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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银保监会等六部门联合发文

明确金融推进乡村振兴总体目标

发布时间:2021-07-05 07:32:51    作者: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实习记者 许予朋

6月30日,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乡村振兴局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据人民银行介绍,《意见》对原金融精准扶贫产品和金融支农产品、民生领域贷款产品等进行整合优化,以小额信用贷款、产业带动贷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民生领域贷款、农村资产抵押质押贷款、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保险产品等十类金融产品为重点,充分发挥信贷、债券、股权、期货、保险等金融子市场合力,增强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意见》明确了金融系统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总体目标: 2021年,金融精准扶贫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同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平稳过渡。到2025年,金融扶贫成果巩固拓展,脱贫地区和脱贫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明显增强;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体制机制将实现进一步健全。

加大对重点领域的金融资源投入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意见》强调加大对重点领域的金融资源投入,包括加大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金融资源倾斜、强化对重要农产品的融资保障、健全种业发展融资支持体系、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增加对农业农村绿色发展的资金投入、做好城乡融合发展等。

其中,《意见》明确提出,过渡期内,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国有商业银行应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力争每年对全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各项贷款平均增速高于本机构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在重点领域融资保障方面,《意见》要求继续做好生猪、棉、油、糖、胶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金融服务。建立重点种业企业融资监测制度,强化银企对接,对符合条件的育种基础性研究和重点育种项目给予中长期信贷支持。

在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方面,《意见》要求加强金融机构与核心企业协同配合,因地制宜创新供应链金融产品。推动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推进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

同时,围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国土绿化等领域,《意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投融资方式,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募集资金支持农业农村绿色发展。

《中国银行保险报》注意到,在加大对乡村振兴的支持方面,部分金融机构已开始行动。比如,近日工商银行发布《金融支持乡村振兴行动方案》,承诺“十四五”期间,每年在乡村振兴领域的融资投入不低于1万亿元,全力满足粮食与重要农产品供给、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等需求。

工商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陈四清表示,将对接各地乡村产业规划,做好投融资总体布局,实现资金推动、项目带动、产业拉动的同向发力、正向循环。大力发展供应链、产业链金融,帮助更多乡村主体深度融入产业生态,增强价值创造能力。突出精准滴灌,支持更多企业、人才留在乡村。

提升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能力

银保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一季度末,全国涉农贷款余额达到40.7万亿元,连续多年实现持续增长。其中,普惠型涉农贷款余额达到8.1万亿元,同比增速 19.9%,高于各项贷款增速7.4个百分点。近年来,无论是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还是中小银行都在加强对“三农”领域的支持力度。

《意见》特别就提升银行服务能力、强化银行激励约束提出具体要求,足见商业银行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需要承担的责任之重。

在调整组织体系方面,《意见》指出,国家开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需将扶贫金融事业部调整为乡村振兴部,鼓励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设立专门的乡村振兴金融部或在相关部门下单列乡村振兴金融服务条线。

在内部资源倾斜方面,《意见》明确,对于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全国性银行要制定明确的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方案,中小银行可结合自身实际合理确定优惠幅度。改进贷款尽职免责内部认定标准和流程,在有效防范道德风险的前提下,探索对涉农贷款不良率符合监管规定的业务网点,其从业人员免于问责。

同时,《意见》指出,将全面开展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加强评估结果运用。适度提高涉农贷款风险容忍度,涉农贷款不良率高出自身各项贷款不良率年度目标3个百分点(含)以内的,可不作为监管部门监管评价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考核评价的扣分因素。

今年6月,央行、银保监会共同发布《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办法》,明确表示将对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每年评估一次,并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资产规模、网点数量、客户群体等标准分组考核评分。

对此,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一级巡视员毛红军表示,银保监会鼓励银行在内部资金转移定价、费用安排、人员配置、考核激励、尽职免责、不良容忍度等方面向乡村振兴金融业务进行政策倾斜;加大乡村振兴信贷供给,在全国实现同口径涉农贷款余额持续增长的基础上,要求农发行、大中型商业银行实现普惠型涉农贷款增速高于自身各项贷款增速的目标。指导各银保监局提升辖内县域信贷资金适配性,满足县域有效资金需求。

充分发挥金融子市场支农作用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对商业银行下一阶段的工作作出部署,《意见》特别提出,要充分发挥信贷、债券、股权、期货、保险等金融子市场合力。

在提升农业保险服务能力方面,《意见》指出,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创新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增加特色产业保险品类,提高养殖保险覆盖面,提升天然橡胶保险保障水平。

在畅通涉农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方面,《意见》要求继续做好存量扶贫票据的接续工作,推广乡村振兴票据,支持企业筹集资金用于乡村振兴领域,鼓励募集资金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对脱贫地区继续实施企业上市“绿色通道”政策。

此外,《意见》建议,发挥“保险+期货”在服务乡村产业发展中的作用。鼓励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发挥专业优势,为乡村产业发展提供更加多元便捷的风险管理服务。

今年,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推出首批10只乡村振兴票据,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脱贫摘帽地区基础医疗用药,向农户采购玉米、大豆等饲料原材料推动农村种植养殖业发展,归还粮食收储贷款和支持大宗粮源基地“米袋子”工程等领域。


央行、银保监会等六部门联合发文

明确金融推进乡村振兴总体目标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21-07-05

□实习记者 许予朋

6月30日,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乡村振兴局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据人民银行介绍,《意见》对原金融精准扶贫产品和金融支农产品、民生领域贷款产品等进行整合优化,以小额信用贷款、产业带动贷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民生领域贷款、农村资产抵押质押贷款、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保险产品等十类金融产品为重点,充分发挥信贷、债券、股权、期货、保险等金融子市场合力,增强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意见》明确了金融系统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总体目标: 2021年,金融精准扶贫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同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平稳过渡。到2025年,金融扶贫成果巩固拓展,脱贫地区和脱贫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明显增强;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体制机制将实现进一步健全。

加大对重点领域的金融资源投入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意见》强调加大对重点领域的金融资源投入,包括加大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金融资源倾斜、强化对重要农产品的融资保障、健全种业发展融资支持体系、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增加对农业农村绿色发展的资金投入、做好城乡融合发展等。

其中,《意见》明确提出,过渡期内,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国有商业银行应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力争每年对全部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各项贷款平均增速高于本机构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在重点领域融资保障方面,《意见》要求继续做好生猪、棉、油、糖、胶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金融服务。建立重点种业企业融资监测制度,强化银企对接,对符合条件的育种基础性研究和重点育种项目给予中长期信贷支持。

在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方面,《意见》要求加强金融机构与核心企业协同配合,因地制宜创新供应链金融产品。推动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推进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

同时,围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国土绿化等领域,《意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投融资方式,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募集资金支持农业农村绿色发展。

《中国银行保险报》注意到,在加大对乡村振兴的支持方面,部分金融机构已开始行动。比如,近日工商银行发布《金融支持乡村振兴行动方案》,承诺“十四五”期间,每年在乡村振兴领域的融资投入不低于1万亿元,全力满足粮食与重要农产品供给、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等需求。

工商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陈四清表示,将对接各地乡村产业规划,做好投融资总体布局,实现资金推动、项目带动、产业拉动的同向发力、正向循环。大力发展供应链、产业链金融,帮助更多乡村主体深度融入产业生态,增强价值创造能力。突出精准滴灌,支持更多企业、人才留在乡村。

提升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能力

银保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一季度末,全国涉农贷款余额达到40.7万亿元,连续多年实现持续增长。其中,普惠型涉农贷款余额达到8.1万亿元,同比增速 19.9%,高于各项贷款增速7.4个百分点。近年来,无论是国有大行、股份制银行还是中小银行都在加强对“三农”领域的支持力度。

《意见》特别就提升银行服务能力、强化银行激励约束提出具体要求,足见商业银行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需要承担的责任之重。

在调整组织体系方面,《意见》指出,国家开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需将扶贫金融事业部调整为乡村振兴部,鼓励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设立专门的乡村振兴金融部或在相关部门下单列乡村振兴金融服务条线。

在内部资源倾斜方面,《意见》明确,对于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全国性银行要制定明确的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方案,中小银行可结合自身实际合理确定优惠幅度。改进贷款尽职免责内部认定标准和流程,在有效防范道德风险的前提下,探索对涉农贷款不良率符合监管规定的业务网点,其从业人员免于问责。

同时,《意见》指出,将全面开展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加强评估结果运用。适度提高涉农贷款风险容忍度,涉农贷款不良率高出自身各项贷款不良率年度目标3个百分点(含)以内的,可不作为监管部门监管评价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内部考核评价的扣分因素。

今年6月,央行、银保监会共同发布《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办法》,明确表示将对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每年评估一次,并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资产规模、网点数量、客户群体等标准分组考核评分。

对此,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一级巡视员毛红军表示,银保监会鼓励银行在内部资金转移定价、费用安排、人员配置、考核激励、尽职免责、不良容忍度等方面向乡村振兴金融业务进行政策倾斜;加大乡村振兴信贷供给,在全国实现同口径涉农贷款余额持续增长的基础上,要求农发行、大中型商业银行实现普惠型涉农贷款增速高于自身各项贷款增速的目标。指导各银保监局提升辖内县域信贷资金适配性,满足县域有效资金需求。

充分发挥金融子市场支农作用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对商业银行下一阶段的工作作出部署,《意见》特别提出,要充分发挥信贷、债券、股权、期货、保险等金融子市场合力。

在提升农业保险服务能力方面,《意见》指出,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创新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增加特色产业保险品类,提高养殖保险覆盖面,提升天然橡胶保险保障水平。

在畅通涉农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方面,《意见》要求继续做好存量扶贫票据的接续工作,推广乡村振兴票据,支持企业筹集资金用于乡村振兴领域,鼓励募集资金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对脱贫地区继续实施企业上市“绿色通道”政策。

此外,《意见》建议,发挥“保险+期货”在服务乡村产业发展中的作用。鼓励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发挥专业优势,为乡村产业发展提供更加多元便捷的风险管理服务。

今年,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推出首批10只乡村振兴票据,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脱贫摘帽地区基础医疗用药,向农户采购玉米、大豆等饲料原材料推动农村种植养殖业发展,归还粮食收储贷款和支持大宗粮源基地“米袋子”工程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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