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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法迎修订

为发行数字货币提供法律依据

发布时间:2020-10-26 09:21:24    作者:李林鸾    来源:

□记者 李林鸾

时隔近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以下简称《中国人民银行法》)再度迎来修订。

10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包括总则、组织机构、人民币、业务、监督管理职责、监督管理措施、财务会计、法律责任和附则,共9章73条。

《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介绍,《中国人民银行法》修改工作已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2020年立法计划。修订的总体思路是坚持国内实践与国际经验相结合,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的政策导向,确保改革有的放矢。

在法律框架下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

起草说明认为,《中国人民银行法》修改有三方面的必要性。一是落实中央金融改革部署,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的需要。二是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需要。三是符合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的趋势。

近年来,经济金融形势出现重大变化,金融市场规模迅速扩张,金融创新层出不穷,金融业务交叉融合,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同时,金融风险交叉传染、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不足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仍需进一步疏通。为更好适应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党中央提出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更好落实改革要求,需要完善金融宏观调控体系,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和逆周期调节机制,建立系统性风险处置机制,维护金融稳定。因此,在人民银行看来,有必要通过修法,落实人民银行新职责要求,完善履职措施,在法律框架下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为社会经济发展营造良好金融环境。

同时,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各国开始重新审视中央银行职能定位,普遍从法律层面强化中央银行在加强宏观审慎管理、维护金融稳定中的职能,突出中央银行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作用。人民银行认真跟踪研究国际金融监管改革动态,并结合我国国情总结其中的有益经验,在《中国人民银行法》修改中予以体现。

为发行数字货币提供法律依据

10月上旬,深圳市开展的数字人民币红包测试给外界提供了一个观察数字人民币钱包的机会。参加测试的用户在收到中签短信后,需要根据短信指引,下载安装“数字人民币APP”。

中签结果显示,此次试点申请者超190万,中签率仅2.6%。另根据“i深圳”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数据,截至10月18日24时,47573名中签个人成功领取“礼享罗湖数字人民币红包”,使用红包交易62788笔,交易金额876.4万元。数据显示,部分中签个人还对本人数字钱包进行充值,充值消费金额90.1万元。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穆长春在2020金融街论坛年会上表示,“公众的热情超出了我们的预期。”

随着数字人民币渐行渐近,此次《征求意见稿》完善人民币管理相关规定,规定人民币包括实物形式和数字形式,为发行数字货币提供法律依据。同时指出防范虚拟货币风险,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制作和发售数字代币。

完善货币政策工具箱

《征求意见稿》明确建立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其中,完善了货币政策工具箱,适度增加货币政策工具的灵活性,保证货币政策调控科学合理有效。为填补宏观审慎政策的制度空白,《征求意见稿》建立宏观审慎政策框架,明确宏观审慎政策目标,以加强逆周期调节和穿透式监管为重点,健全金融机构逆周期资本缓冲、风险准备金、压力测试等宏观审慎政策工具箱。

《征求意见稿》规定,人民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可以运用的货币政策工具包括:要求金融机构按照规定交存准备金;确定中央银行政策利率;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再贴现;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合作银行、政策性银行、开发性银行提供贷款;公开市场操作;国务院确定的其他货币政策工具。

此外,为健全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金融控股公司和重要金融基础设施的统筹监管制度,《征求意见稿》还明确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评估、识别、监测分析、并表监管以及恢复和处置计划的制定实施。明确金融控股公司的审批和监管规定。明确重要金融基础设施的建设规划、认定、检查评估和监管。

罚款上限提高至200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为健全人民银行的履职手段,《征求意见稿》加大了对金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坚持依法履职是现代中央银行制度的内在要求,《征求意见稿》以依法行政为原则,提升法治能力,完善人民银行履职所需的检查监督和监管措施规定,增加限期整改、整改承诺制度。针对金融市场违法成本低的问题,《征求意见稿》加大对金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规定对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可以加重处罚,罚款上限提高至2000万元;对取得人民银行许可的机构增加责令暂停业务、吊销许可证、市场禁入等处罚措施。

另外,《征求意见稿》还将“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明确写入立法目的,引导金融体系回归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定位;修改完善了人民银行的职责;健全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金融控股公司和重要金融基础设施的统筹监管制度;明确人民银行对金融体系整体的稳健性状况进行监测评估,牵头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完善人民银行的治理制度等。


中国人民银行法迎修订

为发行数字货币提供法律依据

来源:  时间:2020-10-26

□记者 李林鸾

时隔近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以下简称《中国人民银行法》)再度迎来修订。

10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就《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包括总则、组织机构、人民币、业务、监督管理职责、监督管理措施、财务会计、法律责任和附则,共9章73条。

《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介绍,《中国人民银行法》修改工作已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2020年立法计划。修订的总体思路是坚持国内实践与国际经验相结合,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的政策导向,确保改革有的放矢。

在法律框架下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

起草说明认为,《中国人民银行法》修改有三方面的必要性。一是落实中央金融改革部署,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的需要。二是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需要。三是符合国际金融监管改革的趋势。

近年来,经济金融形势出现重大变化,金融市场规模迅速扩张,金融创新层出不穷,金融业务交叉融合,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同时,金融风险交叉传染、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不足等现象不同程度存在,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仍需进一步疏通。为更好适应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党中央提出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更好落实改革要求,需要完善金融宏观调控体系,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和逆周期调节机制,建立系统性风险处置机制,维护金融稳定。因此,在人民银行看来,有必要通过修法,落实人民银行新职责要求,完善履职措施,在法律框架下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为社会经济发展营造良好金融环境。

同时,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各国开始重新审视中央银行职能定位,普遍从法律层面强化中央银行在加强宏观审慎管理、维护金融稳定中的职能,突出中央银行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作用。人民银行认真跟踪研究国际金融监管改革动态,并结合我国国情总结其中的有益经验,在《中国人民银行法》修改中予以体现。

为发行数字货币提供法律依据

10月上旬,深圳市开展的数字人民币红包测试给外界提供了一个观察数字人民币钱包的机会。参加测试的用户在收到中签短信后,需要根据短信指引,下载安装“数字人民币APP”。

中签结果显示,此次试点申请者超190万,中签率仅2.6%。另根据“i深圳”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数据,截至10月18日24时,47573名中签个人成功领取“礼享罗湖数字人民币红包”,使用红包交易62788笔,交易金额876.4万元。数据显示,部分中签个人还对本人数字钱包进行充值,充值消费金额90.1万元。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所长穆长春在2020金融街论坛年会上表示,“公众的热情超出了我们的预期。”

随着数字人民币渐行渐近,此次《征求意见稿》完善人民币管理相关规定,规定人民币包括实物形式和数字形式,为发行数字货币提供法律依据。同时指出防范虚拟货币风险,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制作和发售数字代币。

完善货币政策工具箱

《征求意见稿》明确建立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其中,完善了货币政策工具箱,适度增加货币政策工具的灵活性,保证货币政策调控科学合理有效。为填补宏观审慎政策的制度空白,《征求意见稿》建立宏观审慎政策框架,明确宏观审慎政策目标,以加强逆周期调节和穿透式监管为重点,健全金融机构逆周期资本缓冲、风险准备金、压力测试等宏观审慎政策工具箱。

《征求意见稿》规定,人民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可以运用的货币政策工具包括:要求金融机构按照规定交存准备金;确定中央银行政策利率;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再贴现;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合作银行、政策性银行、开发性银行提供贷款;公开市场操作;国务院确定的其他货币政策工具。

此外,为健全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金融控股公司和重要金融基础设施的统筹监管制度,《征求意见稿》还明确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评估、识别、监测分析、并表监管以及恢复和处置计划的制定实施。明确金融控股公司的审批和监管规定。明确重要金融基础设施的建设规划、认定、检查评估和监管。

罚款上限提高至200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为健全人民银行的履职手段,《征求意见稿》加大了对金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坚持依法履职是现代中央银行制度的内在要求,《征求意见稿》以依法行政为原则,提升法治能力,完善人民银行履职所需的检查监督和监管措施规定,增加限期整改、整改承诺制度。针对金融市场违法成本低的问题,《征求意见稿》加大对金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规定对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可以加重处罚,罚款上限提高至2000万元;对取得人民银行许可的机构增加责令暂停业务、吊销许可证、市场禁入等处罚措施。

另外,《征求意见稿》还将“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明确写入立法目的,引导金融体系回归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定位;修改完善了人民银行的职责;健全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金融控股公司和重要金融基础设施的统筹监管制度;明确人民银行对金融体系整体的稳健性状况进行监测评估,牵头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完善人民银行的治理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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