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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坚定帮扶小微企业不动摇

发布时间:2021-03-26 09:23:19    作者: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记者 胡杨

3月2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决定,进一步延长“对地方法人银行办理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给予激励”“对其发放小微信用贷款提供优惠资金支持”两项直达货币政策工具的实施期限到今年底,对小微企业再帮扶一把,更好发挥他们在稳就业中的重要作用。同时提出,要研究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政策支持。

业内普遍认为,这一决策符合预期,发出了政策保持稳定的信号。在我国经济持续复苏的恢复性增长过程中,小微企业仍然面临较大的经营压力。考虑到小微企业缺少足值的抵押物,鼓励发展信用贷款更契合其实际需求。会议决定在两项直达货币政策工具延续实施至今年一季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延长实施期限到今年底,也有助于建立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长效解决机制。

继续落实相关政策

2020年12月2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曾提出“延续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并提出实施好和适当延长上述直达货币政策工具”。本次会议是对这一决定的具体执行。

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郑后成分析指出,之所以选择再度延长政策期限,与多方面因素有关。

一来,2021年2月的小型企业制造业PMI在荣枯线之下继续下探,且小型企业绝大部分细项指标位于荣枯线之下;此外,小型企业原材料购进价格指数与出厂价格指数均在荣枯线之上继续上行,一系列数据均显示出小微企业经营还面临较大压力。二来,2021年2月的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50%,是近6个月新高,且“踩线”政府预期目标,表明就业压力依旧较大,而小微企业恰恰是容纳就业的主力军;加之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加强定向调控、相机调控、精准调控”“宏观政策要继续为市场主体纾困”“根据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完善,进一步巩固经济基本盘”,延续两项直达货币政策工具的实施期限也符合上述政策精神。

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认为,今年的货币政策基调依旧是“灵活精准、合理适度”,其中的“灵活精准”更多强调的是对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因此,金融支持小微企业的力度仍然不减。通过两项政策工具来聚焦信用贷款,提高首贷率、降低综合融资成本,都有助于进一步建立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长效解决机制。

政策尤其利好中小银行

从2020年一季度提出“对于2020年1月25日以来到期的困难中小微企业(含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贷款本金,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延期还本申请,结合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和经营状况,通过贷款展期、续贷等方式,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临时性延期还本安排,还本日期最长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到2020年5月底明确“中小微企业贷款还本付息最长可延期至2021年3月31日,其中对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应延尽延’,对其他困难企业贷款协商延期;对地方法人银行给予其办理延期还本普惠小微贷款本金的1%作为激励,充分调动地方法人银行积极性”并提出“自2020年6月1日起,人民银行通过创新货币政策工具使用4000亿元再贷款专用额度,购买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的40%,以促进银行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投放,支持更多小微企业获得免抵押担保的信用贷款支持”,再到本次会议,政策层面坚定帮扶小微企业不动摇的态度展露无余。

“毫无疑问,小微企业将是最大的受益群体。”邮储银行研究员娄飞鹏对《中国银行保险报》表示,小微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重要的市场主体,疫情期间所受冲击相对更大,资金紧张的问题更加突出。尤其是小微企业缺少足值的抵押物,鼓励发展信用贷款更契合小微企业的需求。而从银行角度看,中小银行是服务小微企业的生力军,面临的挑战相对更大,对于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而言,上述两项政策有助于降低其资金成本,激励其更好地服务小微企业。

就具体落实而言,娄飞鹏建议,各银行应坚持市场化原则,做好客户选择和与客户的自主协商,真正让资金流向符合经济发展趋势、发展前景看好但暂时遇到困难的小微企业,做好贷款流程管理、贷后管理、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管理,让直达实体经济的政策工具更好地发挥积极作用,推动小微企业更好发展。


政策解读

坚定帮扶小微企业不动摇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21-03-26

□记者 胡杨

3月2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决定,进一步延长“对地方法人银行办理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给予激励”“对其发放小微信用贷款提供优惠资金支持”两项直达货币政策工具的实施期限到今年底,对小微企业再帮扶一把,更好发挥他们在稳就业中的重要作用。同时提出,要研究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政策支持。

业内普遍认为,这一决策符合预期,发出了政策保持稳定的信号。在我国经济持续复苏的恢复性增长过程中,小微企业仍然面临较大的经营压力。考虑到小微企业缺少足值的抵押物,鼓励发展信用贷款更契合其实际需求。会议决定在两项直达货币政策工具延续实施至今年一季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延长实施期限到今年底,也有助于建立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长效解决机制。

继续落实相关政策

2020年12月2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曾提出“延续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和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并提出实施好和适当延长上述直达货币政策工具”。本次会议是对这一决定的具体执行。

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郑后成分析指出,之所以选择再度延长政策期限,与多方面因素有关。

一来,2021年2月的小型企业制造业PMI在荣枯线之下继续下探,且小型企业绝大部分细项指标位于荣枯线之下;此外,小型企业原材料购进价格指数与出厂价格指数均在荣枯线之上继续上行,一系列数据均显示出小微企业经营还面临较大压力。二来,2021年2月的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50%,是近6个月新高,且“踩线”政府预期目标,表明就业压力依旧较大,而小微企业恰恰是容纳就业的主力军;加之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加强定向调控、相机调控、精准调控”“宏观政策要继续为市场主体纾困”“根据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完善,进一步巩固经济基本盘”,延续两项直达货币政策工具的实施期限也符合上述政策精神。

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认为,今年的货币政策基调依旧是“灵活精准、合理适度”,其中的“灵活精准”更多强调的是对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因此,金融支持小微企业的力度仍然不减。通过两项政策工具来聚焦信用贷款,提高首贷率、降低综合融资成本,都有助于进一步建立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长效解决机制。

政策尤其利好中小银行

从2020年一季度提出“对于2020年1月25日以来到期的困难中小微企业(含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贷款本金,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延期还本申请,结合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和经营状况,通过贷款展期、续贷等方式,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临时性延期还本安排,还本日期最长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到2020年5月底明确“中小微企业贷款还本付息最长可延期至2021年3月31日,其中对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应延尽延’,对其他困难企业贷款协商延期;对地方法人银行给予其办理延期还本普惠小微贷款本金的1%作为激励,充分调动地方法人银行积极性”并提出“自2020年6月1日起,人民银行通过创新货币政策工具使用4000亿元再贷款专用额度,购买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的40%,以促进银行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投放,支持更多小微企业获得免抵押担保的信用贷款支持”,再到本次会议,政策层面坚定帮扶小微企业不动摇的态度展露无余。

“毫无疑问,小微企业将是最大的受益群体。”邮储银行研究员娄飞鹏对《中国银行保险报》表示,小微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重要的市场主体,疫情期间所受冲击相对更大,资金紧张的问题更加突出。尤其是小微企业缺少足值的抵押物,鼓励发展信用贷款更契合小微企业的需求。而从银行角度看,中小银行是服务小微企业的生力军,面临的挑战相对更大,对于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而言,上述两项政策有助于降低其资金成本,激励其更好地服务小微企业。

就具体落实而言,娄飞鹏建议,各银行应坚持市场化原则,做好客户选择和与客户的自主协商,真正让资金流向符合经济发展趋势、发展前景看好但暂时遇到困难的小微企业,做好贷款流程管理、贷后管理、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管理,让直达实体经济的政策工具更好地发挥积极作用,推动小微企业更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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