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2020年12月,我国保险合同准则迎来最大修订。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5 号——保险合同》,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 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同时,允许企业提前执行。财政部“中国版 IFRS17”会计准则终审稿审核已全部完成,落地实施期限临近。
新保险合同准则内容丰富,全面、系统地贯穿整个保险合同 的生命周期,规范了保险业务的会计处理,全文共一百二十条, 堪称单项企业会计准则条款数量之最。新保险合同准则提出了其 他大量新概念、新方法,对保险企业的财务会计、精算、报告将 产生重大的变化和影响。除了对财务会计和精算的影响外,新保 险合同准则对保险企业的数据、系统和流程也提出了较大的挑战。同时,在应对这次保险合同会计的升级换代时,保险企业更应该
思考,如何利用这次机会,如何提升业务质量,如何对数据、系统和流程进行改造,如何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使企业更好地发展壮大,更好地服务社会。
为帮助相关机构顺利过渡至新保险合同准则,规范保险合同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中国银行保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拟于近期组织举办新保险合同准则全面解读培训班(第二期)。 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培训时间与形式
时间:2021 年 4 月 16 日-4 月 21 日(线上);4 月 22 日-4月 25 日(线下);
形式:线上+线下(北京)。
备注:参加线下课程需先学完线上课程。
二、培训课程与师资
(一)培训课程基础理论知识专题(线上):
1. 新保险合同准则发布情况和执行时间、保险合同相关的基 本概念
2. 保险合同的拆分与合并、合同边界、保险合同的分组、确认
3. 计量的一般方法:
(1) 未来现金流的估计
(2) 折现率的确定
(3) 风险调整的确定
(4) 保单获取现金流的回收测试
(5) 合同服务边际摊销
4. 计量的特殊规定—浮动收费法、保费分配法:
(1) 浮动收费法适用原则
(2) 亏损合同特殊处理(折现率的使用)
5.分出再保险合同的特殊规定
6.其他重要的确认和计量事项、列报、披露
(1) 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变化
(2) 利润表差异对比
(3) 与保险合同、计量、风险等相关的披露7.衔接规定,过渡安排的实务难题落地实施阶段专题--侧重实务操作层面(线下):
1. 保险合同的拆分与合并、合同边界、保险合同的分组、确认(加入保险公司实务分析)
2. 计量的一般方法(加入保险公司实务分析):
(1) 未来现金流的估计
(2) 折现率的确定
(3) 风险调整的确定
(4) 保单获取现金流的回收测试
(5) 合同服务边际摊销
3. 计量的特殊规定—浮动收费法、保费分配法(加入保险公司实务分析):
(1) 浮动收费法适用原则
(2) 亏损合同特殊处理(折现率的使用)
4. 分出再保险合同的特殊规定(加入保险公司实务分析)
5. 其他重要的确认和计量事项、列报、披露 (举例列示各类保险公司新旧准则导致的变化情况)
(1) 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变化
(2) 利润表差异对比
(3) 与保险合同、计量、风险等相关的披露
6. 衔接规定,过渡安排的实务难题(加入保险公司实务分析)
7. 系统建设和账务处理
8. 保险公司经验分享
(二)培训师资拟邀请相关机构及国内外著名保险公司、知名会计服务机构会计准则专家专题讲授,并举办试点公司经验交流和案例分享。
三、培训对象与证书
(一)培训对象
1. 各保险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
2. 各保险公司财会、精算、投资以及合规人员。
(二)培训证书完成全部课程,可获得由主办单位颁发的结业证书。
四、培训费用与报名
(一)收费标准:3200 元/人,10 人及以上团报 2980 元/ 人,餐、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二)缴费方式:请于 4 月 15 日前将培训费汇款至以下账户:
名称:中国银行保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莲花池西路支行 帐 号:333757929643
备注:转账时请注明“新保险合同准则培训(第二期)”。
(三)报名方式:请于 4 月 15 日前将报名回执及付款凭证
发至指定邮箱 fanconghui@cbimc.cn。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樊老师,联系电话: 010-63998055、13552709796。特此函告。
附件:
1.日程安排
2.报名回执
中国银行保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1 日
各相关单位:
2020年12月,我国保险合同准则迎来最大修订。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5 号——保险合同》,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 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同时,允许企业提前执行。财政部“中国版 IFRS17”会计准则终审稿审核已全部完成,落地实施期限临近。
新保险合同准则内容丰富,全面、系统地贯穿整个保险合同 的生命周期,规范了保险业务的会计处理,全文共一百二十条, 堪称单项企业会计准则条款数量之最。新保险合同准则提出了其 他大量新概念、新方法,对保险企业的财务会计、精算、报告将 产生重大的变化和影响。除了对财务会计和精算的影响外,新保 险合同准则对保险企业的数据、系统和流程也提出了较大的挑战。同时,在应对这次保险合同会计的升级换代时,保险企业更应该
思考,如何利用这次机会,如何提升业务质量,如何对数据、系统和流程进行改造,如何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使企业更好地发展壮大,更好地服务社会。
为帮助相关机构顺利过渡至新保险合同准则,规范保险合同的会计处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中国银行保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拟于近期组织举办新保险合同准则全面解读培训班(第二期)。 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培训时间与形式
时间:2021 年 4 月 16 日-4 月 21 日(线上);4 月 22 日-4月 25 日(线下);
形式:线上+线下(北京)。
备注:参加线下课程需先学完线上课程。
二、培训课程与师资
(一)培训课程基础理论知识专题(线上):
1. 新保险合同准则发布情况和执行时间、保险合同相关的基 本概念
2. 保险合同的拆分与合并、合同边界、保险合同的分组、确认
3. 计量的一般方法:
(1) 未来现金流的估计
(2) 折现率的确定
(3) 风险调整的确定
(4) 保单获取现金流的回收测试
(5) 合同服务边际摊销
4. 计量的特殊规定—浮动收费法、保费分配法:
(1) 浮动收费法适用原则
(2) 亏损合同特殊处理(折现率的使用)
5.分出再保险合同的特殊规定
6.其他重要的确认和计量事项、列报、披露
(1) 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变化
(2) 利润表差异对比
(3) 与保险合同、计量、风险等相关的披露7.衔接规定,过渡安排的实务难题落地实施阶段专题--侧重实务操作层面(线下):
1. 保险合同的拆分与合并、合同边界、保险合同的分组、确认(加入保险公司实务分析)
2. 计量的一般方法(加入保险公司实务分析):
(1) 未来现金流的估计
(2) 折现率的确定
(3) 风险调整的确定
(4) 保单获取现金流的回收测试
(5) 合同服务边际摊销
3. 计量的特殊规定—浮动收费法、保费分配法(加入保险公司实务分析):
(1) 浮动收费法适用原则
(2) 亏损合同特殊处理(折现率的使用)
4. 分出再保险合同的特殊规定(加入保险公司实务分析)
5. 其他重要的确认和计量事项、列报、披露 (举例列示各类保险公司新旧准则导致的变化情况)
(1) 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变化
(2) 利润表差异对比
(3) 与保险合同、计量、风险等相关的披露
6. 衔接规定,过渡安排的实务难题(加入保险公司实务分析)
7. 系统建设和账务处理
8. 保险公司经验分享
(二)培训师资拟邀请相关机构及国内外著名保险公司、知名会计服务机构会计准则专家专题讲授,并举办试点公司经验交流和案例分享。
三、培训对象与证书
(一)培训对象
1. 各保险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
2. 各保险公司财会、精算、投资以及合规人员。
(二)培训证书完成全部课程,可获得由主办单位颁发的结业证书。
四、培训费用与报名
(一)收费标准:3200 元/人,10 人及以上团报 2980 元/ 人,餐、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二)缴费方式:请于 4 月 15 日前将培训费汇款至以下账户:
名称:中国银行保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北京莲花池西路支行 帐 号:333757929643
备注:转账时请注明“新保险合同准则培训(第二期)”。
(三)报名方式:请于 4 月 15 日前将报名回执及付款凭证
发至指定邮箱 fanconghui@cbimc.cn。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樊老师,联系电话: 010-63998055、13552709796。特此函告。
附件:
1.日程安排
2.报名回执
中国银行保险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