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页 打印 放大 缩小
0

外汇局就《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20-07-24 20:51:05    作者:张文思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中国银行保险报网讯【实习记者 张文思】

7月24日,外汇局发布消息称,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便利市场主体办理经常项目外汇业务,外汇局全面梳理整合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现有法规,形成《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7日。

《指引》共八章二十二节一百九十条,覆盖企业、个人、金融机构、支付机构等市场主体所涉经常项目外汇业务。具体为第一章货物贸易外汇业务、第二章服务贸易外汇业务、第三章个人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第四章外币现钞业务、第五章保险机构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第六章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第七章其他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第八章监测与管理。外汇局表示,今后,将根据相关政策变化,及时更新《指引》。

据了解,近年来,外汇局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等方面不断深化外汇管理改革,出台和修订了一系列经常项目外汇政策,大力推进贸易便利化,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为进一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外汇服务质量,强化对市场主体的外汇支持,外汇局对现有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法规进行梳理整合,形成《指引》,更加便利市场主体办理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指引》对现有涉及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法规进行整合,实现经常项目外汇业务办理“一本通”,并同步废止30件法规性文件。《指引》主要是精简部分材料,优化部分业务流程,不涉及现行政策的实质改动和调整。


外汇局就《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20-07-24

中国银行保险报网讯【实习记者 张文思】

7月24日,外汇局发布消息称,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便利市场主体办理经常项目外汇业务,外汇局全面梳理整合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现有法规,形成《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7日。

《指引》共八章二十二节一百九十条,覆盖企业、个人、金融机构、支付机构等市场主体所涉经常项目外汇业务。具体为第一章货物贸易外汇业务、第二章服务贸易外汇业务、第三章个人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第四章外币现钞业务、第五章保险机构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第六章支付机构外汇业务、第七章其他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第八章监测与管理。外汇局表示,今后,将根据相关政策变化,及时更新《指引》。

据了解,近年来,外汇局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等方面不断深化外汇管理改革,出台和修订了一系列经常项目外汇政策,大力推进贸易便利化,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为进一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外汇服务质量,强化对市场主体的外汇支持,外汇局对现有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法规进行梳理整合,形成《指引》,更加便利市场主体办理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指引》对现有涉及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法规进行整合,实现经常项目外汇业务办理“一本通”,并同步废止30件法规性文件。《指引》主要是精简部分材料,优化部分业务流程,不涉及现行政策的实质改动和调整。

未经许可 不得转载 Copyright© 2000-2019
中国银行保险报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