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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发行黑龙江省分行疫情防控期间金融服务优惠政策指引

发布时间:2020-03-28 12:23:24    作者: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中国银行保险报网讯【卢松 记者赵修彬】

疫情发生以来,农发行黑龙江省分行党委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号召,按照总行统一部署和监管部门防疫工作安排,把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第一时间推出系列优惠政策,开通政策性金融“快车”、开辟绿色应急通道,全力服务实体经济金融需求,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当先导、补短板、逆周期”作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聚焦服务重点

农发行黑龙江省分行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应急贷款业务,在防疫特殊时期,积极响应政府防疫工作部署,满足全省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的紧急资金需求,对于企业采购原材料生产疫情防控急需的消毒液等医用化工产品的,重点支持采购粮棉等农副产品为原料的防疫用品生产;生产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及基因测序设备的;受政府委托的企业按政府(或疾控中心)指定防疫需求采购医疗设备及重要医用物资,快进快出,且纳入地方财政贴息或人民银行防疫专项贷款“全国性重点企业”名单的,均可作为抗击新型冠状病毒应急信贷业务支持范围。

该行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贷款业务,全力支持决战脱贫攻坚,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保障支持服务国家粮食安全的粮食全产业链信贷需求,支持春耕备耕农业生产和农资供应,确保不误农时。积极支持生猪全产业链,支持饲料、养殖、屠宰加工、冷链物流等生猪全产业链发展。加大对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支持小微企业实体经济发展。积极支持重要农副产品生产供给,服务“米袋子”、“菜篮子”工程,抓好农副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供应环节的资金支持。积极支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创新成果转化,助力农业生产力提升。服务国家重点战略,加大对“百大项目”等区域重点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持续加大对林业资源开发与保护、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等绿色生态项目支持力度。支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的重点项目,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城乡一体化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支持力度,持续发挥政策性银行补短板重要作用。大力支持其他涉农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资金需求。

落实优惠服务

该行充分利用专项信贷额度用于全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有效帮扶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及时恢复生产经营。另外,充分利用生猪全产业链发展专项贷款,全力支持生猪产业发展。

信贷计划分配上,加大对疫情防控和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信贷支持力度。对疫情防控应急贷款单列计划全额保障。并充分发挥信贷资源配置引导作用。对各行疫情防控救灾应急贷款所需计划实行单独配置、全额满足,不纳入各行年度计划。加大对实体经济信贷支持力度,指导各行将信贷计划优先满足疫情防控相关贷款、粮棉油及重要农产品购销储贷款、扶贫贷款投放需要。同时全力保障资金供应。加强日间头寸管理,确保资金预报、走款和审批的顺利进行,尤其是保障应急救灾贷款支付畅通无阻。

该行针对全国性重点企业的定价政策。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疫情防控专项再贷款资金支持的全国性重点企业贷款,参考LPR定价,在贷款发放时最新公布的一年期LPR一定区间内优惠。同时,针对省级重点企业的定价政策。省级重点企业贷款,利率可在原救灾应急贷款定价授权基础上一定区间内优惠。除全国性和省级重点企业外,全国地市级以上(含)政府、有关部门或防疫应急指挥部等职能部门确定的防疫和生活保障企业的疫情防控应急贷款,在测算价格基础上给予一定区间内优惠。

在年初减费让利基础上,从2月3日起再次出台五项措施,对受疫情影响地区客户一律减免人民币结算、国际结算、银团贷款、委托贷款、企业债券承销、资产证券化、企业理财等五大类46项服务收费,最大程度降低相关企业融资成本,最大力度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合理满足疫情防控需要,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

建立快速通道

农发行黑龙江省分行建立疫情防控应急通道。保证完成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任务。要求各行增强主动意识和政治责任感,发挥服务三农的政策优势、资金优势、利率优势,对纳入人民银行防疫专项贷款名单的全国性重点企业,要主动对接、应贷快贷、应贷尽贷,切实加大对疫情防控和防疫生活保障物资生产供应信贷支持力度。

该行建立复工复产绿色通道,精准助力十大重点领域复工复产。为精准支持涉农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助力经济社会秩序恢复,开通复工复产绿色通道,重点支持10个领域的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并对使用防疫应急通道相关贷款客户的信用评级权限,视审批能力等管理情况差别转授二级分行。对用于疫情防控以及民生物资供给保障的业务,单一法人客户5000万元(含)以下的增量流动资金授信审批权限,单一法人客户和集团客户成员企业单笔5000万元(含)以下流动资金贷款审批权限和放款支付核准权限,根据业务类别、各行管理能力等实际情况差别转授二级分行。

对于全国性重点企业中的集团成员企业申请应急通道贷款,均暂按单一法人客户进行授信,已建立客户关联关系的可以解除,待疫情结束一并纳入集团客户授信并进行后续管理。对重点企业的信用等级和资产负债率等财务指标不作硬性要求,在整体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经省行有权审批人同意,可准入办贷,可适当发放信用贷款。还根据全国性重点企业疫情防控资金需要,合理授信,风险自担,在测算授信额度时暂不受CM2006系统测算自营性非专项额度的限制,及银保监会流动资金贷款限额的限制,同时防止过度授信。在调增疫情应急通道贷款对应的自营性非专项授信时,暂不受“调增超过首次审批的50%”等有关要求的限制。

该行对于已认定为跨省集团客户的成员企业承接的属于当地政府明确重点复工复产,且在省行用信审批权限内的合规PPP项目贷款,符合条件的可先按单一法人客户进行授信、用信调查审查审议,在报备相关前台业务部门同意后审批发放贷款,待疫情结束后一并纳入集团客户授信并进行后续管理。相关前台业务部门要对这些成员企业和项目实行名单制管理,强化“一道防线”风险把控。同时,合理简化流动资金贷款条件和方式。对时效性要求较高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要优先办理、急审速批,保证质效。信用等级和资产负债率等财务指标可不作硬性要求,在整体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经省行有权审批人同意,可准入办贷。在担保资源不足情况下,适当、适度发放信用贷款。还优化放款监督。贷款审批后,及时沟通协调,做到精准高效发放。对于因疫情影响暂时无法落实发放支付条件的,在合规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企业作出承诺,可以先行办理,在疫情结束后1个月内补办。重点疫区可根据情况采用非现场手段开展贷后检查,适当减少现场检查次数。


农发行黑龙江省分行疫情防控期间金融服务优惠政策指引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20-03-28

中国银行保险报网讯【卢松 记者赵修彬】

疫情发生以来,农发行黑龙江省分行党委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号召,按照总行统一部署和监管部门防疫工作安排,把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第一时间推出系列优惠政策,开通政策性金融“快车”、开辟绿色应急通道,全力服务实体经济金融需求,充分发挥政策性金融“当先导、补短板、逆周期”作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聚焦服务重点

农发行黑龙江省分行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应急贷款业务,在防疫特殊时期,积极响应政府防疫工作部署,满足全省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的紧急资金需求,对于企业采购原材料生产疫情防控急需的消毒液等医用化工产品的,重点支持采购粮棉等农副产品为原料的防疫用品生产;生产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及基因测序设备的;受政府委托的企业按政府(或疾控中心)指定防疫需求采购医疗设备及重要医用物资,快进快出,且纳入地方财政贴息或人民银行防疫专项贷款“全国性重点企业”名单的,均可作为抗击新型冠状病毒应急信贷业务支持范围。

该行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贷款业务,全力支持决战脱贫攻坚,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保障支持服务国家粮食安全的粮食全产业链信贷需求,支持春耕备耕农业生产和农资供应,确保不误农时。积极支持生猪全产业链,支持饲料、养殖、屠宰加工、冷链物流等生猪全产业链发展。加大对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支持小微企业实体经济发展。积极支持重要农副产品生产供给,服务“米袋子”、“菜篮子”工程,抓好农副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供应环节的资金支持。积极支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创新成果转化,助力农业生产力提升。服务国家重点战略,加大对“百大项目”等区域重点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持续加大对林业资源开发与保护、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等绿色生态项目支持力度。支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的重点项目,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城乡一体化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支持力度,持续发挥政策性银行补短板重要作用。大力支持其他涉农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资金需求。

落实优惠服务

该行充分利用专项信贷额度用于全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有效帮扶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及时恢复生产经营。另外,充分利用生猪全产业链发展专项贷款,全力支持生猪产业发展。

信贷计划分配上,加大对疫情防控和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信贷支持力度。对疫情防控应急贷款单列计划全额保障。并充分发挥信贷资源配置引导作用。对各行疫情防控救灾应急贷款所需计划实行单独配置、全额满足,不纳入各行年度计划。加大对实体经济信贷支持力度,指导各行将信贷计划优先满足疫情防控相关贷款、粮棉油及重要农产品购销储贷款、扶贫贷款投放需要。同时全力保障资金供应。加强日间头寸管理,确保资金预报、走款和审批的顺利进行,尤其是保障应急救灾贷款支付畅通无阻。

该行针对全国性重点企业的定价政策。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疫情防控专项再贷款资金支持的全国性重点企业贷款,参考LPR定价,在贷款发放时最新公布的一年期LPR一定区间内优惠。同时,针对省级重点企业的定价政策。省级重点企业贷款,利率可在原救灾应急贷款定价授权基础上一定区间内优惠。除全国性和省级重点企业外,全国地市级以上(含)政府、有关部门或防疫应急指挥部等职能部门确定的防疫和生活保障企业的疫情防控应急贷款,在测算价格基础上给予一定区间内优惠。

在年初减费让利基础上,从2月3日起再次出台五项措施,对受疫情影响地区客户一律减免人民币结算、国际结算、银团贷款、委托贷款、企业债券承销、资产证券化、企业理财等五大类46项服务收费,最大程度降低相关企业融资成本,最大力度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合理满足疫情防控需要,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

建立快速通道

农发行黑龙江省分行建立疫情防控应急通道。保证完成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任务。要求各行增强主动意识和政治责任感,发挥服务三农的政策优势、资金优势、利率优势,对纳入人民银行防疫专项贷款名单的全国性重点企业,要主动对接、应贷快贷、应贷尽贷,切实加大对疫情防控和防疫生活保障物资生产供应信贷支持力度。

该行建立复工复产绿色通道,精准助力十大重点领域复工复产。为精准支持涉农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助力经济社会秩序恢复,开通复工复产绿色通道,重点支持10个领域的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并对使用防疫应急通道相关贷款客户的信用评级权限,视审批能力等管理情况差别转授二级分行。对用于疫情防控以及民生物资供给保障的业务,单一法人客户5000万元(含)以下的增量流动资金授信审批权限,单一法人客户和集团客户成员企业单笔5000万元(含)以下流动资金贷款审批权限和放款支付核准权限,根据业务类别、各行管理能力等实际情况差别转授二级分行。

对于全国性重点企业中的集团成员企业申请应急通道贷款,均暂按单一法人客户进行授信,已建立客户关联关系的可以解除,待疫情结束一并纳入集团客户授信并进行后续管理。对重点企业的信用等级和资产负债率等财务指标不作硬性要求,在整体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经省行有权审批人同意,可准入办贷,可适当发放信用贷款。还根据全国性重点企业疫情防控资金需要,合理授信,风险自担,在测算授信额度时暂不受CM2006系统测算自营性非专项额度的限制,及银保监会流动资金贷款限额的限制,同时防止过度授信。在调增疫情应急通道贷款对应的自营性非专项授信时,暂不受“调增超过首次审批的50%”等有关要求的限制。

该行对于已认定为跨省集团客户的成员企业承接的属于当地政府明确重点复工复产,且在省行用信审批权限内的合规PPP项目贷款,符合条件的可先按单一法人客户进行授信、用信调查审查审议,在报备相关前台业务部门同意后审批发放贷款,待疫情结束后一并纳入集团客户授信并进行后续管理。相关前台业务部门要对这些成员企业和项目实行名单制管理,强化“一道防线”风险把控。同时,合理简化流动资金贷款条件和方式。对时效性要求较高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要优先办理、急审速批,保证质效。信用等级和资产负债率等财务指标可不作硬性要求,在整体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经省行有权审批人同意,可准入办贷。在担保资源不足情况下,适当、适度发放信用贷款。还优化放款监督。贷款审批后,及时沟通协调,做到精准高效发放。对于因疫情影响暂时无法落实发放支付条件的,在合规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企业作出承诺,可以先行办理,在疫情结束后1个月内补办。重点疫区可根据情况采用非现场手段开展贷后检查,适当减少现场检查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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