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页 打印 放大 缩小
0

2021:信托业进入转型发展关键期

发布时间:2021-01-14 09:03:32    作者: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和晋予

2020年是信托业发展历史上不寻常的一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持续影响,信托业克服了经济增速放缓、国际环境日趋复杂等困难,在监管部门持续压降通道规模、融资类信托规模以及房地产信托规模的要求下,积极谋求转型发展。展望2021年,外部环境依然复杂严峻,信托业已进入转型发展的关键期。

时间窗口相对明确

目前,监管部门对行业转型的要求已经明确。2020年8月,央行宣布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至2021年底,资金信托业务对照资管新规进行整改的时限也相应延长。《信托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和《信托公司资本管理办法》预计也将在2021年正式出台。新的监管政策对信托公司集合融资类信托、交易对手集中度、固有资金投资信托计划比例以及关联交易等均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旦正式发布实施,信托公司将面临刚性的转型压力。

另外,融资类信托的收入贡献作用难以长期持续。尽管自2018年以来信托行业管理的资产规模持续下降,但融资类信托仍是信托公司的重要收入来源,其存续期一般为1-2年。在规模不断压降的形势下,存续的融资类信托预计在2021年仍可为信托公司贡献一定收入,但这种支撑作用难以持续。因此,2021年将是信托公司加快转型布局、加大转型投入、加速转型步伐的重要时间窗口。

信托业向四个方向转型

从监管导向和行业实践来看,信托业务的转型方向逐步清晰,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领域。

一是证券投资信托。信托公司开展证券投资信托,更能体现“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受托人定位,能够发挥资金募集和资产管理优势支持资本市场发展,能够避免融资类业务潜在的“刚性兑付”问题,符合监管导向和市场需求。此外,未来集合证券投资信托规模将会与集合融资类信托规模挂钩,这也导致信托公司将证券投资信托作为重要的业务转型方向。目前证券投资信托占资金信托的比重还比较小,2020年3季度末其占比仅为12.84%,但规模同比增长12.95%。已有个别信托公司在证券投资信托领域形成了明显的领先优势,形成了专业的投资管理和受托服务能力;而多数信托公司近年才开始投入布局,发展任务较为艰巨。

二是股权投资信托。信托公司长期以来在工商企业、房地产等领域的深耕,积累了一定的资源和能力基础,尤其是房地产领域的股权投资已有较多实践。部分具有实业股东背景的信托公司,依托股东资源,可以在某些特定领域开展股权投资业务。信托公司的股权投资业务期限相对较长、信托报酬率相对较高,其中集合类股权投资信托也具有“分母”的功能,可以为转型期的信托公司贡献较高收入。

三是资产证券化。资产证券化业务可以有效盘活存量资产,降低融资成本、拉长融资期限,在经济内循环中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资产证券化业务对信托公司的价值在持续提升。信托公司不仅可以做大规模、做长期限,形成稳定的管理费收入;而且可以通过开展报酬率更高的企业资产证券化,参与资产支持证券的产品设计、承销以及投资等环节,提高收费水平。

四是家族信托等高端财富管理业务。财富管理业务是信托公司多年来的重要业务,但长期以来信托在财富管理领域的制度优势尚未被充分激活。家族信托是引领信托公司财富管理业务向高端升级的重要业务类型,被监管部门认定为服务信托,不属于资管新规和资金信托新规的管理范畴。信托公司开展家族信托业务,不仅满足了高净值客户对财富保护、传承、管理的综合需求,而且可以实现长期稳定的信托报酬。此外,家族信托期限较长,可以为信托公司的优质产品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

市场基础初步具备

从信托市场发展的现实条件来看,信托公司转型的基础已经初步具备。首先,委托人需求的变化引导了信托公司的转型。一是市场上委托人的资金长期配置需求在增加,例如:保险资金加大另类投资力度、配置信托资产的趋势较为明显;家族信托委托人对资产的长期回报需求持续增加。这些都引导信托公司在转型过程中要提高长期的资产管理能力。二是浮动收益类产品得到了委托人的更多认可,由于融资类信托潜在风险不断提升,同时资本市场仍处于阶段性行情,证券投资类信托产品的发行情况好于预期。三是超高净值个人客户的综合财富管理需求持续增长,为家族信托、保险金信托等业务发展提供了良好市场基础。

其次,信托资金需求方的变化支撑了信托公司转型。在“去杠杆”的大背景下,从房地产领域来看,受到“三道红线”约束的房地产企业难以持续扩大负债,对资金的需求将更多地体现为股权投资、资产证券化等多种方式;地方政府由于债务管控要求,以往的信托融资方式向城投债投资的方式转变;工商企业对信托资金的需求方式也更加多元化,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股权投资等方式得到了更多运用。这些变化都支撑了信托公司的业务转型。

再者,信托公司在转型业务领域已有一定实践,已具备复制推广基础。在证券投资信托领域,信托公司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业务模式。在股权投资领域,房地产股权投资信托产品持续推出,其他领域的股权投资业务也有一定探索。在资产证券化领域,业务模式相对成熟,监管规则非常明确,信托公司近年来的实践经验也日益丰富。在家族信托领域,尽管完全实现主动管理的家族信托落地较少,但以事务管理为主的家族信托已经实现了批量化落地。

竞争格局将有所调整

信托行业转型的过程伴随竞争格局的调整。提前布局、转型相对较早的信托公司已经取得了一定的竞争优势,行业竞争格局的分化效应可能更为明显。一是体现在信托资产规模方面,尽管监管部门持续压降通道业务、融资类和房地产信托规模,但转型领先的信托公司通过发展证券投资信托、资产证券化等业务,反而提升了信托资产规模,进一步提高了市场地位。二是体现在收入结构方面,证券投资、股权投资等资产管理业务,以及资产证券化、家族信托等服务信托业务,其信托报酬主要体现为管理费收入。因此,转型领先的信托公司的信托业务收入结构相对合理,具有较强的稳定性。三是体现在风险方面,投资类信托和服务信托均不存在“刚性兑付”问题,相对于管理资产规模而言,转型领先的信托公司风险率相对较低,发展压力较小。四是体现在能力方面,转型领先的信托公司在人才团队、信息科技、管理效率、服务水平等各方面已经积累了一定优势,在专业能力上甚至形成了一定的竞争壁垒,呈现“强者恒强”的发展态势。

当然,对于转型布局较晚的“后发”信托公司而言,在更为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也存在发展和赶超的机会。首先,信托业务转型的领域仍有较为广阔的市场空间。资本市场未来发展空间广阔,“双循环”格局下资产证券化的需求也更为旺盛,家族信托等高端财富管理业务仍处于蓝海。转型领先的信托公司已经在主要业务领域进行了成功实践,但并未完全满足市场需求,“后发”的信托公司仍大有可为。其次,“后发”的信托公司也要努力在竞争中赢得市场,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一是优选重点方向,结合公司发展实际制订阶段性转型发展策略,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优先支持重点的转型业务;二是迅速扩大规模,充分调动业务团队的积极性,在短时间内尽快形成规模和品牌效应,为业务转型率先打下基础;三是提升资源投入,在审批效率、人才团队、信息系统、考核激励等方面给予充足支持;四是提高专业能力,在业务实现一定规模的基础上提高质量,逐步打造以专业能力为基础的核心竞争力。

(作者系中诚信托战略研究部总经理)


2021:信托业进入转型发展关键期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21-01-14

□和晋予

2020年是信托业发展历史上不寻常的一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持续影响,信托业克服了经济增速放缓、国际环境日趋复杂等困难,在监管部门持续压降通道规模、融资类信托规模以及房地产信托规模的要求下,积极谋求转型发展。展望2021年,外部环境依然复杂严峻,信托业已进入转型发展的关键期。

时间窗口相对明确

目前,监管部门对行业转型的要求已经明确。2020年8月,央行宣布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至2021年底,资金信托业务对照资管新规进行整改的时限也相应延长。《信托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和《信托公司资本管理办法》预计也将在2021年正式出台。新的监管政策对信托公司集合融资类信托、交易对手集中度、固有资金投资信托计划比例以及关联交易等均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旦正式发布实施,信托公司将面临刚性的转型压力。

另外,融资类信托的收入贡献作用难以长期持续。尽管自2018年以来信托行业管理的资产规模持续下降,但融资类信托仍是信托公司的重要收入来源,其存续期一般为1-2年。在规模不断压降的形势下,存续的融资类信托预计在2021年仍可为信托公司贡献一定收入,但这种支撑作用难以持续。因此,2021年将是信托公司加快转型布局、加大转型投入、加速转型步伐的重要时间窗口。

信托业向四个方向转型

从监管导向和行业实践来看,信托业务的转型方向逐步清晰,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领域。

一是证券投资信托。信托公司开展证券投资信托,更能体现“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受托人定位,能够发挥资金募集和资产管理优势支持资本市场发展,能够避免融资类业务潜在的“刚性兑付”问题,符合监管导向和市场需求。此外,未来集合证券投资信托规模将会与集合融资类信托规模挂钩,这也导致信托公司将证券投资信托作为重要的业务转型方向。目前证券投资信托占资金信托的比重还比较小,2020年3季度末其占比仅为12.84%,但规模同比增长12.95%。已有个别信托公司在证券投资信托领域形成了明显的领先优势,形成了专业的投资管理和受托服务能力;而多数信托公司近年才开始投入布局,发展任务较为艰巨。

二是股权投资信托。信托公司长期以来在工商企业、房地产等领域的深耕,积累了一定的资源和能力基础,尤其是房地产领域的股权投资已有较多实践。部分具有实业股东背景的信托公司,依托股东资源,可以在某些特定领域开展股权投资业务。信托公司的股权投资业务期限相对较长、信托报酬率相对较高,其中集合类股权投资信托也具有“分母”的功能,可以为转型期的信托公司贡献较高收入。

三是资产证券化。资产证券化业务可以有效盘活存量资产,降低融资成本、拉长融资期限,在经济内循环中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资产证券化业务对信托公司的价值在持续提升。信托公司不仅可以做大规模、做长期限,形成稳定的管理费收入;而且可以通过开展报酬率更高的企业资产证券化,参与资产支持证券的产品设计、承销以及投资等环节,提高收费水平。

四是家族信托等高端财富管理业务。财富管理业务是信托公司多年来的重要业务,但长期以来信托在财富管理领域的制度优势尚未被充分激活。家族信托是引领信托公司财富管理业务向高端升级的重要业务类型,被监管部门认定为服务信托,不属于资管新规和资金信托新规的管理范畴。信托公司开展家族信托业务,不仅满足了高净值客户对财富保护、传承、管理的综合需求,而且可以实现长期稳定的信托报酬。此外,家族信托期限较长,可以为信托公司的优质产品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

市场基础初步具备

从信托市场发展的现实条件来看,信托公司转型的基础已经初步具备。首先,委托人需求的变化引导了信托公司的转型。一是市场上委托人的资金长期配置需求在增加,例如:保险资金加大另类投资力度、配置信托资产的趋势较为明显;家族信托委托人对资产的长期回报需求持续增加。这些都引导信托公司在转型过程中要提高长期的资产管理能力。二是浮动收益类产品得到了委托人的更多认可,由于融资类信托潜在风险不断提升,同时资本市场仍处于阶段性行情,证券投资类信托产品的发行情况好于预期。三是超高净值个人客户的综合财富管理需求持续增长,为家族信托、保险金信托等业务发展提供了良好市场基础。

其次,信托资金需求方的变化支撑了信托公司转型。在“去杠杆”的大背景下,从房地产领域来看,受到“三道红线”约束的房地产企业难以持续扩大负债,对资金的需求将更多地体现为股权投资、资产证券化等多种方式;地方政府由于债务管控要求,以往的信托融资方式向城投债投资的方式转变;工商企业对信托资金的需求方式也更加多元化,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股权投资等方式得到了更多运用。这些变化都支撑了信托公司的业务转型。

再者,信托公司在转型业务领域已有一定实践,已具备复制推广基础。在证券投资信托领域,信托公司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业务模式。在股权投资领域,房地产股权投资信托产品持续推出,其他领域的股权投资业务也有一定探索。在资产证券化领域,业务模式相对成熟,监管规则非常明确,信托公司近年来的实践经验也日益丰富。在家族信托领域,尽管完全实现主动管理的家族信托落地较少,但以事务管理为主的家族信托已经实现了批量化落地。

竞争格局将有所调整

信托行业转型的过程伴随竞争格局的调整。提前布局、转型相对较早的信托公司已经取得了一定的竞争优势,行业竞争格局的分化效应可能更为明显。一是体现在信托资产规模方面,尽管监管部门持续压降通道业务、融资类和房地产信托规模,但转型领先的信托公司通过发展证券投资信托、资产证券化等业务,反而提升了信托资产规模,进一步提高了市场地位。二是体现在收入结构方面,证券投资、股权投资等资产管理业务,以及资产证券化、家族信托等服务信托业务,其信托报酬主要体现为管理费收入。因此,转型领先的信托公司的信托业务收入结构相对合理,具有较强的稳定性。三是体现在风险方面,投资类信托和服务信托均不存在“刚性兑付”问题,相对于管理资产规模而言,转型领先的信托公司风险率相对较低,发展压力较小。四是体现在能力方面,转型领先的信托公司在人才团队、信息科技、管理效率、服务水平等各方面已经积累了一定优势,在专业能力上甚至形成了一定的竞争壁垒,呈现“强者恒强”的发展态势。

当然,对于转型布局较晚的“后发”信托公司而言,在更为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也存在发展和赶超的机会。首先,信托业务转型的领域仍有较为广阔的市场空间。资本市场未来发展空间广阔,“双循环”格局下资产证券化的需求也更为旺盛,家族信托等高端财富管理业务仍处于蓝海。转型领先的信托公司已经在主要业务领域进行了成功实践,但并未完全满足市场需求,“后发”的信托公司仍大有可为。其次,“后发”的信托公司也要努力在竞争中赢得市场,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一是优选重点方向,结合公司发展实际制订阶段性转型发展策略,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优先支持重点的转型业务;二是迅速扩大规模,充分调动业务团队的积极性,在短时间内尽快形成规模和品牌效应,为业务转型率先打下基础;三是提升资源投入,在审批效率、人才团队、信息系统、考核激励等方面给予充足支持;四是提高专业能力,在业务实现一定规模的基础上提高质量,逐步打造以专业能力为基础的核心竞争力。

(作者系中诚信托战略研究部总经理)

未经许可 不得转载 Copyright© 2000-2019
中国银行保险报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