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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发布通知 持续加大对“三农”信贷支持

发布时间:2020-04-23 09:31:43    作者: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记者 仇兆燕】

4月22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银行业保险业服务“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围绕补齐“三农”领域短板等重点工作,加大信贷投入力度、提高风险保障水平。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脱贫攻坚也进入到最后冲刺阶段。《通知》从七个方面提出工作要求,具体包括明确2020年“三农”领域金融服务重点工作、优化“三农”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推进金融扶贫工作、加强监管政策引领、推进基础金融服务基本全覆盖、推进农村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加强农村金融风险防控。

《通知》要求银行保险机构要加强对标政策要求,支持“三农”领域补短板,保障重点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强化特殊群体金融服务,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涉农金融服务。

对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要加大助学贷款投放力度。完善养老服务机构融资政策,支持理财产品参与养老保障第三支柱建设,支持开发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养老保障管理产品、养老型理财产品和信托产品等养老金融产品。支持商业保险机构举办养老服务机构或参与其建设和运营,适度拓宽保险资金投资建设养老项目资金来源。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涉农主体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到期还款困难的适当予以展期、续贷或调整还款付息计划,下调贷款利率,减免手续费及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等。发挥银行保险机构基层网点信息资源优势,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交易信息、创造交易机会,促进银企对接、企企合作,助力涉农主体渡过疫情灾害难关。

《通知》指出,要优化“三农”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加大涉农信贷产品服务创新,依法合规拓宽涉农贷款抵质押物范围,畅通涉农贷款风险缓释渠道,推动涉农保险产品创新。

《通知》强调,要加强监管政策引领,营造“三农”金融发展良好环境。一是各银保监局要加强考核引导,合理提升资金外流严重县的存贷比。二是各银行机构要持续加大对“三农”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单列涉农和普惠型涉农信贷计划,在保持同口径涉农贷款和普惠型涉农贷款余额持续增长的基础上,完成差异化的普惠型涉农贷款增速考核目标。三是银行业保险业要努力实现精准扶贫贷款余额持续增长、深度贫困地区各项贷款平均增速高于所在省份贷款增速、扶贫专属农业保险产品持续增加、贫困户农业风险保障金额持续增长的考核要求。四是强化监管政策正向激励。各机构要做实涉农贷款和精准扶贫贷款尽职免责制度,营造信贷人员“敢贷、愿贷、能贷”的良好环境。

《通知》要求,要深入推进银行业保险业扶贫工作,增加深度贫困地区金融供给,努力提高脱贫质量防止返贫,统筹信贷支持和风险防控,开展典型经验总结推广和新闻宣传,研究脱贫攻坚期后的金融支持政策。

《通知》还明确,要推进基础金融服务实现基本全覆盖,确保2020年年底基本实现“基础金融服务不出村、综合金融服务不出镇”。加大农村金融风险防控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促进农民金融素养不断提升。


银保监会发布通知 持续加大对“三农”信贷支持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20-04-23

【记者 仇兆燕】

4月22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银行业保险业服务“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围绕补齐“三农”领域短板等重点工作,加大信贷投入力度、提高风险保障水平。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脱贫攻坚也进入到最后冲刺阶段。《通知》从七个方面提出工作要求,具体包括明确2020年“三农”领域金融服务重点工作、优化“三农”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推进金融扶贫工作、加强监管政策引领、推进基础金融服务基本全覆盖、推进农村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加强农村金融风险防控。

《通知》要求银行保险机构要加强对标政策要求,支持“三农”领域补短板,保障重点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强化特殊群体金融服务,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涉农金融服务。

对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要加大助学贷款投放力度。完善养老服务机构融资政策,支持理财产品参与养老保障第三支柱建设,支持开发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养老保障管理产品、养老型理财产品和信托产品等养老金融产品。支持商业保险机构举办养老服务机构或参与其建设和运营,适度拓宽保险资金投资建设养老项目资金来源。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涉农主体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到期还款困难的适当予以展期、续贷或调整还款付息计划,下调贷款利率,减免手续费及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等。发挥银行保险机构基层网点信息资源优势,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交易信息、创造交易机会,促进银企对接、企企合作,助力涉农主体渡过疫情灾害难关。

《通知》指出,要优化“三农”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加大涉农信贷产品服务创新,依法合规拓宽涉农贷款抵质押物范围,畅通涉农贷款风险缓释渠道,推动涉农保险产品创新。

《通知》强调,要加强监管政策引领,营造“三农”金融发展良好环境。一是各银保监局要加强考核引导,合理提升资金外流严重县的存贷比。二是各银行机构要持续加大对“三农”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单列涉农和普惠型涉农信贷计划,在保持同口径涉农贷款和普惠型涉农贷款余额持续增长的基础上,完成差异化的普惠型涉农贷款增速考核目标。三是银行业保险业要努力实现精准扶贫贷款余额持续增长、深度贫困地区各项贷款平均增速高于所在省份贷款增速、扶贫专属农业保险产品持续增加、贫困户农业风险保障金额持续增长的考核要求。四是强化监管政策正向激励。各机构要做实涉农贷款和精准扶贫贷款尽职免责制度,营造信贷人员“敢贷、愿贷、能贷”的良好环境。

《通知》要求,要深入推进银行业保险业扶贫工作,增加深度贫困地区金融供给,努力提高脱贫质量防止返贫,统筹信贷支持和风险防控,开展典型经验总结推广和新闻宣传,研究脱贫攻坚期后的金融支持政策。

《通知》还明确,要推进基础金融服务实现基本全覆盖,确保2020年年底基本实现“基础金融服务不出村、综合金融服务不出镇”。加大农村金融风险防控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促进农民金融素养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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