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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

德国:政府银行深度参与绿色金融

发布时间:2021-01-11 10:00:38    作者: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列闻

去年9月,德国首次发行绿色债券(10年期)就筹得了65亿欧元资金,联邦政府紧接着在11月发行了第一个5年期绿色债券。在首批绿色债券获得成功后,德国联邦财政部国务秘书库基斯近日表示,政府计划定期发售绿色债券,目前正在制定2021年规划,以支持与环境和气候相关的项目。此举为德国首次利用金融市场为环保项目融资,作为应对气候变化努力的一部分。

二战结束后,德国是资本主义世界中经济增长最快的国家,但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忽视环境保护,随后的20年里成为世界上环境污染最严重的国家之一,甚至被称为“欧洲下水道”和“欧洲公共厕所”。经过几十年对绿色生态的重视,作为绿色金融主要的发源地,如今的德国已成为全球绿色经济发展中的领先者。

李月敏/制图

完善立法

德国人口密度大,自然资源稀缺,绿色经济被社会和政府同时视为一项重要任务。在2011年全球绿色经济指数调查中,德国综合37个数据得分在参评的27个国家中排名第一,在之后数年的排名中,德国也一直遥遥领先。

德国绿色经济的蓬勃发展与其民众的生态意识有密切的关系。德国人内心深处有极强的森林崇拜情结,关心自然与环境已经成为人们的传统习惯。近几十年来,德国涌现出了一大批生态学家,他们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德国民众的生态价值观。而且德国追求更优质生活的中产阶级占比很高,他们更重视生产与消费过程中的绿色问题。从精英到民众对绿色发展的认同为德国发展绿色经济提供了重要支持。

完善的环境生态立法是德国绿色金融发展的基础。

德国很早就开始对环境保护进行立法。自1972年颁布《废弃物处理法》以来,德国制定了一系列有关环境保护和发展循环经济的法律,使其成为世界上绿色金融立法最完善的国家之一。这些法律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法》、《能源节约法》、《废水纳税法》、《再生能源法》等,在各个领域发挥了相应的环保作用。尤其是1994年颁布的《循环经济与废弃物处理法》是德国循环经济关键综合性立法,也是世界上第一步循环经济法。同年,德国将环境保护正式写入宪法,绿色经济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随后10年间,德国政府先后颁布了《引入生态税改革法》、《进一步发展生态税改革法》和《生物燃料配额法》,这3项法律的实施颁布极大减少了公司企业在生产活动中所消耗的能源以及污染物的排放,促进了公司企业投资新型能源,保护了生态平衡。联邦德国在1986年还成立了联邦及各州的环保局,全面负责制定和推行环保法规政策。

这些立法主要遵循了预防为主、污染者付费以及合作的原则。尽管德国至今也没有颁布绿色信贷法、绿色保险法或绿色银行法等绿色金融相关立法,但其发达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为促进绿色金融健康快速的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银行支持

不断制定环保法案的同时,德国政府在绿色金融实践上积极作为。政府通过支持银行,运用资本市场开发相应的金融产品,为企业环保项目提供低息贷款。

德国政府1974年主导成立了世界第一家生态银行,这为德国绿色信贷的发展提供了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1988年,成立了世界上第一家绿色银行,政府逐年为其增加拨款,用于扶持绿色产业。

最值得一提的是,德国最早开办绿色金融业务、影响力最大的国家政策性银行——成立于1948年的德国复兴信贷银行。早在2003年,德国复兴信贷银行就参与了碳排放交易。2017年,该行在全球的贷款总额超过790亿欧元,其中一半用于环保和绿色金融领域。德国复兴信贷银行在绿色项目选择和融资上公开、透明,德国财政部委托其管理绿色贷款贴息资金,并由之寻找优质绿色项目和企业,保证了绿色金融资金的高效使用。

德国复兴信贷银行的传统绿色金融服务业务是向环保项目提供低息贷款,联邦政府通过给予一定数额的贴息推动该业务的持续发展。如对节能建筑的贴息贷款涵盖两个方面:一是对现有建筑的节能改造;二是对新建生态建筑的贴息贷款。对于环保节能绩效好的项目给予持续10年、贷款利率不到1%的优惠信贷政策,利率差额由中央政府予以贴息补贴。此外,德国复兴信贷银行还积极创新绿色金融产品,进行环境信息的披露。

在复兴信贷银行带动下,其他金融机构也在金融活动中加强了环境风险管理。2001年以来,德国包括银行、储蓄所以及保险公司在内的30家金融公司,参照工业界的做法,发表公开的环境报告,持续报告环境事务。

保险护驾

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业务,德国进而通过绿色保险来强化环境风险管理责任。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采取强制责任保险与财务保证或担保相结合的制度。

德国政府1990年颁布的《环境责任法》规定,存在重大环境责任风险设施的所有人必须采取一定的预先保障义务履行的预防措施,包括与保险公司签订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合同,或由州、联邦政府、金融机构提供财务保证或担保。如有违反,主管机关可以全部或部分禁止该设施的运行,设施所有人还可能被处以有期徒刑或罚金。由于法律作出了强制性的规定,所以环境责任保险实质上就成了特定设施的企业法定强制性义务。

《环境责任法》还特别规定企业对环境污染负有严格责任,即企业无法证明自身没有责任,就必须承担责任。企业有义务对其环境风险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即购买保险、提供政府担保或银行担保。但在实际运作中几乎没有企业能采取后两种方式,德国企业不论公营私营均采用购买保险的方式满足法律要求。

德国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只包括企业生产经营的意外事故导致的责任,且被害人必须索赔;对那些明知相关法律法规而不遵守,因而造成环境损害的不在赔偿范围之内;对那些不关心环境的企业即使投保也无法得到经济补偿。

另外,德国《环境责任保险条款》规定,在保单有效期中止3年以内发现的损失仍由原保单单位负责。此举有利于解决那些深藏不易被发现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修复和处理。

政府的主导作用在德国的绿色金融实践中非常明显,无论环保政策的制定,还是贴息支持相关业务,以及通过保险进行监管,都凸显了政府着力营造公平、透明和可预期的制度环境。此举对于鼓励金融机构根据实体经济发展的需要进行产品与服务创新、提高绿色金融的供给质量具有极其重大的作用。政府不断释放出积极的绿色金融政策的信号,对提高企业和个人参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积极性也起着有力的助推作用。

(作者系资深媒体人)


绿色金融

德国:政府银行深度参与绿色金融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21-01-11

□列闻

去年9月,德国首次发行绿色债券(10年期)就筹得了65亿欧元资金,联邦政府紧接着在11月发行了第一个5年期绿色债券。在首批绿色债券获得成功后,德国联邦财政部国务秘书库基斯近日表示,政府计划定期发售绿色债券,目前正在制定2021年规划,以支持与环境和气候相关的项目。此举为德国首次利用金融市场为环保项目融资,作为应对气候变化努力的一部分。

二战结束后,德国是资本主义世界中经济增长最快的国家,但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忽视环境保护,随后的20年里成为世界上环境污染最严重的国家之一,甚至被称为“欧洲下水道”和“欧洲公共厕所”。经过几十年对绿色生态的重视,作为绿色金融主要的发源地,如今的德国已成为全球绿色经济发展中的领先者。

李月敏/制图

完善立法

德国人口密度大,自然资源稀缺,绿色经济被社会和政府同时视为一项重要任务。在2011年全球绿色经济指数调查中,德国综合37个数据得分在参评的27个国家中排名第一,在之后数年的排名中,德国也一直遥遥领先。

德国绿色经济的蓬勃发展与其民众的生态意识有密切的关系。德国人内心深处有极强的森林崇拜情结,关心自然与环境已经成为人们的传统习惯。近几十年来,德国涌现出了一大批生态学家,他们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德国民众的生态价值观。而且德国追求更优质生活的中产阶级占比很高,他们更重视生产与消费过程中的绿色问题。从精英到民众对绿色发展的认同为德国发展绿色经济提供了重要支持。

完善的环境生态立法是德国绿色金融发展的基础。

德国很早就开始对环境保护进行立法。自1972年颁布《废弃物处理法》以来,德国制定了一系列有关环境保护和发展循环经济的法律,使其成为世界上绿色金融立法最完善的国家之一。这些法律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法》、《能源节约法》、《废水纳税法》、《再生能源法》等,在各个领域发挥了相应的环保作用。尤其是1994年颁布的《循环经济与废弃物处理法》是德国循环经济关键综合性立法,也是世界上第一步循环经济法。同年,德国将环境保护正式写入宪法,绿色经济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随后10年间,德国政府先后颁布了《引入生态税改革法》、《进一步发展生态税改革法》和《生物燃料配额法》,这3项法律的实施颁布极大减少了公司企业在生产活动中所消耗的能源以及污染物的排放,促进了公司企业投资新型能源,保护了生态平衡。联邦德国在1986年还成立了联邦及各州的环保局,全面负责制定和推行环保法规政策。

这些立法主要遵循了预防为主、污染者付费以及合作的原则。尽管德国至今也没有颁布绿色信贷法、绿色保险法或绿色银行法等绿色金融相关立法,但其发达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为促进绿色金融健康快速的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银行支持

不断制定环保法案的同时,德国政府在绿色金融实践上积极作为。政府通过支持银行,运用资本市场开发相应的金融产品,为企业环保项目提供低息贷款。

德国政府1974年主导成立了世界第一家生态银行,这为德国绿色信贷的发展提供了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1988年,成立了世界上第一家绿色银行,政府逐年为其增加拨款,用于扶持绿色产业。

最值得一提的是,德国最早开办绿色金融业务、影响力最大的国家政策性银行——成立于1948年的德国复兴信贷银行。早在2003年,德国复兴信贷银行就参与了碳排放交易。2017年,该行在全球的贷款总额超过790亿欧元,其中一半用于环保和绿色金融领域。德国复兴信贷银行在绿色项目选择和融资上公开、透明,德国财政部委托其管理绿色贷款贴息资金,并由之寻找优质绿色项目和企业,保证了绿色金融资金的高效使用。

德国复兴信贷银行的传统绿色金融服务业务是向环保项目提供低息贷款,联邦政府通过给予一定数额的贴息推动该业务的持续发展。如对节能建筑的贴息贷款涵盖两个方面:一是对现有建筑的节能改造;二是对新建生态建筑的贴息贷款。对于环保节能绩效好的项目给予持续10年、贷款利率不到1%的优惠信贷政策,利率差额由中央政府予以贴息补贴。此外,德国复兴信贷银行还积极创新绿色金融产品,进行环境信息的披露。

在复兴信贷银行带动下,其他金融机构也在金融活动中加强了环境风险管理。2001年以来,德国包括银行、储蓄所以及保险公司在内的30家金融公司,参照工业界的做法,发表公开的环境报告,持续报告环境事务。

保险护驾

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业务,德国进而通过绿色保险来强化环境风险管理责任。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采取强制责任保险与财务保证或担保相结合的制度。

德国政府1990年颁布的《环境责任法》规定,存在重大环境责任风险设施的所有人必须采取一定的预先保障义务履行的预防措施,包括与保险公司签订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合同,或由州、联邦政府、金融机构提供财务保证或担保。如有违反,主管机关可以全部或部分禁止该设施的运行,设施所有人还可能被处以有期徒刑或罚金。由于法律作出了强制性的规定,所以环境责任保险实质上就成了特定设施的企业法定强制性义务。

《环境责任法》还特别规定企业对环境污染负有严格责任,即企业无法证明自身没有责任,就必须承担责任。企业有义务对其环境风险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即购买保险、提供政府担保或银行担保。但在实际运作中几乎没有企业能采取后两种方式,德国企业不论公营私营均采用购买保险的方式满足法律要求。

德国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只包括企业生产经营的意外事故导致的责任,且被害人必须索赔;对那些明知相关法律法规而不遵守,因而造成环境损害的不在赔偿范围之内;对那些不关心环境的企业即使投保也无法得到经济补偿。

另外,德国《环境责任保险条款》规定,在保单有效期中止3年以内发现的损失仍由原保单单位负责。此举有利于解决那些深藏不易被发现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修复和处理。

政府的主导作用在德国的绿色金融实践中非常明显,无论环保政策的制定,还是贴息支持相关业务,以及通过保险进行监管,都凸显了政府着力营造公平、透明和可预期的制度环境。此举对于鼓励金融机构根据实体经济发展的需要进行产品与服务创新、提高绿色金融的供给质量具有极其重大的作用。政府不断释放出积极的绿色金融政策的信号,对提高企业和个人参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积极性也起着有力的助推作用。

(作者系资深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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