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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