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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田建华:数字金融产品向农村下沉

发布时间:2021-03-09 08:40:50    作者: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记者 朱艳霞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湖南银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田建华提交了与“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和“科技保险”有关的两份提案。

加快发展数字普惠金融助力乡村振兴

近年来,数字技术赋予普惠金融新的增长点和生命力,使支付、融资、理财、保险等服务更加便捷,有效降低服务成本和门槛。

田建华认为,受数字技术基础薄弱、金融数字化程度较低、数据信息安全存在隐患等因素制约,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相对滞后。

数据显示,农村地区互联网普及率仅55.9%,低于城镇地区23.9个百分点,数字普惠金融信息技术基础较弱。此外,村级基础金融服务覆盖率虽高达99.9%,但覆盖方式主要是ATM机、POS机、转账电话等,数字化程度仍较低。

就加快发展数字普惠金融助力乡村振兴,田建华提出了三点建议:

一是加强数字普惠的宣传,夯实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基础。加强宣传教育,大力普及数字技术和金融知识,引导农村居民提高对数字普惠金融的理解和接受程度。明确由有关经济管理部门牵头,推进相关部门与金融机构协同,统一数据标准,将涉农公共数据和金融机构内部数据有机结合,在市县构建开放共享的涉农信用信息数据库,夯实数据基础。

二是加强数字普惠技术的研发应用,深化金融数字化转型。推动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加强与科技公司合作,引导大型银行向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输出风控工具和技术,优化线上业务审批技术和风险管理模型,丰富数字金融服务供给。督导大中型金融机构结合农村实际丰富特色数字金融产品,向农村地区下沉服务。建设村级基础金融服务平台,充实信用信息采集和融资、理财、保险服务,打造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基础堡垒。

三是加强数据信息的安全保护,严厉打击非法获取和使用数据信息的行为。完善金融消费者数据权益保护办法,明确数据所有权、使用权和控制权,健全数据流转和价格形成机制,充分并公平合理地利用数据价值,依法保护各交易主体利益。加强农村居民数字信息安全教育,帮助提升风险意识,并督促金融机构在开展业务时强化风险提示。建立多层次、系统化数字监管体系,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获取和使用数据的行为。

加大对科技保险的政策支持力度

推动科技保险服务科技强国战略是田建华关注的另一个重点议题。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深入发展,科技竞争已经成为国际综合国力竞争的焦点,也凸显出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战略支撑的重要性。

在田建华看来,2006年我国正式启动科技保险试点以来,国内保险机构推出了一系列高新技术企业专属保险产品,部分公司探索专业化运营,成立科技保险专营机构,为高新技术企业财产保全、产品创新、融资并购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供应链等方面提供保险支持,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科技保险在我国仍属于新生事物,尚处在起步阶段,发展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障碍。

具体来看,企业购买意愿不强。现有财政引导政策覆盖区域不广、补贴额度不高、涵盖险种有限,有的地方只实行两年临时性补贴期限。大量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经费紧张,保险意识不足,购买科技保险的意愿不强。保险公司方面,存在保险产品创新滞后、风险管理能力和承保能力不足等问题。

田建华认为,科技保险发展任重道远,需要政府、监管、保险主体和高新技术企业多方共同参与。对此,他提出了三点建议:

一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将科技保险保费补贴政策纳入政府财政预算,扩大补贴险种范围,加大对研发责任险、产品质量险、专利保险等与企业创新活动直接相关险种的补贴额度。建立对科技保险承办保险机构的奖补政策,设立专项基金支持科技风险管理的理论研究和研发创新。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高新技术企业参保意愿。

二是推动科技保险创新。加强不同类型高新技术企业风险研究和数据积累,有针对性提供“一揽子”保险解决方案,并进行示范和推广。建立保险公司与高新技术企业激励相容的利益绑定模式,通过“银行+保险+企业”“保险+收益分享”“保险+股权投资”等不同模式,鼓励保险公司参与高新技术企业经营管理,避免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逆选择和道德风险。

三是支持国内保险机构提高承保能力。分类评估不同高科技领域产业发展新情况,制定适用特定科技行业的指导性意见,确定适用企业或项目名录,推动国内保险机构探索以赔偿限额进行承保的新模式。对战略性新兴产业进行研究,并推出符合产业现状的危险单位划分办法。借鉴中国核保险共同体模式,建立半导体等大型高科技项目保险共同体,提高对大型高科技项目的承保能力。


全国政协委员田建华:数字金融产品向农村下沉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21-03-09

□记者 朱艳霞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湖南银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田建华提交了与“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和“科技保险”有关的两份提案。

加快发展数字普惠金融助力乡村振兴

近年来,数字技术赋予普惠金融新的增长点和生命力,使支付、融资、理财、保险等服务更加便捷,有效降低服务成本和门槛。

田建华认为,受数字技术基础薄弱、金融数字化程度较低、数据信息安全存在隐患等因素制约,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相对滞后。

数据显示,农村地区互联网普及率仅55.9%,低于城镇地区23.9个百分点,数字普惠金融信息技术基础较弱。此外,村级基础金融服务覆盖率虽高达99.9%,但覆盖方式主要是ATM机、POS机、转账电话等,数字化程度仍较低。

就加快发展数字普惠金融助力乡村振兴,田建华提出了三点建议:

一是加强数字普惠的宣传,夯实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基础。加强宣传教育,大力普及数字技术和金融知识,引导农村居民提高对数字普惠金融的理解和接受程度。明确由有关经济管理部门牵头,推进相关部门与金融机构协同,统一数据标准,将涉农公共数据和金融机构内部数据有机结合,在市县构建开放共享的涉农信用信息数据库,夯实数据基础。

二是加强数字普惠技术的研发应用,深化金融数字化转型。推动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加强与科技公司合作,引导大型银行向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输出风控工具和技术,优化线上业务审批技术和风险管理模型,丰富数字金融服务供给。督导大中型金融机构结合农村实际丰富特色数字金融产品,向农村地区下沉服务。建设村级基础金融服务平台,充实信用信息采集和融资、理财、保险服务,打造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基础堡垒。

三是加强数据信息的安全保护,严厉打击非法获取和使用数据信息的行为。完善金融消费者数据权益保护办法,明确数据所有权、使用权和控制权,健全数据流转和价格形成机制,充分并公平合理地利用数据价值,依法保护各交易主体利益。加强农村居民数字信息安全教育,帮助提升风险意识,并督促金融机构在开展业务时强化风险提示。建立多层次、系统化数字监管体系,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获取和使用数据的行为。

加大对科技保险的政策支持力度

推动科技保险服务科技强国战略是田建华关注的另一个重点议题。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深入发展,科技竞争已经成为国际综合国力竞争的焦点,也凸显出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战略支撑的重要性。

在田建华看来,2006年我国正式启动科技保险试点以来,国内保险机构推出了一系列高新技术企业专属保险产品,部分公司探索专业化运营,成立科技保险专营机构,为高新技术企业财产保全、产品创新、融资并购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供应链等方面提供保险支持,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科技保险在我国仍属于新生事物,尚处在起步阶段,发展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障碍。

具体来看,企业购买意愿不强。现有财政引导政策覆盖区域不广、补贴额度不高、涵盖险种有限,有的地方只实行两年临时性补贴期限。大量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经费紧张,保险意识不足,购买科技保险的意愿不强。保险公司方面,存在保险产品创新滞后、风险管理能力和承保能力不足等问题。

田建华认为,科技保险发展任重道远,需要政府、监管、保险主体和高新技术企业多方共同参与。对此,他提出了三点建议:

一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将科技保险保费补贴政策纳入政府财政预算,扩大补贴险种范围,加大对研发责任险、产品质量险、专利保险等与企业创新活动直接相关险种的补贴额度。建立对科技保险承办保险机构的奖补政策,设立专项基金支持科技风险管理的理论研究和研发创新。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高新技术企业参保意愿。

二是推动科技保险创新。加强不同类型高新技术企业风险研究和数据积累,有针对性提供“一揽子”保险解决方案,并进行示范和推广。建立保险公司与高新技术企业激励相容的利益绑定模式,通过“银行+保险+企业”“保险+收益分享”“保险+股权投资”等不同模式,鼓励保险公司参与高新技术企业经营管理,避免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逆选择和道德风险。

三是支持国内保险机构提高承保能力。分类评估不同高科技领域产业发展新情况,制定适用特定科技行业的指导性意见,确定适用企业或项目名录,推动国内保险机构探索以赔偿限额进行承保的新模式。对战略性新兴产业进行研究,并推出符合产业现状的危险单位划分办法。借鉴中国核保险共同体模式,建立半导体等大型高科技项目保险共同体,提高对大型高科技项目的承保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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