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页 打印 放大 缩小
0

交易商协会发布6项自律规则 修订短融等三类债务融资工具产品指引

发布时间:2020-06-14 15:53:59    作者:张文思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中国银行保险报网讯【实习记者 张文思】

6月12日,交易商协会在官网上发布《非金融企业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等 6 项自律规则,涉及产品、中介服务和发行规范 3 类制度。据交易商协会称,为满足发行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优化融资结构的需求,借鉴美国、欧洲等主要经济体公司债券管理经验,此次对非金融企业的三类债务融资工具(包括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的业务指引(以下统称“产品指引”)分别进行修订,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删除了产品指引中“待偿还余额不超过净资产40%”的表述;二是根据自律规则体系整体框架,更加聚焦产品本身,优化产品指引相关内容;三是对发行计划等已被其他自律规则完善的内容进行调整。

交易商协会当天还发布修订后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中介服务规则》(下称“《服务规则》”),一是结合已推出的受托管理人制度,完善中介机构类型,新增受托管理人角色,明确受托管理人代表投资人参与司法程序等职责。例如,《服务规则》提出,发行人未能按期兑付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受托管理人可以接受全部或者部分持有人的委托,以自己名义代表持有人提起、参加民事诉讼或者破产程序。二是强化存续期管理主体职责,明晰主体范围和职责边界,优化存续期管理相关机制。三是一步完善主承销商团机制,调整主承销商家数限制,提升承销业务积极性,便利企业融资安排。

交易商协会表示,2020年以来,交易商协会稳步推进债务融资工具市场自律管理改革,通过深化分层分类管理、提升募集说明书法律效力、做好各类型企业服务。下一步将充分发挥自律组织作用,不断完善债务融资工具市场相关制度和机制,推动债务融资工具更好地服务于企业融资和实体经济长远发展。


交易商协会发布6项自律规则 修订短融等三类债务融资工具产品指引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20-06-14

中国银行保险报网讯【实习记者 张文思】

6月12日,交易商协会在官网上发布《非金融企业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等 6 项自律规则,涉及产品、中介服务和发行规范 3 类制度。据交易商协会称,为满足发行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优化融资结构的需求,借鉴美国、欧洲等主要经济体公司债券管理经验,此次对非金融企业的三类债务融资工具(包括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的业务指引(以下统称“产品指引”)分别进行修订,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删除了产品指引中“待偿还余额不超过净资产40%”的表述;二是根据自律规则体系整体框架,更加聚焦产品本身,优化产品指引相关内容;三是对发行计划等已被其他自律规则完善的内容进行调整。

交易商协会当天还发布修订后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中介服务规则》(下称“《服务规则》”),一是结合已推出的受托管理人制度,完善中介机构类型,新增受托管理人角色,明确受托管理人代表投资人参与司法程序等职责。例如,《服务规则》提出,发行人未能按期兑付债务融资工具本息的,受托管理人可以接受全部或者部分持有人的委托,以自己名义代表持有人提起、参加民事诉讼或者破产程序。二是强化存续期管理主体职责,明晰主体范围和职责边界,优化存续期管理相关机制。三是一步完善主承销商团机制,调整主承销商家数限制,提升承销业务积极性,便利企业融资安排。

交易商协会表示,2020年以来,交易商协会稳步推进债务融资工具市场自律管理改革,通过深化分层分类管理、提升募集说明书法律效力、做好各类型企业服务。下一步将充分发挥自律组织作用,不断完善债务融资工具市场相关制度和机制,推动债务融资工具更好地服务于企业融资和实体经济长远发展。

未经许可 不得转载 Copyright© 2000-2019
中国银行保险报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