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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改措施发力小微金融服务

发布时间:2020-05-29 08:34:50    作者:李林鸾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记者 李林鸾

5月27日,国务院金融委办公室发布消息称,根据金融委统一部署,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金融委成员单位,在深入研究基础上,按照“成熟一项推出一项”原则,将于近期推出11条金融改革措施,内容涉及小微金融服务监管评价、中小银行改革与资本补充、担保行业绩效评价、标准化票据、标准化债权等多方面。

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表示:“可以预见,一部分改革措施将于近期落地实施,这有助于提升银行业的稳健性,提升资本市场效率,更好地保护投资者权益,维护金融稳定运行,从而更有力地支持经济社会恢复发展。”

明确近期金改路径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高度重视“稳企业保就业”,小微企业是政策关注的重点。一方面,小微企业抗风险能力有限,疫情对其形成严重冲击,需要更大力度的政策支持;另一方面,小微企业点多面广,是吸收就业的生力军,想方设法让他们活下来,才能实现保障就业和民生的目标。

在金融委办公室发布的11条措施中,第一条就是将出台《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办法》(以下简称《评价办法》)。《评价办法》已于4月9日发布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评价办法》即将正式出台,出台后将为银行更好服务小微企业提供完备的激励约束机制。”温彬说,应看到,当前还有一部分小微企业仍然面临较大困难。政府工作报告从多方面强化稳企业的金融支持,落实好这些政策,就要进一步完善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激励约束机制。即将出台的《评价办法》,从信贷投放、内部专业化体制机制建设、监管政策落实、产品及服务创新等方面,考核更加强调精细化与差异化,是对系统化、制度化、长效化的小微金融服务监管评价机制的探索,有助于强化对银行小微金融业务的约束。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聘研究员董希淼也认为,该《评价办法》既有延续又有创新,对商业银行小微金融服务的评价实现了量化,有利于引导和激励商业银行更精准地服务小微企业,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全国人大代表,人民银行南昌中支党委书记、行长张智富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表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设立初衷与目的是为了解决小微企业抵押不足问题、提升小微企业信贷可获得性,但从实践来看,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普遍存在放大倍数较低、风险缓释作用非常有限的特征。因此,急需进一步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制,提升为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的积极性。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预计,除本次提及的担保费之外,未来监管层还可能出台更多措施,解决贷款非息费用过高问题。

此前,已于2月14日-3月14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标准化票据管理办法》,也在11条措施之列。王青认为,本次出台《标准化票据管理办法》主要由于票据是当前中小微企业的重要融资手段,而商业银行从控制风险等角度考虑,也倾向于通过票据方式向小微企业提供支持。将票据作为基础资产打包后在债券市场流通,支持资产管理产品投资标准化票据,能够从供需两端强化这一融资手段,也能更好地服务中小企业和供应链融资。

聚焦中小银行资本补充

针对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推动中小银行补充资本和完善治理”,金融委办公室表示,近期将出台《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和补充资本工作方案》。

在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看来,制定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和补充资本的工作方案,一方面有助于中小银行服务中小微企业;另一方面,一系列支持政策也能让中小银行本身变得更加健康。通过夯实中小银行的资本基础,给予更多政策支持,既有利于维护中小银行群体的健康,也能促进整个银行体系的效率。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11条金改措施发布的当天,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保险资金投资银行资本补充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扩大了保险资金可以投资的银行永续债和二级资本债的范畴。中国人寿集团首席投资官、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总裁王军辉表示,一方面,能助力商业银行特别是中小银行补充资本、支持服务实体经济;另一方面,能丰富保险公司自身投资资产风险谱系、优化资产久期结构、提升投资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

展望下阶段的工作,温彬认为,要继续压实各方责任,推动中小银行健全公司治理,在深化改革中化解风险。同时,永续债、优先股、二级资本债等多种资本补充的发行有望提速。

此外,针对中小银行改革还将制定《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实施意见》,保持县域法人地位总体稳定,强化正向激励,统筹做好改革和风险化解工作。这或是对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坚持县域法人地位”的落实。

另外,近期还将发布已于2019年10月12日发布征求意见稿的《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规则》,并对存量“非非标”资产给予过渡期安排。王青认为,资管新规发布两年以来,金融严监管效果已有较为充分的体现,影子银行风险大幅压降,下一步的重点将适度转向挖掘资管业务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同时对资管新规过渡期给予灵活安排。“我们判断,未来社融中的委托贷款、信托贷款的收缩幅度将进一步放缓,不排除持续转向小幅正增的可能。”

王梓/制图


金改措施发力小微金融服务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20-05-29

□记者 李林鸾

5月27日,国务院金融委办公室发布消息称,根据金融委统一部署,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金融委成员单位,在深入研究基础上,按照“成熟一项推出一项”原则,将于近期推出11条金融改革措施,内容涉及小微金融服务监管评价、中小银行改革与资本补充、担保行业绩效评价、标准化票据、标准化债权等多方面。

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表示:“可以预见,一部分改革措施将于近期落地实施,这有助于提升银行业的稳健性,提升资本市场效率,更好地保护投资者权益,维护金融稳定运行,从而更有力地支持经济社会恢复发展。”

明确近期金改路径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高度重视“稳企业保就业”,小微企业是政策关注的重点。一方面,小微企业抗风险能力有限,疫情对其形成严重冲击,需要更大力度的政策支持;另一方面,小微企业点多面广,是吸收就业的生力军,想方设法让他们活下来,才能实现保障就业和民生的目标。

在金融委办公室发布的11条措施中,第一条就是将出台《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办法》(以下简称《评价办法》)。《评价办法》已于4月9日发布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评价办法》即将正式出台,出台后将为银行更好服务小微企业提供完备的激励约束机制。”温彬说,应看到,当前还有一部分小微企业仍然面临较大困难。政府工作报告从多方面强化稳企业的金融支持,落实好这些政策,就要进一步完善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激励约束机制。即将出台的《评价办法》,从信贷投放、内部专业化体制机制建设、监管政策落实、产品及服务创新等方面,考核更加强调精细化与差异化,是对系统化、制度化、长效化的小微金融服务监管评价机制的探索,有助于强化对银行小微金融业务的约束。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聘研究员董希淼也认为,该《评价办法》既有延续又有创新,对商业银行小微金融服务的评价实现了量化,有利于引导和激励商业银行更精准地服务小微企业,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全国人大代表,人民银行南昌中支党委书记、行长张智富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表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设立初衷与目的是为了解决小微企业抵押不足问题、提升小微企业信贷可获得性,但从实践来看,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普遍存在放大倍数较低、风险缓释作用非常有限的特征。因此,急需进一步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制,提升为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的积极性。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预计,除本次提及的担保费之外,未来监管层还可能出台更多措施,解决贷款非息费用过高问题。

此前,已于2月14日-3月14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标准化票据管理办法》,也在11条措施之列。王青认为,本次出台《标准化票据管理办法》主要由于票据是当前中小微企业的重要融资手段,而商业银行从控制风险等角度考虑,也倾向于通过票据方式向小微企业提供支持。将票据作为基础资产打包后在债券市场流通,支持资产管理产品投资标准化票据,能够从供需两端强化这一融资手段,也能更好地服务中小企业和供应链融资。

聚焦中小银行资本补充

针对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推动中小银行补充资本和完善治理”,金融委办公室表示,近期将出台《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和补充资本工作方案》。

在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曾刚看来,制定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和补充资本的工作方案,一方面有助于中小银行服务中小微企业;另一方面,一系列支持政策也能让中小银行本身变得更加健康。通过夯实中小银行的资本基础,给予更多政策支持,既有利于维护中小银行群体的健康,也能促进整个银行体系的效率。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11条金改措施发布的当天,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保险资金投资银行资本补充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扩大了保险资金可以投资的银行永续债和二级资本债的范畴。中国人寿集团首席投资官、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总裁王军辉表示,一方面,能助力商业银行特别是中小银行补充资本、支持服务实体经济;另一方面,能丰富保险公司自身投资资产风险谱系、优化资产久期结构、提升投资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

展望下阶段的工作,温彬认为,要继续压实各方责任,推动中小银行健全公司治理,在深化改革中化解风险。同时,永续债、优先股、二级资本债等多种资本补充的发行有望提速。

此外,针对中小银行改革还将制定《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实施意见》,保持县域法人地位总体稳定,强化正向激励,统筹做好改革和风险化解工作。这或是对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坚持县域法人地位”的落实。

另外,近期还将发布已于2019年10月12日发布征求意见稿的《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规则》,并对存量“非非标”资产给予过渡期安排。王青认为,资管新规发布两年以来,金融严监管效果已有较为充分的体现,影子银行风险大幅压降,下一步的重点将适度转向挖掘资管业务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同时对资管新规过渡期给予灵活安排。“我们判断,未来社融中的委托贷款、信托贷款的收缩幅度将进一步放缓,不排除持续转向小幅正增的可能。”

王梓/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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