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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福寿:加强突发事件应对管理 精准提升金融服务能力

发布时间:2020-09-25 09:09:57    作者:刘福寿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中国银保监会首席律师 刘福寿

此次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遭遇的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严峻考验,对银行保险机构和监管部门加强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提升和改进金融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银保监会党委坚决贯彻党中央工作部署,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该坚持的坚持,该完善的完善,该建立的建立,该落实的落实”重要指示要求,迅速组织开展专项工作,认真总结国内外实践经验,研究改进突发事件中银行保险机构的金融服务水平,加强金融监管的针对性和适应性。2020年9月9日,银保监会发布《银行保险机构应对突发事件金融服务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20〕10号),及时弥补了监管短板,为特殊时期的金融服务提供监管指引和行为规则。

一、充分借鉴国内外经验,重视非传统金融风险

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坚决驯服‘灰犀牛’问题,全面防范‘黑天鹅’事件”。按照中央的工作要求,我国银行保险监管部门始终高度重视突发事件应对和业务连续性管理方面的制度建设。一方面,构建了银行业保险业业务连续性和突发事件应对的制度框架。通过制定《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商业银行业务连续性监管指引》《保险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等监管制度,规定了业务连续性、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应对预案等方面的监管要求。另一方面,储备了突发事件金融服务和支持的应对经验。2008年汶川地震、2013年雅安地震、2018年“山竹”台风等自然灾害应对过程中,及时发布金融保障和支持政策,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加强对受灾受害群众的金融服务、协助企业开展生产自救和复工复产、积极为灾后重建提供金融支持等。新冠肺炎疫情应对期间,银保监会坚决贯彻党中央部署,会同有关部门指导银行保险机构迅速采取措施确保金融服务平稳有序,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恢复发展,出台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强化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金融支持等政策措施支持稳企业保就业,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

国际上,美国、欧盟、日本、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监管部门也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制定和调整了监管规则。各国监管部门普遍要求维持基本金融服务的业务连续性;实施保障实体经济稳定的支持措施,鼓励对受影响的行业和客户保持一定的灵活性;灵活使用监管工具进行逆周期调节,降低储备资本缓冲、逆周期资本缓冲等指标要求;调整监管安排,关注疫情期间的特殊风险和滥用宽松政策的次生风险。

二、系统规范应对管理,完善政策措施“工具箱”

在制定《银行保险机构应对突发事件金融服务管理办法》过程中,银保监会始终坚持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和维护金融体系稳健相结合,提供便利金融服务和有效防范风险相结合,坚守审慎监管底线和灵活应对突发情况相结合的基本理念。

一是完善立法授权,明确应对原则。《银行保险机构应对突发事件金融服务管理办法》注重与《突发事件应对法》相衔接,明确要求按照法律要求启动突发事件的应对。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应对突发事件要符合常态管理、及时处置、最小影响和社会责任等四条基本原则。要求加强组织管理,将突发事件应对制度与业务连续性管理等已有制度有效结合,细化预案类型、加强预案演练,积极开展同业协助,及时报告突发事件信息。明确规定各级监管部门要按照法规授权,充分运用监管政策工具,适时调整监管措施,严格限定监管豁免条件。

二是确保基本金融服务,鼓励主动支持措施。“经济兴,金融兴;经济强,金融强”。金融业和实体经济是休戚与共、同舟共济的关系。在突发事件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严重负面影响时,银行业保险业应当积极“反哺”实体经济,既要“雪中送炭”,向处置突发事件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急需的金融服务,保证基本金融服务,包括灵活采取现场和线上服务方式、提供业务办理便利、调整贷款回收方式、减免罚息及费用等;又要“急人所急,想人所想”,主动提供各类金融支持措施,及时预估重建恢复等金融需求,加强对受突发事件影响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的差异化金融服务,发挥在基础设施、农业、小微企业等方面的支持作用。保住市场主体,经济社会企稳向好,才能支撑金融业长期稳健发展。

三是严守风险底线,灵活调整监管安排。在突发事件应对中,需要严格防范道德风险和“搭便车”现象,防止“监管套利”。《银行保险机构应对突发事件金融服务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银行不得放松贷前审查和贷后管理,注重规范贷款减免、核销,加强资产清收、保全,及时开展金融服务效果和风险状况的后评估。同时,要求监管部门要保持监管工作连续性、有效性、灵活性,加强对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及时调整监管重点和监管方式,依法调整审慎监管指标和监管要求。

三、突出问题导向,切实抓好制度落地落实

“图之于未萌,虑之于未有”。下一步,银行保险监管部门和银行保险机构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的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抓好《银行保险机构应对突发事件金融服务管理办法》落地实施工作,切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提高金融服务质效,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一是深化认识、树立金融服务全局观念。面对各类突发事件等对经济社会造成的冲击,要清醒认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属性,经济社会受到突发事件影响,银行业保险业不能置身事外、独善其身。要讲政治、顾大局,应对突发事件、做好金融服务事关经济社会稳定大局,要上升到关系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人民幸福的高度来认识。要把加强特殊时期金融服务作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保持勇于担当、善于作为的主动性。充分预估各类突发事件的复杂性,加强科学筹划,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谨慎心态、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不断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系统性、预见性和有效性。

二是整体谋划、全面提升应对管理能力。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过程中,银行业和保险业整体上有担当、甘奉献,迅速反应、行动有力,为应对疫情处置、社会经济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我们也意识到,银行保险机构在应对突发事件、保持金融服务方面的长效机制方面做得还不够,监管工作发挥协同作用有待进一步系统化、程序化。银行保险机构和各级监管部门要“连上下而通之”,在补足短板、完善制度上下功夫。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管理制度,认真梳理业务连续性管理等制度,发挥相关工作机制的协同作用。建立突发事件应对管理体系,董事会、高管层要切实发挥决策、指导作用,履行主体责任、靠前指挥,提升处置突发事件的效率。监管部门要细化调整监管方式、豁免监管要求的相关程序,增强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

三是未雨绸缪、善于把握工作关键环节。多一分谋划、多一分准备,就多一分胜算。银行保险机构要根据本机构的特点细化预案,既要有设想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先手,也要有各类业务条线具体应对的高招;强化日常演练,定期开展预案演练,通过检验应对预案的完整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验证应对预案中有关资源的可用性,提高突发事件的综合处置能力。监管部门要强化政治担当,结合突发事件情况和事后恢复需要,及时、适当调整监管方式和重心,区分轻重缓急、做到心中有数,保障银行保险机构能够专心致志做好突发事件中的金融服务。以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担当,确保各类监管支持、激励、豁免措施落实到位、解决问题,确保政策不被滥用、风控不打折扣,守住监管的风险底线。监管部门和银行保险机构要加强与各级人民政府的沟通协调,既要主动作为,提供应急处置急需的金融服务,协助好各级政府安顿民心、平稳秩序;也要强化协同,依靠政府部门打通特殊条件下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堵点,各司其职、发挥合力。


刘福寿:加强突发事件应对管理 精准提升金融服务能力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20-09-25

□中国银保监会首席律师 刘福寿

此次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遭遇的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严峻考验,对银行保险机构和监管部门加强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提升和改进金融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银保监会党委坚决贯彻党中央工作部署,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紧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该坚持的坚持,该完善的完善,该建立的建立,该落实的落实”重要指示要求,迅速组织开展专项工作,认真总结国内外实践经验,研究改进突发事件中银行保险机构的金融服务水平,加强金融监管的针对性和适应性。2020年9月9日,银保监会发布《银行保险机构应对突发事件金融服务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20〕10号),及时弥补了监管短板,为特殊时期的金融服务提供监管指引和行为规则。

一、充分借鉴国内外经验,重视非传统金融风险

2019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坚决驯服‘灰犀牛’问题,全面防范‘黑天鹅’事件”。按照中央的工作要求,我国银行保险监管部门始终高度重视突发事件应对和业务连续性管理方面的制度建设。一方面,构建了银行业保险业业务连续性和突发事件应对的制度框架。通过制定《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商业银行业务连续性监管指引》《保险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等监管制度,规定了业务连续性、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应对预案等方面的监管要求。另一方面,储备了突发事件金融服务和支持的应对经验。2008年汶川地震、2013年雅安地震、2018年“山竹”台风等自然灾害应对过程中,及时发布金融保障和支持政策,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加强对受灾受害群众的金融服务、协助企业开展生产自救和复工复产、积极为灾后重建提供金融支持等。新冠肺炎疫情应对期间,银保监会坚决贯彻党中央部署,会同有关部门指导银行保险机构迅速采取措施确保金融服务平稳有序,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恢复发展,出台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强化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金融支持等政策措施支持稳企业保就业,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

国际上,美国、欧盟、日本、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监管部门也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制定和调整了监管规则。各国监管部门普遍要求维持基本金融服务的业务连续性;实施保障实体经济稳定的支持措施,鼓励对受影响的行业和客户保持一定的灵活性;灵活使用监管工具进行逆周期调节,降低储备资本缓冲、逆周期资本缓冲等指标要求;调整监管安排,关注疫情期间的特殊风险和滥用宽松政策的次生风险。

二、系统规范应对管理,完善政策措施“工具箱”

在制定《银行保险机构应对突发事件金融服务管理办法》过程中,银保监会始终坚持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和维护金融体系稳健相结合,提供便利金融服务和有效防范风险相结合,坚守审慎监管底线和灵活应对突发情况相结合的基本理念。

一是完善立法授权,明确应对原则。《银行保险机构应对突发事件金融服务管理办法》注重与《突发事件应对法》相衔接,明确要求按照法律要求启动突发事件的应对。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应对突发事件要符合常态管理、及时处置、最小影响和社会责任等四条基本原则。要求加强组织管理,将突发事件应对制度与业务连续性管理等已有制度有效结合,细化预案类型、加强预案演练,积极开展同业协助,及时报告突发事件信息。明确规定各级监管部门要按照法规授权,充分运用监管政策工具,适时调整监管措施,严格限定监管豁免条件。

二是确保基本金融服务,鼓励主动支持措施。“经济兴,金融兴;经济强,金融强”。金融业和实体经济是休戚与共、同舟共济的关系。在突发事件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严重负面影响时,银行业保险业应当积极“反哺”实体经济,既要“雪中送炭”,向处置突发事件的单位和个人提供急需的金融服务,保证基本金融服务,包括灵活采取现场和线上服务方式、提供业务办理便利、调整贷款回收方式、减免罚息及费用等;又要“急人所急,想人所想”,主动提供各类金融支持措施,及时预估重建恢复等金融需求,加强对受突发事件影响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的差异化金融服务,发挥在基础设施、农业、小微企业等方面的支持作用。保住市场主体,经济社会企稳向好,才能支撑金融业长期稳健发展。

三是严守风险底线,灵活调整监管安排。在突发事件应对中,需要严格防范道德风险和“搭便车”现象,防止“监管套利”。《银行保险机构应对突发事件金融服务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银行不得放松贷前审查和贷后管理,注重规范贷款减免、核销,加强资产清收、保全,及时开展金融服务效果和风险状况的后评估。同时,要求监管部门要保持监管工作连续性、有效性、灵活性,加强对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及时调整监管重点和监管方式,依法调整审慎监管指标和监管要求。

三、突出问题导向,切实抓好制度落地落实

“图之于未萌,虑之于未有”。下一步,银行保险监管部门和银行保险机构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以大概率思维应对小概率事件”的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抓好《银行保险机构应对突发事件金融服务管理办法》落地实施工作,切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提高金融服务质效,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一是深化认识、树立金融服务全局观念。面对各类突发事件等对经济社会造成的冲击,要清醒认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属性,经济社会受到突发事件影响,银行业保险业不能置身事外、独善其身。要讲政治、顾大局,应对突发事件、做好金融服务事关经济社会稳定大局,要上升到关系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人民幸福的高度来认识。要把加强特殊时期金融服务作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保持勇于担当、善于作为的主动性。充分预估各类突发事件的复杂性,加强科学筹划,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谨慎心态、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不断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系统性、预见性和有效性。

二是整体谋划、全面提升应对管理能力。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过程中,银行业和保险业整体上有担当、甘奉献,迅速反应、行动有力,为应对疫情处置、社会经济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我们也意识到,银行保险机构在应对突发事件、保持金融服务方面的长效机制方面做得还不够,监管工作发挥协同作用有待进一步系统化、程序化。银行保险机构和各级监管部门要“连上下而通之”,在补足短板、完善制度上下功夫。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管理制度,认真梳理业务连续性管理等制度,发挥相关工作机制的协同作用。建立突发事件应对管理体系,董事会、高管层要切实发挥决策、指导作用,履行主体责任、靠前指挥,提升处置突发事件的效率。监管部门要细化调整监管方式、豁免监管要求的相关程序,增强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

三是未雨绸缪、善于把握工作关键环节。多一分谋划、多一分准备,就多一分胜算。银行保险机构要根据本机构的特点细化预案,既要有设想好各类突发事件的先手,也要有各类业务条线具体应对的高招;强化日常演练,定期开展预案演练,通过检验应对预案的完整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验证应对预案中有关资源的可用性,提高突发事件的综合处置能力。监管部门要强化政治担当,结合突发事件情况和事后恢复需要,及时、适当调整监管方式和重心,区分轻重缓急、做到心中有数,保障银行保险机构能够专心致志做好突发事件中的金融服务。以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担当,确保各类监管支持、激励、豁免措施落实到位、解决问题,确保政策不被滥用、风控不打折扣,守住监管的风险底线。监管部门和银行保险机构要加强与各级人民政府的沟通协调,既要主动作为,提供应急处置急需的金融服务,协助好各级政府安顿民心、平稳秩序;也要强化协同,依靠政府部门打通特殊条件下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堵点,各司其职、发挥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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