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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影子银行风险“看得见、管得了、控得住”

——银行业保险业治乱象“回头看”系列述评之四

发布时间:2020-07-02 08:46:41    作者: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中国银行保险报》评论员

影子银行的整治与风险缓释是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一项重要工作。中国银保监会历来高度重视影子银行风险,通过采取完善法规制度、开展专项治理、加强现场检查等多种有效措施,不断强化监管要求,有序化解影子银行风险。

经过大力整治,3年来已累计压降影子银行16万亿元,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风险持续收敛。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同业理财余额8460亿元,较历史峰值缩减87%;金融同业通道业务实收信托较历史峰值下降近5万亿元。

2018年4月,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出台《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9月,银保监会出台《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理财新规”);12月,银保监会出台《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伴随着资管新规、理财新规以及一系列配套规章的出台与实施,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的“生存空间”被进一步压缩,风险得到极大缓释。

与此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一些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仍不健全,风险管理仍然薄弱,部分领域问题屡查屡犯、屡禁不止,重大案件和风险事件时有发生,特别是在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业务上,风险依然繁多而严峻。

近来一些中小金融机构的风险处置案例说明,在经历理财、同业、表外等高风险业务野蛮发展、影子银行业务和交叉金融产品迅速增长后,金融机构的关联度和脆弱性大幅提高,银行与非银行机构之间的关联度也在增加。一些中小银行在负债端过度依赖同业融资,在资产端同业投资占比过高,其风险外溢足以超越其经营区域。对此必须给予高度重视,下大气力予以整治与根除。

按照此次银保监会《关于开展银行业保险业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当前银行机构的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业务主要表现在“理财业务”“同业业务”“表外业务”三方面,具体包括理财业务过渡期整改不到位,未严格执行整改计划,理财老产品、同业理财、保本理财产品规模反弹;同业融入和融出资金规模超过监管规定比例;委托贷款资金来源、用途不合规,等等。非银行机构的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业务也很突出:信托公司非标资金池业务清理进展缓慢;协助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规避宏观调控政策和监管规定,等等。

针对种种问题,银保监会下一步将持续保持监管定力,做好做实分类监管,进一步完善有中国特色的影子银行监管机制体系,防止乱象反弹回潮。一是加强现场检查,严纠违规行为。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整治重点领域重点风险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持之以恒拆解高风险影子银行业务,坚决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防止死灰复燃。二是加强监管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加强信息沟通和政策协调,提高跨业监管的协同性、前瞻性和有效性,形成监管合力,确保跨行业、跨市场影子银行业务“看得见、管得了、控得住”。三是加强规制建设,推进业务转型。除去已经颁布的资管新规、理财新规外,《关于规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的通知》,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近期,刚刚发布资金信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未来还将有其他方面的制度建设,引导银行理财和信托业稳妥转型,优化产品结构,压降通道业务,推动参与养老保障第三支柱,更好满足服务人民群众财富管理需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四是建立完善符合我国实际的影子银行统计监测体系和公开披露制度,厘清高风险影子银行的特征与统计口径,推动提高相关数据质量和透明度。

通过对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的治理,未来要努力做到公募产品与私募产品边界清晰、表内业务与表外业务风险隔离、委托业务与自营业务分账经营、储蓄产品与投资产品泾渭分明;推动实现更加规范、有序、透明的金融市场体系、金融机构体系和金融产品体系。

百尺竿头思更进,不须扬鞭自奋蹄。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收官之年。银保监会将严格落实“六稳”和“六保”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各项工作,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


确保影子银行风险“看得见、管得了、控得住”

——银行业保险业治乱象“回头看”系列述评之四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20-07-02

□《中国银行保险报》评论员

影子银行的整治与风险缓释是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一项重要工作。中国银保监会历来高度重视影子银行风险,通过采取完善法规制度、开展专项治理、加强现场检查等多种有效措施,不断强化监管要求,有序化解影子银行风险。

经过大力整治,3年来已累计压降影子银行16万亿元,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风险持续收敛。截至今年一季度末,同业理财余额8460亿元,较历史峰值缩减87%;金融同业通道业务实收信托较历史峰值下降近5万亿元。

2018年4月,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出台《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9月,银保监会出台《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理财新规”);12月,银保监会出台《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伴随着资管新规、理财新规以及一系列配套规章的出台与实施,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的“生存空间”被进一步压缩,风险得到极大缓释。

与此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一些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仍不健全,风险管理仍然薄弱,部分领域问题屡查屡犯、屡禁不止,重大案件和风险事件时有发生,特别是在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业务上,风险依然繁多而严峻。

近来一些中小金融机构的风险处置案例说明,在经历理财、同业、表外等高风险业务野蛮发展、影子银行业务和交叉金融产品迅速增长后,金融机构的关联度和脆弱性大幅提高,银行与非银行机构之间的关联度也在增加。一些中小银行在负债端过度依赖同业融资,在资产端同业投资占比过高,其风险外溢足以超越其经营区域。对此必须给予高度重视,下大气力予以整治与根除。

按照此次银保监会《关于开展银行业保险业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当前银行机构的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业务主要表现在“理财业务”“同业业务”“表外业务”三方面,具体包括理财业务过渡期整改不到位,未严格执行整改计划,理财老产品、同业理财、保本理财产品规模反弹;同业融入和融出资金规模超过监管规定比例;委托贷款资金来源、用途不合规,等等。非银行机构的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业务也很突出:信托公司非标资金池业务清理进展缓慢;协助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规避宏观调控政策和监管规定,等等。

针对种种问题,银保监会下一步将持续保持监管定力,做好做实分类监管,进一步完善有中国特色的影子银行监管机制体系,防止乱象反弹回潮。一是加强现场检查,严纠违规行为。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整治重点领域重点风险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持之以恒拆解高风险影子银行业务,坚决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防止死灰复燃。二是加强监管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加强信息沟通和政策协调,提高跨业监管的协同性、前瞻性和有效性,形成监管合力,确保跨行业、跨市场影子银行业务“看得见、管得了、控得住”。三是加强规制建设,推进业务转型。除去已经颁布的资管新规、理财新规外,《关于规范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的通知》,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近期,刚刚发布资金信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未来还将有其他方面的制度建设,引导银行理财和信托业稳妥转型,优化产品结构,压降通道业务,推动参与养老保障第三支柱,更好满足服务人民群众财富管理需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四是建立完善符合我国实际的影子银行统计监测体系和公开披露制度,厘清高风险影子银行的特征与统计口径,推动提高相关数据质量和透明度。

通过对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的治理,未来要努力做到公募产品与私募产品边界清晰、表内业务与表外业务风险隔离、委托业务与自营业务分账经营、储蓄产品与投资产品泾渭分明;推动实现更加规范、有序、透明的金融市场体系、金融机构体系和金融产品体系。

百尺竿头思更进,不须扬鞭自奋蹄。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收官之年。银保监会将严格落实“六稳”和“六保”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各项工作,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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