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保险报》评论员
有效的公司治理是稳健经营的前提,更是企业基业长青的基石。金融机构只有抓住公司治理这个“牛鼻子”,下大气力加以改进,才能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
近年来,银保监会持续推进股东股权乱象整治并取得初步成效,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不断完善,决策的科学性和监督的有效性明显提高,公司治理成为保障银行业保险业稳健发展的重要方面。银保监会近日印发的《关于开展银行业保险业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指出,近几年全国银行业保险业经营管理乱象得到有效遏制,银行业保险业回归本源、合规审慎运行态势基本形成并有效稳固。
回顾3年来,“严监管”一直是主旋律。2017年初,原银监会组织开展了“三三四十”等一系列专项治理行动,原保监会印发了全面加强保险监管的“1+4”系列文件,下大气力整治市场乱象。在监管重拳出击下,一系列引发乱象的深层次问题暴露出来,其中,银行业保险业薄弱的股东股权管理、公司治理机制引起监管层高度重视。
对此,2018年,原银监会在《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通知》等系列文件中明确,当年将重点整治公司治理不健全。2018年4月,银保监会成立后召开的首场座谈会便聚焦中小银行及保险公司公司治理,将公司治理问题摆在突出位置。
2019年,严监管持续加码。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开展“巩固治乱象成果 促进合规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巩固治乱象成果的工作要点之首便是公司治理。
严监管成绩有目共睹:包商银行、安邦集团等机构的风险处置和改革重组工作有序推进;对于社会较为关注的其他问题机构,相关股权重整方案目前已相继出台,涉及的问题股东也正在有序清退。同时,在持续开展的股东股权与关联交易问题专项整治中,仅2019年就查处3000多个股东股权违规问题,清理1400多自然人或法人代持股东。
一方面,通过专项整治不断查处已存在的市场乱象;另一方面,引导银行业保险业建立健全公司治理体制机制的监管制度框架也正在持续完善。3年来,银行业保险业监管机构以专项治理为契机,切实弥补监管短板,系统完善了我国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制度规范。自2017年以来,相继出台了规范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股权管理、独立董事管理等一系列监管规制;构建了覆盖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体系。2019年,银保监会发布《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暂行办法(试行)》,持续加强公司治理监管能力建设,理顺公司治理监管工作体制机制,研发公司治理监管相关信息系统,加强行业公司治理问题研究和国际交流;还引导不少银行保险机构的董事、股东、高管就公司治理接受了多轮培训。
如今,股权和公司治理乱象的成效已经显现,多数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机制正在由“形似”到“神似”。效果的取得,得益于监管责任的落实到位,而从严监管也督促了银行保险机构作为市场主体落实主体责任,提升了服务质量,维护了市场秩序,也维护了金融消费者的利益。
不过,应该看到,部分中小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依然薄弱。只有继续强化监管,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建立和完善既有中国特色又符合国际规则的现代企业制度,才能在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行稳致远。
为实现这一目标,在刚刚印发的《关于开展银行业保险业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中可以看到,整治公司治理乱象工作依然是今年监管重要工作之一,整治剑指股东与股权管理、董监高履职情况、关联交易等一系列“治根”的领域。
举一纲而万目张。我们有理由相信,抓住了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的关键点,进一步苦练内功、严控风险,定能成为打好防控金融风险攻坚战的重要保障,并切实让银行保险机构更好地回归本源,与实体经济共克时艰。
□《中国银行保险报》评论员
有效的公司治理是稳健经营的前提,更是企业基业长青的基石。金融机构只有抓住公司治理这个“牛鼻子”,下大气力加以改进,才能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
近年来,银保监会持续推进股东股权乱象整治并取得初步成效,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不断完善,决策的科学性和监督的有效性明显提高,公司治理成为保障银行业保险业稳健发展的重要方面。银保监会近日印发的《关于开展银行业保险业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指出,近几年全国银行业保险业经营管理乱象得到有效遏制,银行业保险业回归本源、合规审慎运行态势基本形成并有效稳固。
回顾3年来,“严监管”一直是主旋律。2017年初,原银监会组织开展了“三三四十”等一系列专项治理行动,原保监会印发了全面加强保险监管的“1+4”系列文件,下大气力整治市场乱象。在监管重拳出击下,一系列引发乱象的深层次问题暴露出来,其中,银行业保险业薄弱的股东股权管理、公司治理机制引起监管层高度重视。
对此,2018年,原银监会在《关于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的通知》等系列文件中明确,当年将重点整治公司治理不健全。2018年4月,银保监会成立后召开的首场座谈会便聚焦中小银行及保险公司公司治理,将公司治理问题摆在突出位置。
2019年,严监管持续加码。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开展“巩固治乱象成果 促进合规建设”工作的通知》,明确巩固治乱象成果的工作要点之首便是公司治理。
严监管成绩有目共睹:包商银行、安邦集团等机构的风险处置和改革重组工作有序推进;对于社会较为关注的其他问题机构,相关股权重整方案目前已相继出台,涉及的问题股东也正在有序清退。同时,在持续开展的股东股权与关联交易问题专项整治中,仅2019年就查处3000多个股东股权违规问题,清理1400多自然人或法人代持股东。
一方面,通过专项整治不断查处已存在的市场乱象;另一方面,引导银行业保险业建立健全公司治理体制机制的监管制度框架也正在持续完善。3年来,银行业保险业监管机构以专项治理为契机,切实弥补监管短板,系统完善了我国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制度规范。自2017年以来,相继出台了规范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股权管理、独立董事管理等一系列监管规制;构建了覆盖商业银行和保险公司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体系。2019年,银保监会发布《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评估暂行办法(试行)》,持续加强公司治理监管能力建设,理顺公司治理监管工作体制机制,研发公司治理监管相关信息系统,加强行业公司治理问题研究和国际交流;还引导不少银行保险机构的董事、股东、高管就公司治理接受了多轮培训。
如今,股权和公司治理乱象的成效已经显现,多数金融机构公司治理机制正在由“形似”到“神似”。效果的取得,得益于监管责任的落实到位,而从严监管也督促了银行保险机构作为市场主体落实主体责任,提升了服务质量,维护了市场秩序,也维护了金融消费者的利益。
不过,应该看到,部分中小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依然薄弱。只有继续强化监管,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建立和完善既有中国特色又符合国际规则的现代企业制度,才能在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行稳致远。
为实现这一目标,在刚刚印发的《关于开展银行业保险业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中可以看到,整治公司治理乱象工作依然是今年监管重要工作之一,整治剑指股东与股权管理、董监高履职情况、关联交易等一系列“治根”的领域。
举一纲而万目张。我们有理由相信,抓住了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的关键点,进一步苦练内功、严控风险,定能成为打好防控金融风险攻坚战的重要保障,并切实让银行保险机构更好地回归本源,与实体经济共克时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