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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保监会开出2021年1号罚单

发布时间:2021-01-29 22:30:58    作者: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中国银行保险报网讯【记者 李林鸾】

1月29日,银保监会公布了2021年会机关的第1号罚单(银保监罚决字〔2021〕1号)。

根据罚单内容,农业银行因发生重要信息系统突发事件未报告;制卡数据违规明文留存;生产网络、分行无线互联网络保护不当;数据安全管理较粗放,存在数据泄露风险;网络信息系统存在较多漏洞;互联网门户网站泄露敏感信息等6项案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420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也可以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 前款规定的审慎经营规则,包括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损失准备金、风险集中、关联交易、资产流动性等内容。

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近年来,随着金融科技快速发展,银行保险机构大量业务由线下转为线上,使得监管部门对于机构信息系统、数据安全、信息泄露等方面的问题越来越关注。银保监会副主席梁涛曾表示,对于社会普遍关心的个人信息保护问题,银保监会将强化银行业和保险业的信息风险管理,加大对客户信息泄露监管的处置力度。此后,银保监会多次发文提示此类风险,并加强了相关风险的检查。

专家提示,对于银行保险机构而言,不仅要吸取现有案例的经验教训,还应当以此为鉴认真开展自查,采取有效防范和应对措施,防止类似风险事件再次发生。同时,金融消费者也许注意,大数据时代居民隐私安全异常重要,每个人都需要保管好自己数据,特别是人脸识别时代,这个问题更加迫切。


银保监会开出2021年1号罚单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21-01-29

中国银行保险报网讯【记者 李林鸾】

1月29日,银保监会公布了2021年会机关的第1号罚单(银保监罚决字〔2021〕1号)。

根据罚单内容,农业银行因发生重要信息系统突发事件未报告;制卡数据违规明文留存;生产网络、分行无线互联网络保护不当;数据安全管理较粗放,存在数据泄露风险;网络信息系统存在较多漏洞;互联网门户网站泄露敏感信息等6项案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420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也可以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 前款规定的审慎经营规则,包括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资本充足率、资产质量、损失准备金、风险集中、关联交易、资产流动性等内容。

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近年来,随着金融科技快速发展,银行保险机构大量业务由线下转为线上,使得监管部门对于机构信息系统、数据安全、信息泄露等方面的问题越来越关注。银保监会副主席梁涛曾表示,对于社会普遍关心的个人信息保护问题,银保监会将强化银行业和保险业的信息风险管理,加大对客户信息泄露监管的处置力度。此后,银保监会多次发文提示此类风险,并加强了相关风险的检查。

专家提示,对于银行保险机构而言,不仅要吸取现有案例的经验教训,还应当以此为鉴认真开展自查,采取有效防范和应对措施,防止类似风险事件再次发生。同时,金融消费者也许注意,大数据时代居民隐私安全异常重要,每个人都需要保管好自己数据,特别是人脸识别时代,这个问题更加迫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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