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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亮:将配合北京金融法院履行金融审判职责

发布时间:2021-03-19 15:25:17    作者: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中国银行保险报网讯【记者 仇兆燕】

3月18日上午,北京市、最高人民法院、“一行两会一局”联合到北京金融法院调研,并召开座谈会。中国银保监会副主席周亮表示,设立北京金融法院对服务保障国家金融战略实施、维护金融稳定、促进经济金融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银保监会将全力支持配合北京金融法院履行金融审判职责,畅通沟通渠道,建立重大案件通报、金融风险信息反馈等机制,确保国家金融安全,维护良好金融市场秩序。

北京市委书记蔡奇,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贺荣,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吉宁,市委副书记张延昆参加。

座谈会上,蔡奇强调,要有效发挥金融法院审判职能作用,营造与大国首都相匹配的现代金融法治环境;要积极探索推进审判体制机制创新,着力提升我国金融司法的公信力和影响力;要加强党对金融法院的领导,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健全基层党组织体系,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做到审判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周强指出,北京金融法院要充分发挥金融审判职能作用,服务北京加强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功能建设,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要坚持专业化、国际化、智能化方向,强化科技支撑和司法大数据运用,扎实推进金融审判体制机制改革,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机制,打造过硬金融审判队伍,努力建设国际一流金融专门法院。

易纲指出,深化金融改革开放,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提升国际竞争力都离不开社会主义法治保障。人民银行与人民法院一直保持着良好的沟通。希望北京金融法院成立后,与人民银行继续加强合作,共同建设良好金融法治环境,维护金融稳定,推动我国经济金融高质量发展。

易会满指出,北京的区域功能定位和特点决定了在北京设立金融法院具有特殊意义,相信对北京的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定位,对北京资本市场发展,对北京金融开放,都将发挥特殊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下一步,证监会将全面落实“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九字方针,共同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金融法治环境。

潘功胜指出,金融案件涉众性强、复杂性高、宏观影响大,金融判例影响交易、左右监管、规范发展,对金融消费者、投资者产生交易和投资的司法预期,对金融监管者产生制定和完善规则、有效实施监管的司法预期,对金融市场国际参与者产生中国法治水平、投资环境和投资价值的司法预期。北京金融法院的成立意义重大,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积极支持北京金融法院的工作,推动金融审判和金融监管良性互动。

周亮表示,设立北京金融法院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彰显依法治国的决心,对服务保障国家金融战略实施、维护金融稳定、促进经济金融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银行业保险业发展快速,运营稳健。金融行业健康发展离不开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银保监会将全力支持配合北京金融法院履行金融审判职责,畅通沟通渠道,建立重大案件通报、金融风险信息反馈等机制,确保国家金融安全,维护良好金融市场秩序。


周亮:将配合北京金融法院履行金融审判职责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21-03-19

中国银行保险报网讯【记者 仇兆燕】

3月18日上午,北京市、最高人民法院、“一行两会一局”联合到北京金融法院调研,并召开座谈会。中国银保监会副主席周亮表示,设立北京金融法院对服务保障国家金融战略实施、维护金融稳定、促进经济金融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银保监会将全力支持配合北京金融法院履行金融审判职责,畅通沟通渠道,建立重大案件通报、金融风险信息反馈等机制,确保国家金融安全,维护良好金融市场秩序。

北京市委书记蔡奇,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中国证监会主席易会满,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贺荣,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吉宁,市委副书记张延昆参加。

座谈会上,蔡奇强调,要有效发挥金融法院审判职能作用,营造与大国首都相匹配的现代金融法治环境;要积极探索推进审判体制机制创新,着力提升我国金融司法的公信力和影响力;要加强党对金融法院的领导,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健全基层党组织体系,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做到审判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周强指出,北京金融法院要充分发挥金融审判职能作用,服务北京加强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功能建设,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要坚持专业化、国际化、智能化方向,强化科技支撑和司法大数据运用,扎实推进金融审判体制机制改革,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机制,打造过硬金融审判队伍,努力建设国际一流金融专门法院。

易纲指出,深化金融改革开放,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提升国际竞争力都离不开社会主义法治保障。人民银行与人民法院一直保持着良好的沟通。希望北京金融法院成立后,与人民银行继续加强合作,共同建设良好金融法治环境,维护金融稳定,推动我国经济金融高质量发展。

易会满指出,北京的区域功能定位和特点决定了在北京设立金融法院具有特殊意义,相信对北京的国家金融管理中心定位,对北京资本市场发展,对北京金融开放,都将发挥特殊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下一步,证监会将全面落实“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九字方针,共同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金融法治环境。

潘功胜指出,金融案件涉众性强、复杂性高、宏观影响大,金融判例影响交易、左右监管、规范发展,对金融消费者、投资者产生交易和投资的司法预期,对金融监管者产生制定和完善规则、有效实施监管的司法预期,对金融市场国际参与者产生中国法治水平、投资环境和投资价值的司法预期。北京金融法院的成立意义重大,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积极支持北京金融法院的工作,推动金融审判和金融监管良性互动。

周亮表示,设立北京金融法院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彰显依法治国的决心,对服务保障国家金融战略实施、维护金融稳定、促进经济金融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银行业保险业发展快速,运营稳健。金融行业健康发展离不开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银保监会将全力支持配合北京金融法院履行金融审判职责,畅通沟通渠道,建立重大案件通报、金融风险信息反馈等机制,确保国家金融安全,维护良好金融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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