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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还是信贷?不如“强强联手”

——商业银行服务科创企业系列报道之三

发布时间:2021-08-23 09:03:27    作者: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实习记者 许予朋

“目前我们的主要融资渠道为银行融资和股权融资。选择银行融资的原因是融资成本相对较低,而选择股权融资方式在支付、清偿方面的时间约束相对较小,回旋余地较大。”浙江宁波卢米蓝新材料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新型OLED材料研发、生产制造的科技型企业。近日,该企业负责人在接受《中国银行保险报》采访时作上述表示。

目前,为科创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正成为商业银行与基金、信托等非银机构的业务交汇点。双方共同展开的“投贷联动”“投后合作”被视为一项重要的合作形式。

2020年1月,银保监会在《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指出,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科技企业特点,发展科技金融业务,稳妥开展外部投贷联动。

不过,在采访中记者发现,目前外部“投贷联动”尚未形成规模效应,稳妥开展尚待更多尝试与磨合。

银行难遇“轻资产”科创企业

目前,商业银行展开“投贷联动”相关业务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商业银行联合旗下投资子公司,以“贷款+直投”“贷款+远期权益”的方式进行。另一种是银行通过与风投机构、私募基金等专业投资机构合作,以“贷款+外部直投+远期权益”等方式来实现对科创企业的触达和支持。

交通银行旗下子公司交银国际于2019年发起设立聚焦科创板拟上市企业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交银科创股权投资基金。“交银国际和交行在投、贷审批决策独立的基础上,在项目选择、尽职调查、贷后及投后管理等方面均可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能够有效提升综合化金融服务效能、化解市场风险。”交银国际有关负责人表示。

2018年初,交银国际为新能源汽车锂离子动力电池企业孚能科技提供了总规模达1.55亿元的股权投资,帮助企业扩大产能;交行江西分行则先后为企业提供11.42亿元授信总额度以及结算、代发等多项金融服务,实现对企业“股贷融合”式支持。

不过,从专业投资人的角度来看,商业银行联合旗下投资子公司展开的“投贷联动”业务,有一定局限性。“银行系投资子公司普遍愿意投的还是重资产型科创企业,或是从传统企业转型升级来的,要么规模大,要么有资产。”一位国资私募基金业务人员这样评价。

另一位私募基金业务人员则表示,银行系投资子公司的项目来源是银行客户,这的确是银行系投资子公司的渠道优势。但是银行客户的门槛通常比较高,尤其是国有大行,重资产企业更有可能成为银行贷款客户,所以也就更可能成为银行系投资子公司的投资标的。

上海银保监局有关负责人指出,目前,大部分银行并没有相应的投资子公司,即使有,自有资金也普遍不高。同时,投与贷经营理念差异大,银行缺乏行业研究专业人才,一定程度上会对这种模式形成制约。

借力外部投资机构

2019年8月,上海银保监局发布《关于上海银行业保险业进一步支持科创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出商业银行要联动专业机构降低科技金融业务风险。鼓励与合作机构共享调查结果,促进金融服务前移,使信贷资金更多地投向科技含量较高的初创期科技小企业。

《中国银行保险报》注意到,目前越来越多的商业银行开始与专业风投、创投机构聚焦客户拓展、资源共享、企业培育、产业扶持方面的探索。

“从项目风险来看,股权投资的风险要远高于债权融资,故而为了确保股权投资决策的精准性与专业性,风投、创投机构通常会聚焦于一个或几个产业,甚至细分至产业中的某几个领域。通过长期在特定赛道内的行业研究、客户跟踪、产业深耕及定向吸纳产业专家等方式,提高专业能力和专注度也成为风投、创投机构的立足之本。”浦发银行有关负责人指出。

去年,洪泰基金曾组织了一场银行与科创小微企业的对接会,吸引了工行、浦发银行等参与。洪泰基金投后合伙人张洁告诉《中国银行保险报》,洪泰基金从投后服务角度,组织所投资的企业和银行对接,是希望帮助有需要的被投企业能更容易找到合适的银行融资产品,解决融资困难,建立良好的信用记录。

“对于偏早期的企业来说,股权融资的周期较长,完成股权融资也需要创始人投入较多时间和精力。这种情况下,银行的授信将会成为有力的补充:一方面,申请周期相对较短,投入较小,综合成本较低;另一方面,银行的授信也会一定程度上增强新一轮投资人的信心。”一位基金业内人士在谈到与银行的合作时这样评价。

不过在实操层面,目前外部投贷联动依然处在“试水”的阶段。“跨集团的外部投贷联动业务由于机构之间的竞争关系、沟通成本等原因,试点推广效果不佳。银保机构面临初创期不敢支持、成熟期竞争支持的不利局面。”重庆银保监局有关负责人告诉《中国银行保险报》。

营建股、债、贷一体化科创金融生态

随着支持核心技术攻关在国家战略层面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拓宽科创企业融资渠道的必要性进一步凸显。外部投贷联动如何更进一步提供支持?

归根结底,发展外部投贷联动的目的是更高效地为科创企业“造血”,因此必须从企业的真实需求出发,设计更利于实现三方共赢的金融解决方案。近年来,浦发银行推出了针对高成长科创企业设计的“认股选择权+科技含权贷”产品,企业可与浦发银行以及浦发合作的集团内外部各类股权投资机构开展三方合作,通过企业与投资机构签署《认股选择权协议》实现增信,从而由银行为企业提供信用贷款支持。最近,浦发银行又针对该产品从认股选择权定价评估、退出方式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升级。“我们期待能够与科创企业及股权投资机构之间实现三方共赢。”浦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

本着“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原则,商业银行也在加强与创投机构合作的生态体系建设。目前,多家商业银行均提出打造股、债、贷一体化的科创金融综合服务模式。比如,工行深圳科创中心重点从专业信息和客户资源共享方面出发,半年内先后开展专业交流50余次,互相推荐优质企业超过50家,通过构建“工银科创金融联盟”打造生态合作体系。工行深圳分行FOF母基金通过联合全国知名PE机构开展股权投资,截至目前覆盖投资标的超过160家科创企业,其中5家企业已经成功登陆科创板。

此外,《中国银行保险报》在采访中发现,商业银行普遍呼吁在开展外部投贷联动方面能有更完善的政策指引。目前,多地金融监管部门已开始进行这方面的探索,为商业银行接洽更多“合作伙伴”。上海银保监局表示,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以支持科技企业为主要目标的改革亮点多、步伐大,科技企业的投后变现途径得到大幅拓宽。未来,需在顶层政策层面对科技金融业务创新作进一步指引和明确,充分发挥银行资金成本低、客户资源多的优势,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培育壮大更多的科技企业。

(本报记者李林鸾、仇兆燕对本文亦有贡献)


股权还是信贷?不如“强强联手”

——商业银行服务科创企业系列报道之三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时间:2021-08-23

□实习记者 许予朋

“目前我们的主要融资渠道为银行融资和股权融资。选择银行融资的原因是融资成本相对较低,而选择股权融资方式在支付、清偿方面的时间约束相对较小,回旋余地较大。”浙江宁波卢米蓝新材料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新型OLED材料研发、生产制造的科技型企业。近日,该企业负责人在接受《中国银行保险报》采访时作上述表示。

目前,为科创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正成为商业银行与基金、信托等非银机构的业务交汇点。双方共同展开的“投贷联动”“投后合作”被视为一项重要的合作形式。

2020年1月,银保监会在《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指出,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结合科技企业特点,发展科技金融业务,稳妥开展外部投贷联动。

不过,在采访中记者发现,目前外部“投贷联动”尚未形成规模效应,稳妥开展尚待更多尝试与磨合。

银行难遇“轻资产”科创企业

目前,商业银行展开“投贷联动”相关业务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商业银行联合旗下投资子公司,以“贷款+直投”“贷款+远期权益”的方式进行。另一种是银行通过与风投机构、私募基金等专业投资机构合作,以“贷款+外部直投+远期权益”等方式来实现对科创企业的触达和支持。

交通银行旗下子公司交银国际于2019年发起设立聚焦科创板拟上市企业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交银科创股权投资基金。“交银国际和交行在投、贷审批决策独立的基础上,在项目选择、尽职调查、贷后及投后管理等方面均可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能够有效提升综合化金融服务效能、化解市场风险。”交银国际有关负责人表示。

2018年初,交银国际为新能源汽车锂离子动力电池企业孚能科技提供了总规模达1.55亿元的股权投资,帮助企业扩大产能;交行江西分行则先后为企业提供11.42亿元授信总额度以及结算、代发等多项金融服务,实现对企业“股贷融合”式支持。

不过,从专业投资人的角度来看,商业银行联合旗下投资子公司展开的“投贷联动”业务,有一定局限性。“银行系投资子公司普遍愿意投的还是重资产型科创企业,或是从传统企业转型升级来的,要么规模大,要么有资产。”一位国资私募基金业务人员这样评价。

另一位私募基金业务人员则表示,银行系投资子公司的项目来源是银行客户,这的确是银行系投资子公司的渠道优势。但是银行客户的门槛通常比较高,尤其是国有大行,重资产企业更有可能成为银行贷款客户,所以也就更可能成为银行系投资子公司的投资标的。

上海银保监局有关负责人指出,目前,大部分银行并没有相应的投资子公司,即使有,自有资金也普遍不高。同时,投与贷经营理念差异大,银行缺乏行业研究专业人才,一定程度上会对这种模式形成制约。

借力外部投资机构

2019年8月,上海银保监局发布《关于上海银行业保险业进一步支持科创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出商业银行要联动专业机构降低科技金融业务风险。鼓励与合作机构共享调查结果,促进金融服务前移,使信贷资金更多地投向科技含量较高的初创期科技小企业。

《中国银行保险报》注意到,目前越来越多的商业银行开始与专业风投、创投机构聚焦客户拓展、资源共享、企业培育、产业扶持方面的探索。

“从项目风险来看,股权投资的风险要远高于债权融资,故而为了确保股权投资决策的精准性与专业性,风投、创投机构通常会聚焦于一个或几个产业,甚至细分至产业中的某几个领域。通过长期在特定赛道内的行业研究、客户跟踪、产业深耕及定向吸纳产业专家等方式,提高专业能力和专注度也成为风投、创投机构的立足之本。”浦发银行有关负责人指出。

去年,洪泰基金曾组织了一场银行与科创小微企业的对接会,吸引了工行、浦发银行等参与。洪泰基金投后合伙人张洁告诉《中国银行保险报》,洪泰基金从投后服务角度,组织所投资的企业和银行对接,是希望帮助有需要的被投企业能更容易找到合适的银行融资产品,解决融资困难,建立良好的信用记录。

“对于偏早期的企业来说,股权融资的周期较长,完成股权融资也需要创始人投入较多时间和精力。这种情况下,银行的授信将会成为有力的补充:一方面,申请周期相对较短,投入较小,综合成本较低;另一方面,银行的授信也会一定程度上增强新一轮投资人的信心。”一位基金业内人士在谈到与银行的合作时这样评价。

不过在实操层面,目前外部投贷联动依然处在“试水”的阶段。“跨集团的外部投贷联动业务由于机构之间的竞争关系、沟通成本等原因,试点推广效果不佳。银保机构面临初创期不敢支持、成熟期竞争支持的不利局面。”重庆银保监局有关负责人告诉《中国银行保险报》。

营建股、债、贷一体化科创金融生态

随着支持核心技术攻关在国家战略层面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拓宽科创企业融资渠道的必要性进一步凸显。外部投贷联动如何更进一步提供支持?

归根结底,发展外部投贷联动的目的是更高效地为科创企业“造血”,因此必须从企业的真实需求出发,设计更利于实现三方共赢的金融解决方案。近年来,浦发银行推出了针对高成长科创企业设计的“认股选择权+科技含权贷”产品,企业可与浦发银行以及浦发合作的集团内外部各类股权投资机构开展三方合作,通过企业与投资机构签署《认股选择权协议》实现增信,从而由银行为企业提供信用贷款支持。最近,浦发银行又针对该产品从认股选择权定价评估、退出方式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升级。“我们期待能够与科创企业及股权投资机构之间实现三方共赢。”浦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

本着“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原则,商业银行也在加强与创投机构合作的生态体系建设。目前,多家商业银行均提出打造股、债、贷一体化的科创金融综合服务模式。比如,工行深圳科创中心重点从专业信息和客户资源共享方面出发,半年内先后开展专业交流50余次,互相推荐优质企业超过50家,通过构建“工银科创金融联盟”打造生态合作体系。工行深圳分行FOF母基金通过联合全国知名PE机构开展股权投资,截至目前覆盖投资标的超过160家科创企业,其中5家企业已经成功登陆科创板。

此外,《中国银行保险报》在采访中发现,商业银行普遍呼吁在开展外部投贷联动方面能有更完善的政策指引。目前,多地金融监管部门已开始进行这方面的探索,为商业银行接洽更多“合作伙伴”。上海银保监局表示,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以支持科技企业为主要目标的改革亮点多、步伐大,科技企业的投后变现途径得到大幅拓宽。未来,需在顶层政策层面对科技金融业务创新作进一步指引和明确,充分发挥银行资金成本低、客户资源多的优势,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培育壮大更多的科技企业。

(本报记者李林鸾、仇兆燕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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