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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委会议解读之二:

以市场化兼并重组优化地方金融资源配置

发布时间:2021-04-10 12:44:45    作者: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中国银行保险报网讯【记者 李林鸾】

4月8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金融委)召开第五十次会议,研究加强地方金融机构微观治理和金融监管等工作。

会议指出,地方金融机构总体保持了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但同时,部分地方金融机构风险有所暴露,内部治理和外部监管有待完善,需要高度重视。对此,会议提出的要求之一是,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鼓励好机构兼并风险机构,促进地区金融供需结构平衡。

“‘鼓励好机构兼并风险机构’是个有意思的话题,主要是城商行之间、农商行农信社之间、村镇银行之间的兼并重组。”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董希淼告诉《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拿农信机构来说,为提升其规模效应和抗风险能力,他此前就曾建议对东北和中西部地区规模较小的农信机构,应鼓励在市场化的基础上进行重组合并,并适当组建市级农商行。

促进风险化解、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事实上,在城商行早期改革发展中,兼并重组的案例就屡见不鲜。董希淼介绍,从2005年徽商银行开始,2006江苏银行成立,2014年中原银行重组挂牌,到2015江西银行问世,这都是非常典型的城商行合并重组的案例。

“从此前实践看,城商行‘抱团发展’基本实现了‘协同创新、优势互补、互利合作、共赢发展’等目的。”董希淼说,“兼并重组,可以实现三个目的:进行资源集成与品牌提升,优化当地金融资源配置,改善当地金融发展格局。”董希淼说。

而近年来,新一轮中小银行兼并重组浪潮涌起。城商行方面,2020年8月起,山西省内5家中小银行酝酿合并重组为山西银行,近日已获银保监会批复。2020年11月初,由四川省内以两家城商行为基础,以新设合并的形式成立的四川银行正式挂牌。2021年1月,辽宁省政府发布消息称,将申请新设组建一家省级城市商业银行,合并辽宁省内12家相关城市商业银行。

农村中小银行方面,四川、广东等省份在农信机构重组合并方面进行了积极尝试,取得较好效果。今年3月,陕西秦农农商银行发布消息称,该行拟吸收合并一家农商行和一家农信社。

村镇银行的兼并重组也有案例,2020年12月,重庆万州、浙江宁波两家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因被吸收合并而解散,银保监会今年还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村镇银行化解风险改革重组有关事项的通知》,支持村镇银行改革重组,有效化解风险。

联储证券资管投资研究部总经理袁东阳具体表示,银行合并有多方面潜在好处。第一能迅速增大规模,而“规模”是评级和很多业务准入的重要参考指标。第二能促进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还可避免某些设施的重复建设,也为机构和人员精简提供了空间。第三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恶性竞争,提高银行议价能力。第四能拓宽各银行业务范围,这有两层含义,一方面是业务种类,其中一家银行具有某种业务资格,在合并后,其他银行也就自动获得;另一方面是地域范围,属地经营约束被放松,有利于在更大的区域内实现融资需求和资金供给的最优对接。第五,对监管而言,更有助于对银行加强管理,毕竟管理一家银行比管理多家要更有效。

“由此,合并后,银行若能顺利完成机构和人员的整合,顺利完成制度和流程设计,其经营绩效大概率将得到改善,特别是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将明显提高。”袁东阳说。

另外,在董希淼看来,农村中小银行之间的兼并与监管部门明确的坚持县域法人地位的原则并不矛盾。他认为对坚持县域法人地位的理解不能过于机械。通过重组合并,增强农村中小银行抗风险能力,从长远看有利于稳定县域法人地位。

兼并重组要坚持市场化法制化

但兼并重组能否真正发挥作用,在多位专家看来,这还有赖于这种兼并重组是否采取市场化手段,同时在兼并重组之后能否实现有效的整合。

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江瀚表示,从长期的市场发展角度来看,各地政府有动力去推动地方中小银行的整合重组。这是因为,对于各地政府来说,地方中小银行是推动当地经济发展的关键之一,所以这个时候如果能够通过合并的形式构建一些规模比较大的银行,无疑对推动当地经济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积极意义。

而这有可能出现兼并重组的手段不够市场化。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李广子提醒,行政干预在地方中小银行重组过程中仍普遍存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了风险,这是后续需要关注的。

“在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之下,合并重组很有可能是优胜劣汰的一种表现,是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体现,是银行内在运行效率提升的一种市场化安排,相应的金融风险也会随着银行业可持续经营能力的增强得到一定化解。”光大证券研究所金融业首席分析师王一峰强调,“然而,如果合并重组沦为‘拉郎配,没有更多的效率改善,变成单纯做大,那么意义就会大打折扣。”

这就需要监管部门有序引导兼并重组。邮储银行研究员娄飞鹏建议,监管可以从督促金融机构回归本源,结合优势特点定位发展业务,形成良性的竞争态势,规范金融机构信息披露等方面做工作。

还有专家建议,监管部门可开展体检和筛查,例如对机构进行综合评估,把评估结果划分为红、黄、蓝三色或多个颜色进行提醒。这也方便好机构在开展兼并的过程中借助监管部门掌握的信息,精准了解真实情况,探索科学的方案和方式方法精准对接,协调处理好各方面关系,及时了解需求、化解矛盾,确保平稳过渡,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监管还应注重引导,促进金融供需结构平衡,特别是在农村、乡镇,适当活学活用政策,结合实际满足农村居民需求。

与此同时,中小银行合并还需关注自身内在因素。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邓宇认为,中小银行兼并后并不是简单的资本联合,而且涉及到监管指标体系、重点监控数据的变化,对于商业银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与袁东阳观点一致,邓宇也表示,兼并后需要内部人员组织、机构、业务的整合,适应综合金融管理的高标准和高要求,需要经历组织变革。另一方面还需要关注到市场和同业的变化,合规经营和声誉风险管理至关重要。

董希淼在几年前曾对城商行“抱团取暖”提出建议,在他看来,这些建议现在仍不过时:“在抱团取暖中,最重要还是做好自己的事情,夯实自己的实力,提升自己的竞争力。该怎么来做好自己呢?三点建议:坚持差异化、本地化、社区化。”


金融委会议解读之二:

以市场化兼并重组优化地方金融资源配置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21-04-10

中国银行保险报网讯【记者 李林鸾】

4月8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金融委)召开第五十次会议,研究加强地方金融机构微观治理和金融监管等工作。

会议指出,地方金融机构总体保持了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但同时,部分地方金融机构风险有所暴露,内部治理和外部监管有待完善,需要高度重视。对此,会议提出的要求之一是,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鼓励好机构兼并风险机构,促进地区金融供需结构平衡。

“‘鼓励好机构兼并风险机构’是个有意思的话题,主要是城商行之间、农商行农信社之间、村镇银行之间的兼并重组。”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董希淼告诉《中国银行保险报》记者,拿农信机构来说,为提升其规模效应和抗风险能力,他此前就曾建议对东北和中西部地区规模较小的农信机构,应鼓励在市场化的基础上进行重组合并,并适当组建市级农商行。

促进风险化解、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事实上,在城商行早期改革发展中,兼并重组的案例就屡见不鲜。董希淼介绍,从2005年徽商银行开始,2006江苏银行成立,2014年中原银行重组挂牌,到2015江西银行问世,这都是非常典型的城商行合并重组的案例。

“从此前实践看,城商行‘抱团发展’基本实现了‘协同创新、优势互补、互利合作、共赢发展’等目的。”董希淼说,“兼并重组,可以实现三个目的:进行资源集成与品牌提升,优化当地金融资源配置,改善当地金融发展格局。”董希淼说。

而近年来,新一轮中小银行兼并重组浪潮涌起。城商行方面,2020年8月起,山西省内5家中小银行酝酿合并重组为山西银行,近日已获银保监会批复。2020年11月初,由四川省内以两家城商行为基础,以新设合并的形式成立的四川银行正式挂牌。2021年1月,辽宁省政府发布消息称,将申请新设组建一家省级城市商业银行,合并辽宁省内12家相关城市商业银行。

农村中小银行方面,四川、广东等省份在农信机构重组合并方面进行了积极尝试,取得较好效果。今年3月,陕西秦农农商银行发布消息称,该行拟吸收合并一家农商行和一家农信社。

村镇银行的兼并重组也有案例,2020年12月,重庆万州、浙江宁波两家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因被吸收合并而解散,银保监会今年还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村镇银行化解风险改革重组有关事项的通知》,支持村镇银行改革重组,有效化解风险。

联储证券资管投资研究部总经理袁东阳具体表示,银行合并有多方面潜在好处。第一能迅速增大规模,而“规模”是评级和很多业务准入的重要参考指标。第二能促进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还可避免某些设施的重复建设,也为机构和人员精简提供了空间。第三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恶性竞争,提高银行议价能力。第四能拓宽各银行业务范围,这有两层含义,一方面是业务种类,其中一家银行具有某种业务资格,在合并后,其他银行也就自动获得;另一方面是地域范围,属地经营约束被放松,有利于在更大的区域内实现融资需求和资金供给的最优对接。第五,对监管而言,更有助于对银行加强管理,毕竟管理一家银行比管理多家要更有效。

“由此,合并后,银行若能顺利完成机构和人员的整合,顺利完成制度和流程设计,其经营绩效大概率将得到改善,特别是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将明显提高。”袁东阳说。

另外,在董希淼看来,农村中小银行之间的兼并与监管部门明确的坚持县域法人地位的原则并不矛盾。他认为对坚持县域法人地位的理解不能过于机械。通过重组合并,增强农村中小银行抗风险能力,从长远看有利于稳定县域法人地位。

兼并重组要坚持市场化法制化

但兼并重组能否真正发挥作用,在多位专家看来,这还有赖于这种兼并重组是否采取市场化手段,同时在兼并重组之后能否实现有效的整合。

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江瀚表示,从长期的市场发展角度来看,各地政府有动力去推动地方中小银行的整合重组。这是因为,对于各地政府来说,地方中小银行是推动当地经济发展的关键之一,所以这个时候如果能够通过合并的形式构建一些规模比较大的银行,无疑对推动当地经济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积极意义。

而这有可能出现兼并重组的手段不够市场化。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银行研究室主任李广子提醒,行政干预在地方中小银行重组过程中仍普遍存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了风险,这是后续需要关注的。

“在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之下,合并重组很有可能是优胜劣汰的一种表现,是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体现,是银行内在运行效率提升的一种市场化安排,相应的金融风险也会随着银行业可持续经营能力的增强得到一定化解。”光大证券研究所金融业首席分析师王一峰强调,“然而,如果合并重组沦为‘拉郎配,没有更多的效率改善,变成单纯做大,那么意义就会大打折扣。”

这就需要监管部门有序引导兼并重组。邮储银行研究员娄飞鹏建议,监管可以从督促金融机构回归本源,结合优势特点定位发展业务,形成良性的竞争态势,规范金融机构信息披露等方面做工作。

还有专家建议,监管部门可开展体检和筛查,例如对机构进行综合评估,把评估结果划分为红、黄、蓝三色或多个颜色进行提醒。这也方便好机构在开展兼并的过程中借助监管部门掌握的信息,精准了解真实情况,探索科学的方案和方式方法精准对接,协调处理好各方面关系,及时了解需求、化解矛盾,确保平稳过渡,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监管还应注重引导,促进金融供需结构平衡,特别是在农村、乡镇,适当活学活用政策,结合实际满足农村居民需求。

与此同时,中小银行合并还需关注自身内在因素。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邓宇认为,中小银行兼并后并不是简单的资本联合,而且涉及到监管指标体系、重点监控数据的变化,对于商业银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与袁东阳观点一致,邓宇也表示,兼并后需要内部人员组织、机构、业务的整合,适应综合金融管理的高标准和高要求,需要经历组织变革。另一方面还需要关注到市场和同业的变化,合规经营和声誉风险管理至关重要。

董希淼在几年前曾对城商行“抱团取暖”提出建议,在他看来,这些建议现在仍不过时:“在抱团取暖中,最重要还是做好自己的事情,夯实自己的实力,提升自己的竞争力。该怎么来做好自己呢?三点建议:坚持差异化、本地化、社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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